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的主要职能
政协的主要职能农行贷款利率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人民政协还有其他职能,如协调内部关系、联系和团结各方人士、扩大海内外联谊、为众办实事等。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由其性质和地位决定的。切实履行这些职能,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和大统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节人民政协主要职能的确定
一、主要职能的提出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活动与它组织上的建立是同时开始的。但是,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规定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则经历了一个逐步明确和充实的发展过程。
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的职能,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诞生即在人民政协组织法中得以确定的。这一职能一度曾用过民主协商的提法,意在强调政协协商的民主性。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源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以及接受和反映人民众意见,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1951年4月,全国省、市协商委员会秘书长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协商机关把接受和反映人民意见,对政府工作提意见、建议和批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1956年4月,
提出中国共产党处理“党和非党关系”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强调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贯彻这一方针,许多参加政协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在人民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对党和政府各个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许多积极有益的建议和批评。1979年6月,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1982年制定的政协章程规定:人民政协“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刘澜涛同志在关于章程修改案的说明中指出,这就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从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被明确下来,并在以后的许多文件中正式使用。比如,1986年召开的全国地方政协工作座谈会提出,应使政协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经常化、制度化。1989年1月,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中,第一条就写明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并具体规定了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目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及基本程序。同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要对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法令的贯彻、众生活和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一词80年代中期在地方政协即已采用,作为对政协工作内容的一种表述,以后又逐渐被党政领导机关所认同和倡导。同志在主持上海工作时,强调市政协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各界爱国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中共中央在有关文件中,也要求人民政协应当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这样,适应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1994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修订后的章程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这是迄今为止对政协主要职能最完整、最明确的表述。此后,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并列为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
把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确定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赋予人民政协这样的职能,其实质就在于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体现人民当家
做主的国家本质。早在延安时期同志就明确指出,发扬民主和人民的监督,是中国共产党打破历代执政者兴衰周期率的根本途径。而各方面代表人士就重大问题进行协商、执政党同参政党互相监督以及各方面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实行民主监督、各方面人士对国家事务的广泛参与等等,正是这种发扬民主和人民监督的具体体现。人民政协的主要工作就是履行自己的主要职能,只有在履行主要职能上有所作为,才能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应有作用,做出应有贡献。其次,既有政治协商,又有民主监督,这就使政治制度更趋完整和成熟。协商的目的是为了正确的决策。通过协商,对促进和保持决策的科学化十分重要,但协商只能涉及决策本身,在对决策内容进行协商的同时,还
必须对协商后的决策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这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早在50年代就提出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后政协章程又把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同时列为政协的主要职能,使协商与监督并存,使人民政协对国家的决策和决策的执行都起到了参与、监督和促进的作用。这不仅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制度化,而且范围也不仅局限于民主党派,还包括各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具有广泛的众性、代表性。这既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大发展,也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的反映。再次,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把参政议政列入政协主要职能,使政协履行职能的领域更加广阔,参与的成员更广泛,涉及的内容更丰富,活动的方式更灵活。总之,人民政协职能的逐步明确与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我国政治生活日益生动活泼的真实体现。
筒骨汤的做法二、履行主要职能的若干原则
人民政协的主要工作是履行职能。40多年来,各级政协总结长期实践经验,逐渐明确了履行职能必须把握的一些重要原则。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族各界人士,在任何条件下都不是西方多党制下的那种反对党或反对派,不论是建言献策还是批评监督,都要有助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如何介绍自己
十年一品温如言讲的什么故事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大局。人民政协的所有活动都要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利于维护团结的政治局面。
必须注意从实际出发。中国是一个大国,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各地情况干差万别,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活动都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
必须密切同有关部门的配合。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职能涉及方方面面,要加强协调,主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认真把握上述四项原则,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就能做到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
通过长期的实践,各级政协在认真把握上述四项原则,推进政协工作健康发展方面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
其一,发扬民主、增进团结。这是正确履行政协主要职能,充分发挥政协作用的主题。政协工作涉及的范围很广,但主题只是两个,即民主和团结。这两大主题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必须在团结的前提下发扬民主,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增进团结。人民政协正确履行主要职能,既是实现广泛团结的重要途径,又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时,
必须紧紧围绕这两个主题,充分发扬民主、自觉维护团结。人民政协只有在团结的民主的氛围中才能更好、更充分地履行主要职能。
我和我的祖国歌词完整其二,选好角度、发挥优势。这是正确履行政协主要职能,充分发挥政协作用的关键。一般来讲,不同单位有不同的事情,同样的事情在不同单位可以有不同的干法。对政协来讲,正确履行主要职能,就需要认真研究,哪些事情是政协应当做又有条件做好的,哪些事情是政协可以协助其他部门做并有利于做得更好的,哪些事情是不应当由政协做或者政协没有优
势去做的。下功夫把政协应做的事情干得更好,把与别人共有的事情干得更能体现政协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履行好主要职能。
其三,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这是正确履行政协主要职能,充分发挥政协作用的前提。在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的事业中,我们将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大事、新事、难事和各种难以预料的事。各项工作必须务实、求实。人民政协履行主要职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是要从实际出发,协商监督、参政议政都要选择现实生活中党政需要、人民关心的问题来进行;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深入科学论证,提出确有实际价值的建议和意见;三是要讲求实效,使之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对国家和人民有实际的好处。总之,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要努力反映客观情况,体现广大人民众的意愿和要求,不断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使之能够成为决策的依据,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应有作用。
第二节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一、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1、内容和形式
政协全国委员会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2)政府工作报告;(3)国家财政预算;(4)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5)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6)国家的重要法律草案;(7)中共中央提出的国家领导人人选;(8)国家省级行政区划的变动;(9)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针政策;(10)关于统一祖国的重要方针政策;(11)众生活的重大问题;(12)各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13)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14)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除对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以外,还包括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家以及地方领导机关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进行协商。
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举行的各种协商会议,其中包括: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
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此外,一些地方政协委员会还通过举办或应邀参加各种情况通报会、意见听取会、听政会等进行协商活动。
政治协商通常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席会议组织。主席会议根据中共党委、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党政有关部门的提议,安排协商活动并决定协商的形式和参加范围。主席会议认为需要协商的问题,也可以向上述有关方面建议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政协协商。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可视情况邀请中共党委、人民政府及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请有关负责人就提交协商的问题作出说明。协商的议题与会期确定之后,政协有关机构至少提前一周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文件送达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与会人员事先做好准备,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政协的协商会议和重要活动,一般应作新闻报道。
2、要求
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最早确定的一项主要职能,从人民政协诞生之日起,并在其各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政协在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规范的经验。然而,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面临的任务艰巨复杂,决策科学化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民政协要努力适应新情况,切实提高政治协商的质量,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政治协商引向深入。这就要求做到:
要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决策程序。重大问题决策之前在政协进行协商,这是一个发扬民主的过程,应当成为决策程序的一个环节。履行程序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具体操作起来是有一些“麻烦”。但是通过政治协商,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使领导机关的主张成为各方面人士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有利于集思广益,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从而减少因决策失误带来的大“麻烦”;有利于各方面人士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关键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一系列文件和全国政协《规定》,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各方面尤其是政协自身的努力,逐步使“协商于决策之前”
的原则不仅成为各级中共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识,而且成为大家共同遵循的制度。
要制定好协商计划。按全国政协《规定》要求,需要协商的问题很多。为了使这些协商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起来,关键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根据党政领导机关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选好协商题目,拟定一个时期的协商方案,使政协的协商活动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在全局中有安排、有位置,并能使协商中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决策内容。
要认真做好协商的各项准备。协商议题确定后,要围绕议题,了解情况,搜集材料,确定方案,帮助参加协商的人员知上情、明下情,使协商能够有的放矢,提出的意见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能够为领导机关采纳。
要改进协商形式。在充分运用现有协商形式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内容,探索、创造一些新的形式,比如,采用大范围讨论、小范围座谈、公开协商、内部沟通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使协商活动开展得更加生动活泼、卓有成效。
二、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这种监督既包括统一战线组织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也包括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的有组织的监督。
1、内容和形式
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1)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2)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5)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等。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1)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议案;(2)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3)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
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4)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等。政协地方委员会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与全国委员会类似。
民主监督既可以由各级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来组织,也可以由政协或有关部门组织、邀请委员进行调查、视察,以及委员个人或联名提出提案、举报等办法来进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建议和委员的重要提案,可由有关专委会通过后提交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讨论。经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通过后,得以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以人民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或以各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均由全国政协办公厅以正式文件形式送达有关方面或部门。地方政协对于上述意见、建议和批评,一般以当地政协委员会或办公厅(室)名义报送。
对以政协组织名义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有关方面或部门应积极负责地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尽快以正式文件形式作出答复。对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个人的提案和举报,有关部门同样应认真负责地对待,及时予以处理答复。
2、要求
在我国,各种形式的监督本质上都属于人民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人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鲜明的党派性等特点,层次高,影响大,可以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特殊
的重要作用。要切实有效地开展民主监督,必须认真做到:
要树立民主监督的政治责任感。民主监督能否到位、取得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者是否能够切实行使这项权利。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不仅要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且要以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己任,以推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为己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提意见、做批评,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
要完善民主监督的方式。运用各种会议、开展各种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有关监督内容的会议和活动,都要精心准备。特别是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监督,更需要认真研究,郑重提出,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要讲究民主监督的实效。监督要有利于大局,有利于发扬民主与推动工作。对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政协应认真整理,积极催办,及时向委员反馈办理结果,使委员的意见都有答复、有结果。
要与其他方面的监督相配合。同党的纪检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密切联系,加强协作,使政协的民主监督具体实在地开展起来,在完善配套的监督体系中发挥应有作用。
要依法保护委员的监督权利。委员有提出批评,发表各种意见的自由,因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政协组织有责任予以保护。
三、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一致的。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就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同时,参政议政又不简单地等同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而是它的拓展和延伸。
1、内容和形式
参政议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一般说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以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重大问题为中心议题,以各级领导机关为对象,以会议为主要形式,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参政议政则不完全受上述条件局限,它的对象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方法更加灵活。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内容与形式之外,还包括:选择人民众关注、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等。
各地政协在组织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实践中,总结和坚持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比如:通过新闻媒介表达委员参政议政的意见;举办委员活动日,增加参政议政的内容;举办各种形式的座谈、学习、纪念、联谊等活动,沟通情况,加深友谊,调动政协委员知情出力、参政议政
表示看书快的成语的积极性、自觉主动地反映情况和意见;开展引进项目、技术、资金和提供信息、扶贫支边等出实招、献良策、办实事活动等。
2、要求
进一步拓展参政议政的领域。把参政议政确定为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拓宽了政协工作的渠道和领域。参政议政为广大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界人士参与国事、发挥专长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更多的机会,同时也为各级政协切实有效地组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从题目的选择、信息的收集、材料的积累、人员的组织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为各级政协组织和委员参政议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参政议政贵在主动,重在实效。各级政协组织要发扬主动精神,进一步拓展参政议政的领域,把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广大委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使参政议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