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中语文教材几处课下注释的探讨
作者:余立志
来源:《读与写·上旬刊》2019年第05期
作者:余立志
来源:《读与写·上旬刊》2019年第05期
中图分类号:G633.3 ; ; 文献标识码:B ; ;文章编号:1672-1578(2019)13-0023-01
最近,在育星教育网看到一篇文章——《以教材为准——谈谈文言文的课下注释》,文章说:“几乎所有的考试,假如出现有点争议的问题,无庸争辩的裁决结论就是:以教材为准。因此,课下注释是师者施教、学生学习的至关重要的参考资料。这一点,在中学教育的现实中是不争的事实。”
“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学教师和中学生来说,有标准可依,有标准必依,教材的课下注释,往往天生而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神威。但是,正如并不是所有神圣的东西都一定正确一样,我们的‘教材标准’也难免百密一疏。”
看了这篇文章,我内心一阵欣喜。在平时教学中,尤其是古代诗歌和文言文教学,经常会遇到一些“有争议”的理解,虽然对教材所给的注释有异议,但迫于其权威,最终还是妥协了。
那些“异议”只能埋在心里,有一种“不敢言而敢怒”的郁闷。这篇文章给了我勇气,可以把自己的疑问说出来。
在高中语文教学中,尤其是文言文教学,我也发现有几处课下注释值得商榷,现在列举出来,和广大同仁一起探讨。
1.因特定含义而形成的误读
《春江花月夜》中有诗句,“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教材课下注释为:写游子夜里梦见花落闲潭,表达惜春之感。“落花”乃古诗词中常见意象,因感慨时光流逝而产生惜春之感也是其在诗中的文化内涵。如: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梦里。”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风定落花深,帘外拥红堆雪。长记海棠开后,正是伤春时节。”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本诗中的“落花”该做何解?是否观落花而伤春呢?我们不妨分析一下。
关于张若虚的生平资料记载很少,他写此诗的背景无从知晓,我们只能从他所处的时代来寻张若虚彼时的心境。张若虚所处的唐代,士人为了出人头地,游历全国,希望被当朝关注而得到推荐重用。于是,在当时的士人心中,有着建功立业的渴望和“剪不断、理还乱”的思乡矛盾。张若虚,作为有同样经历的士人,在他的作品中肯定也要传达这种情绪。我们再看诗歌本身,此诗句的前面,作者想象家中思妇伴着一轮明月,因对游子的思念而徘徊无眠;游子呢,希望趁着明月而飞到思妇身边畅叙离情,但相聚不得而且连讯息都无。此时再写梦到“落花”,只能是看到落花凋零,想到时光匆匆,而自己却仍不能还家,所以表达了游子(诗人)强烈的思念以及歸家不得的哀伤。说是“惜春”,未免过于表面、范式。
2.脱离语法的意译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左》中,子路谈到自己的志向时,说道,“千乘之国……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关于“因之以饥馑”,课下注释为:因,接着;接连下来(国内)
又有饥荒。这里,“因”字理解为“接着”,笔者认为不妥。很据文言文句式对称的特点,“因之以饥馑”和“加之以师旅”的结构相同,“加之以师旅”应为“以师旅加之”(状语后置),“加”为动词,加在……上面;“因之以饥馑”也应为“以饥馑因之”,“因”也应为动词,根据句意,可理解为“沿袭”。贾谊《过秦论》“孝公既没,惠文、武、昭襄蒙故业,因遗策……”中,“因”就是“沿袭”之意。
3.关于古今字通假字混淆
《烛之武退秦师》中的注释“说”通“悦”,“知”通“智”是错误的,把它们理解成了通假字,应该把这两组词的关系理解为古今字的关系。
古今字指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在前者就是在后者的古字,在后者就是在前者的今字。(文字学概要,256),“有时从文字孳乳情况的角度来使用“古今字”这个名称,把它主要用来称呼母字跟分化字“。(文字学概要,259),本文谈到的古今字正是从这个角度来说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把它们称呼为古今字未尝不可。
狭义的通假指假借一个同音或音近的字来表示一个本有其字的词。注释中常用“某”通“某”来表达。
《论语》中“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中的“说”应该读为“悦”,“说”本来指用言辞解释(举例),《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说,喜欢,高兴。”“悦”本指心中解开郁结,(举例),“悦”处组词字是用改变形旁的办法由“说”分化出来的,二者都是形声字。但说二者没有任何语义上的联系是错误的,这两个词都有让人心情愉悦之义,属于同源词,只不过是“说”前“悦”后罢了,可以算作是古今字。算教材上“说”通“悦”不够准确。
相同情况的还有教材注释中的“失其所与,不知”的注释“知”通“智”。《说文》:“知,词也。”《论语·为政》;“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中的前四个“知”为“知道”,是本义,而后一个“知”是引申义,指“智慧”。后来为这一引申义另造“智”字来记录,这两个词是古今字的关系,教材注解为“通”字不太妥当。
4.表达不清
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第一册《烛之武退秦师》有两处用法我认为注释不当。给“以其无礼于晋”作的注释是“指晋文公出亡过郑时,郑国没有以应有的礼遇接待他。以,因为。”这句注释并不是对“以其无礼于晋”的翻译,而是一个背景知识,这句话中的介宾结构“于晋”后置无从体现。同样的用法还有“贰于楚”,教材的注释为“依附于晋的同时又依附于楚”,“贰”在这里
的用法“数量词作动词,有贰心”的用法从注释中难以显现,而且会让人误解为“贰”的意思是“依附”。其实,如果篇幅所限,这类注释可以在前面打上“背景”二字,若不能,教材中有的注释处理的比较好,可以效仿。比如,“尝为晋君赐矣”的注释为“曾经给予晋君恩惠。尝,曾经。为,给予。赐,恩惠。这句话指秦穆公曾派兵护送晋惠公回国的事”。这句话的注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直译的译文,重点字词解释,背景交代”,十分清楚。
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我们在教学当中,课下注释当然是教学参考的重要依据。但我们也要用心研读,仔细甄别。这是勇于质疑的精神,是教学严谨的态度,也是优秀教师的必备素养,更是为了把最正确的知识传授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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