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营企业需提供资料
首营企业审核必须提供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2.《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 加盖供货商原公章的“合格供货商档案表”,包括供货商的设备设施情况、质量机构情况与供货能力及企业信誉情况。
5. 相关印章样式,相关印章包括:出库专用章、质量专用章、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印章。
6.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原件;
7. 空白发票样式复印件;
8.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复印件;
营业执照年检
9. 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协议;
10.加盖供货商原公章并有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11. 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后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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