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信用卡申请进件管理办法(2013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对信用卡申请进件的处理流程,有效防范申请环节的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信用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文所称“推广机构”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文所称“申请进件”指信用卡申请人在申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时,按照我行规定提交的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人填写的邮储银行信用卡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申请进件包括社会散客申请进件、员工申请进件、推荐申请进件、团办申请进件和邀请申请进件及其他风管委批核的进件类型。
第四条本文所称“推广人员”指从事信用卡业务的宣传和营销,负责申请表的填写指导及相关证明资料回收工作的邮储银行工作人员,“进件人员”指负责信用卡申请进件的收集、整理、递送工作的邮储银行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文所称“社会散客申请进件”指以零星方式申请的进件形式;“员工申请进件”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机构工作人员申请本行信用卡的进件形式;“推荐申请进件”指对欲申请本行信用卡且对额度有特殊需求的优质客户以推荐方式办理的进件形式;“团办申请进件”指以批量方式进件的申请进件形式;“邀请申请进件”指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邀请式销售进件的申请进件方式。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推广人员禁止向以下禁推人推广信用卡:
(一)失业人员、无业人员。
(二)以临时工作作为唯一收入来源的人员。
(三)非法活动参与人员:私家侦探、、赌博、传销、流动商贩、信用卡代办中介。
(四)娱乐休闲业从业人员,如:卡拉OK、夜总会、歌舞厅、酒吧、网吧、游戏机中心、美容美发、桑拿按摩中心。
(五)以交付指定工作成果为收入来源的无雇佣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如自由撰稿人、特约摄影师、自由美术创意设计者、个体演员、歌手等。
(六)以下行业的一线服务人员:餐饮服务员,搬运公司、清洁公司、家政公司、洗车店及洗衣店的服务人员。
(七)以下行业的一线操作工人:工厂的车间工人,农林牧渔业、矿业、采掘业工人,国企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除外。
(八)保安、押钞员。
储蓄卡和信用卡的区别(九)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
(十)与我行无往来关系的个体工商户。
(十一)个体工商户的雇员。
(十二)门、军队及军队编(武警、消防等)人员。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