民法典中房屋过户流程该怎么⾛
⽣活中,房屋买卖对于⼈民来说是⾮常重要的,因为买卖房产涉及的⾦额是⼀般家庭所有的积蓄。然⽽房屋买卖中需要办理的⼿续是很多的,如果不明⽩其中的各个步骤,就有可能影响交易。那么民法典中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中房屋过户流程该怎么⾛
民法典规定,房屋进⾏交易后,当事⼈要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物权登记,申请物权登记时要提供相关材料。具体的实施办法是:
1、买卖双⽅达成购房上的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付房屋款项的⽅式表⽰赞同。之后,在公平资源的基础上,双⽅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公证。
2、买卖双⽅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注意这⾥只是申请办理过户,我们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上去,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只有在得到许可之后才能进⾏后续的事宜。
3、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就可以缴纳税费了,税费是⼆⼿房交易过程中必须的⼀笔开⽀,缴纳完成之
后获取交纳的证明。
4、带上交纳税费的证明和相关资料来到房管局,这次就可以领取到房产证了。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不动产物权的设⽴、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效⼒;未经登记,不发⽣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百⼀⼗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统⼀登记制度。统⼀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政法规规定。
第⼆百⼀⼗⼀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致。
第三⼗⼋条申请国有建设⽤地使⽤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
(⼆)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效的法律⽂书;
(六)有批准权的⼈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其他必要材料。
⼆、买房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1、买卖双⽅当事⼈必须要亲⾃到达现场办理。
2、卖⽅要携带夫妻双⽅的⾝份证、结婚证、户⼝本原件,如果买⽅是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原件,如果离婚半年以上的,要到户⼝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证明。
3、双⽅离婚协议书和当地法院判决书原件。买房者要携带产权⼈⾝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如果是单⾝⼈⼠,要当地市政局开具单⾝证明。
4、卖⽅要携带过户房屋的《房屋权证》,卖⽅房产证复印件两份、买卖⽅⾝份证复印件要准备5份;买卖双⽅配偶⾝份证复印件要2份、结婚证复印件也要2份。
5、买卖双⽅如有未成年⼦⼥,其未成年⼦⼥户⼝本复印件2份,如果⾝份证原件丢失,你则需要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原件。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过户是需要⼀定流程的,也是需要很多⼿续,如果不提前了解清楚,也是会耽误房产买卖的效⼒的。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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