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如何办理暂住证明(推荐4篇)
广州如何办理暂住证明(推荐4篇)
 
篇1:广州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广州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暂住证申请资格:
  申报暂住、申领《暂住证》的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内而来本市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以及外出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治病、学习、出差等需暂住7日以上的人员,必须申报暂住登记。其中来广州地区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年满16周岁的外来暂住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必须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所需材料:
户籍地址是填什么地址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一寸彩相片3张;
  3、《流动人员证》(计生证);
  4、出租屋纳税发票。
  首次办理须亲自到外来人员管理中心办理,照相、按指印留底。一个月后才可取证。(IC卡)
  暂住证办理流程:
  凡需申领《暂住证》的人员,要交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领《暂住证》。
  具体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凡暂住在出租屋的,要在入住24小时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办理申报手续,由本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
  凡承租人员的'亲友来访,需临时留宿者,由承租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办公室申报。
  (二)凡暂住在居民家中的,还需凭亲友户口簿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报。
  (三)凡在工矿、企事业单位内部工地工棚工作和住宿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由用工单位统一
将需要申领《暂住证》,人员名单列册登记送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审核,逐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
  受理时限:周一至周五 正常上班时间
  暂住证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从20xx年1月1日起征收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标准是每人10元/月,IC卡工本费是20元。
  注意事项及备注:
  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到同一市其他街(镇)暂住的,必须在新的暂住地申报暂住登记,原《暂住证》才继续有效。凡离开本市的,要将《暂住证》交回签发机关,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篇2: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北京暂住证服务主要面向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证为外地来京人员提供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今年5月,北京市公布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备受关注的居住证管理办法纳入今年立法计划。暂住证将退出舞台。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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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
  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住所证明
  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暂住在出租房屋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照片
  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办理流程
  1、携带好上述材料,前往暂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注:为了少走弯路,首先你需要跟
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取得联系,询问具体流程,因为不同地区要求不一样。询问之后,你可以按照要求准备上述材料。)
  申领方式
  (JIAZHAO)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材料和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即可办理拿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由各分县局统一派出所户籍接待窗口对外办公时间并予以公示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申请人暂住地派出所
  这边提醒大家,想要在北京考驾照的学员们,现在北京已经取消暂住证这一项了,所以大家想要考驾照只能办理居住证。
篇3:济南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济南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据了解,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供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B5纸上)、房屋原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以下是“济南如何办理暂住证明”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办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一、流动人口信息申报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3日以上应当进行居住登记。
  办理手续
  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协议或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
  3、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登记。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信息审核
  申请办理居住信息登记,且手续齐全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审核。
  流动人口申报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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