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试婚呢?
所谓试婚,指的是男女双方不受法律约束,带有一定试验性质的同居行为。有人将婚姻比作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穿了才知道。既然结婚像买鞋子,那么为什么不先试一试,看看合不合适,再决定是否常穿它呢?不合脚的说当然勉强不得。
其实试婚一词最早于1894年由美国法官本.B.林塞提出。他是研究少年犯罪问题的国际权威。他在《伴侣婚姻》一书中提出青年应当采取一种新的结婚形式,即试婚。这种婚姻与传统婚姻不同,青年夫妇要掌握最先进的避孕知识和技巧,在没有孩子而且妻子尚未怀孕的状态下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离婚,离婚时妻子无权要求赡养费。很多青年拥护他的观点,试婚逐渐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流行起来,社会与家庭也采取一种默许的态度。
哲学家罗素在《试婚革命》一书中写道:“试婚是一个明智的保守主义者的建议,其目的在于巩固青年的性关系,根除现存的乱交现象”。“如果要求人们在不知道他们在性的方面是否和谐的情况下就进入一种终身的关系,那是荒唐的。这就像一个人买房子,但不能获许在成交之前看到房子一样荒唐。”罗素认为试婚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的第一步,好处多多,“无论男女,如果他们从未有过性历就想进入以孩子为目的的庄重婚姻,我是不敢苟同的”
在我国试婚现象正悄然流行,甚至成为一种时尚。
二.试婚的原因分析
试婚的起因各不相同,有的因为目睹了父母失败的婚姻而对婚姻充满惧怕感而选择了试婚;有的因为有过失败婚姻的痛苦经历对再婚顾虑重重而进行试婚;有的则是为了节省房租而搬到一起开始试婚;有的纯是为了试验双方在各方面是否和谐而试婚;也有些对“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格言深信不疑,有些人特别强调自己的独立性,虽然也希望婚姻家庭是一个美丽的花园,但又不喜欢其成为套在脖子上的枷锁,使自己失去自我。所以,积极试婚。面对现代爱情与婚姻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在婚姻这座“围城”外徘徊的男女也越来越多。他们既想享受婚姻与家庭所带来的幸福与快乐,又不想承担婚姻家庭所产生的约束与责任,于是试婚便成了一种越发普遍的社会现象。
(一)试婚男女的心理因素
试婚,一个时下非常时尚的名词,这个在以前我国报刊和广播中并不多见的概念,随着改革开放,人的思想认识水平不断提高,人们逐渐认识并谈论它。试婚在当代西方社会已被大多
数人所接受,但在我国由于受社会舆论和道德的影响和约束,试婚并没有公开过。然而婚前同居和有性行为的情况已屡见不鲜,试婚的男女大多出自这样的心理:希望彼此能更深刻地了解对方,认为嫁娶要十分慎重,否则,就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到时候一结婚后悔就来不及了;对性的好奇和强烈需要,很多热恋的青年男女婚前发生性关系,是因为对方有神秘的气息,拼命地想去了解对方,想知道对方所有的一切;热恋中的男女认为试婚是一种爱的表现。由于各国社会制度不同、价值观也不一样,国内外的学者对试婚的看法存有很大的争议。但不管怎么说,任何事物既然有它积极的一面,就必然有它消极的一面;试婚在当今社会的流行有众多的原因和动机,婚姻心理不够成熟,对婚姻缺乏信心是主要原因。现代的年轻人认为,两个不甚了解的人草率结婚的行为是非常幼稚的,试婚和结婚之间,所差的并不只是薄薄的结婚证书,而是更多的承诺、责任和无止境的期望及要求。
(二)试婚现象的精神文化因素
改革开放以后,西方性观念严重冲击了中国人传统的性道德。在现代年轻人看来,爱情不仅是精神的、物质的,而且是肉体的。性生活是爱情的--沾部分,性生活是促进爱情的积极因素,用传统的思想来限制性生活是极其荒谬的,因此,在正式结婚之前先有一次试婚,对彼此双方有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就变得极为重要。
(三)试婚的物质文化因素
(1)医疗技术上的避孕方法也普遍盛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试婚现象的产生。良好的避孕工具、技术使试婚者不再担心非婚性关系会带来私生子的后果。
(2)物质文化的发展提高了结婚成本。经济是基础,经济是我们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条件。婚姻毕竟不是个人的私事,婚姻是一种社会行为。在中国一桩婚姻要得到社会的认可,不仅需要在婚姻管理部门登记,还有很多“复杂的社会程序”。要组建一个新的家庭,得有房子,得添置一些必备的家俱。结婚需要举行一定的仪式,要宴请双方的亲友。更为现代的青年男女还要旅游,还要度蜜月,这样算下来,结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特别是近年来受到高消费思潮的冲击,互相攀比,结果致使结婚的费用和物质要求越来越高,使某些人特别是城市里的某些男青年无法承受。这样一来,很多青年没有经济能力结婚,但他们又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小家庭生活,于是试婚就是最佳选择。据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中心的调查,有18.2%的人认为同居是因为住房紧张和经济困难。
三.试婚与同居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代主要用狭义指异性之间。同居跟试婚不一样,主要在于它可以是在某种目的下双方“同居”,而有时不涉及“婚姻”、“责任”等问题。
同居时,我们的心态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们要更多的时间在一起”,所以怎样都是好,一切都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试婚”的前提则截然不同,“试婚”冲着婚姻去的,带有一种责任感。在一起时,双方会带着一种挑剔的心态,总想着看对方到底是不是合适的结婚对象。这样一种前提心态“试婚”必定是失败的,因为它从开始就带有否定的意味。
五常指的是什么“试婚”是尝试着在一起生活的“婚姻”,但它又区别于真正的婚姻,因为它允许试而不结婚,不受法律的保护。在绝大多数男子只有靠结婚才能实现性的今天,“试婚”对于他们来说,是既可解决性饥渴又不用负法律责任的一种两全齐美的事情。试婚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和社会现象曾在日本甚为流行,国内的青年人也逐渐地认识它,少数人已开始接受它。目前,各界尚未定论,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此现象是由于生理心理因素、社会环境因素及文化习俗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试婚”可能与当前社会中高离婚率、婚外情、双向恋、单身贵族有关,而成为大都市文化中的一种奇异现象。
生理需要观点认为,性行为是人的一种本能行为,体内性激素的水平决定人的性要求。
社会需要观点认为,每一个家庭的婚姻并非都能提供满意的性生活,他们可能会婚外求乐,即婚外试婚。
病态说观点认为,部分青少年心理及社会功能与生理发展不平衡,不能正确地适应需要与社会制约之间的矛盾,即经过教育而内化的社会道德伦理观念缺乏或其力量薄弱,不能充分约束生理需要而造成“试婚”行为。
纵观试婚族,一般来说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追求罗曼蒂史。这类人文化层次较高,经济条件好,不想从婚姻中得到什么,也不怕失去什么,他们把个人自由看得高于一切,只要能在这种情爱中得到快乐,就甘愿前往。二是恋爱中的冲动。这类人多为年青人,他们在恋爱中由于一时冲动有了性生活,进而同居,他们以为结婚条件还不成熟,就以试婚方式等待。三是离婚后不敢轻易再走进婚姻围城的人。由于他们有过婚姻上的挫折,因而表现得进退维谷,生怕对方与自己再分手而承担家庭责任,采取先试婚再作考虑。
现在有些青年人认为,试婚者中不乏有对婚姻生活充满不现实或幻想的人,“试婚”从某一方
面来说,能让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避免在婚后太失望而导致感情的破裂。这似乎也存在一定的益处,以致有些专家认为试婚总比草率结婚者要好,能少些伤痛,少些诉讼。
但是“试婚”的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弊端,对某些自我约束力太差或存在道德品质问题的人来说,这无疑能为他们提供一个欺骗感情的借口,同时也会为对方带来身心伤害,譬如“试婚”的双方没有通过“婚检”,某些传染性疾病,如肝炎、性病等可能会传染给对方,而造成对方健康受损。此外婚外试婚还可造成家庭破裂、子女失养和社会的不安宁等。试婚撇开社会舆论的压力不说,单从女性自身而论,身心受到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我国的女性习惯于把自己的终生幸福和婚姻幸福联系在一起,爱一个人,嫁一个人,相伴一个人白头偕老,是千千万万个少女们心中爱情的模式和追求,因此女性的第一次性行为都被看得十分神圣和重要,它是惊心动魄的,刻骨铭心的,性行为里面包含着女性太多的感情的承诺和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盼。这种期盼如果在以后的生活中由她和所钟情的那个男子一起来实现,试婚只是日后生活的透支,但如果最后恋爱不成和那个男子分了手,有过性行为的女性心灵上的失落恐怕就要更重一些。心理门诊也常常碰到由“试婚”而造成心理扭曲的咨询者,同时,也是妇产科做人工流产的最多人,甚至可导致不孕症的发生。“试婚”宛如美丽的谎言,给善于梦
幻的女子带来极大的诱惑,但不要忘记,婚姻应该发生在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之间的准则,切不可在性行为带来不可取代的乐趣之时,讲求随意的性放纵——— 试婚,否则会给试婚者带来极大的心理负性刺激,造成不可弥补的心理创伤。
四.试婚现象的功能分析
(一)试婚的正功能
(1)试婚有助于避免盲目结婚所带来的痛苦,从而降低离婚率,这种行为体现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性的和谐。在谈恋爱时,男女双方总是想尽办法去塑造一个良好的形象,用自己所有的优点来换取对方的喜欢,不惜任何手段地去掩饰自己不足的地方和缺点,在这种虚假、不真实的交往过后,就去领那张有法律保护的结婚证书。成了夫妻后,开始履行夫妻职责和义务时,在现实生活中彼此真实的面目和所有的缺点便一点点露出“庐山真面目”,这时对对方性格、爱好和优缺点的深入了解似乎已经来得晚了些,等真正发现对方在性和性格上都不是理想的配偶时,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想要回头已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了。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与共鸣。
(2)试婚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推动了女性的解放事业。
从某种程度上说,试婚打破了几千年来三纲五常的封建宗法思想对女性的约束。在保守的旧社会,女人若失去了贞操,就可能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了。几千年来,在婚姻、家庭尤其是性的问题上,男人始终是强者,女人始终是弱者。古代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可以随意地休掉结发妻子,而女人只能听天由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似乎对于爱情、家庭和性就没有选择的权利,就连“”这个词几乎都是用在男人对女人性暴力的行为上,几乎没有听说过女人男人。 而现在的社会,男女平等了,性观念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种局面意味着现代社会中的女性冲破旧思想的种种禁锢,也可以任意挑选自己喜欢的男人。因此,试婚充分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妇女的解放。
(二)试婚的负功能
试婚为部分居心不良的男子玩弄女性提供了机会。试婚是中国婚姻法的一个盲点,一旦出现问题,双方没有法律作为后盾。试婚的最大受害者还是女性,男子可以一走了之,而女方却要背负社会的鄙视和谴责以及感情的巨大伤害。当然,极少数女性把试婚当作贪图享受、获取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这又另当别论。总之,在一个平和而又开放的时代,从一般意义上说,试婚的出现有其自身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完全禁止或置之不理都是
不可取的。试想,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矛盾是必然的,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两个人的生活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融合的,即使有些习惯不能改变总有个适应过程,更何况人的本性也不是在一两年的时间里就能彻底暴露出来的,那种企图通过较短的一段时间就能试出今后能否共同生活的结果未免过于天真。爱情需要不断更新,需要长久经历生育、教养孩子的共同考验,也需要经历侍奉双方老人,应付各种人际关系,更需要经历事业、工作、兴趣、爱好、性格等差异的考验。婚姻赖以生存的土壤是感情。我们所应该做的就是在全社会建立中国的性道德,借鉴西方社会经验,把试婚纳入法制的轨道,用法律去规范人们的试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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