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有什么规定
抵押权是抵押权⼈对抵押物享有的特定权利,当债务⼈不偿还债务时,抵押权⼈有权实现抵押权。⽽在⼀定的情形下,抵押权顺序可以变更,那么民法典的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有哪些规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有什么规定
抵押权⼈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与抵押⼈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抵押权⼈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与抵押⼈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书⾯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产⽣不利影响。
债务⼈以⾃⼰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在抵押权⼈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怎样处理留置和抵押的竞合
1、留置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产⽣的物权,应当优先于通过约定产⽣的抵押权。
2、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通常是因履⾏加⼯承揽、货物运输、仓储保管等合同⽽产⽣。在履⾏这些合同时,留置权⼈往往要提供⼀些材料和劳务服务,且其费⽤也往往都由留置权⼈预先⽀付。假如留置权⼈享有的留置权不能优先于抵押权,那么不仅不能实现其付出的劳动价值,⽽且有可能使其预付的费⽤也不能得到补偿,这就会迫使留置权⼈采取预先的措施保障⾃⼰的权利,例如,要求定做⼈预先⽀付价款,这样⼀来就会不合理地增加交易费⽤。
3、留置权⼈提供的材料和劳务,将使标的物的价值增值,这显然是有利于债务⼈;同时优先保护留置权,也可能是有利于抵押权⼈的。
留置是什么意思4、留置权⼈⾏使留置权,主要⽬的是为了获取修理费、承揽费、运输费等,⽽该费⽤往往数额较⼩;拍卖、变卖留置物以后所获得的价款,在扣除了上述费⽤以后常常会有很⼤的剩余,抵押权⼈可以就这些剩余的价值受偿。
5、留置权⼈所承担的风险要⼤于抵押权⼈所承担的风险。在留置期间,留置物或者抵押物会发⽣毁损灭失以及被分割等危险,留置权⼈要承担所有的风险;⽽由于法律赋予抵押权以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抵押权⼈的风险则是有限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抵押担保中,抵押权⼈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序。抵押权⼈与抵押⼈也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需要经其他抵押权⼈的同意。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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