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赌博,饮酒和酒令介绍:金鸳鸯三宣牙牌令
酒令
酒文化和赌博文化,自古就是人类社会风俗文化的两个重要内容。赌博和饮酒,同具有很强的娱乐性和刺激性,是古代人们娱乐消遣的两个重要内容。正由于这 个原因,在世界许多民族的社会风俗之中,饮酒风俗和赌博风俗也常常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在古代东方和希腊罗马等文
明古国的古遗迹和墓葬中,酒器和赌具(最常 见的是骰子)常常相随出土。罗马帝国晚期,从皇帝、近卫军到市民,大多沉溺于狂饮和豪赌之中,著名的暴君尼禄是其代表。这个社会现象被后世认为是腐朽和堕 落的典型标志。
饮酒和赌博二者的联系,在古代中国表现得同样的明显。而中国独具特而又内涵丰富的文化系统,又使得这种联系表现出复杂而多变的彩。
从战国时代开始,饮酒和赌博就双双成为人们聚会宴乐的主要内容。齐国的辩士淳于髡曾向齐威王说道:
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
——《史记·滑稽列传》
北方的乡闾之会如此,南方的贵族之家亦大略相同。《楚辞·招魂》在描写家居行乐有这样的句子:
菎蔽象棋,有六博些,分曹并进,遒相迫些。成枭而牟,呼五白些。晋制犀比,费白日些……娱酒不废,沉日月些……酎饮尽欢,乐先故些。
同样是酒、和赌博,无论南方还是北方,贵族或是平民,内容并无大异,只是贵族之家自然要显得华丽典雅而已。
先秦时代的这种风俗,为以后的人们世代沿袭,尽管历代法律禁赌,酒禁亦时弛时张,但这些禁令往往徒为一纸空文,在现象面前总是显得苍白无力。
一首汉乐府古歌这样写道:
古代官职上金殿,著金樽。延贵客,入金门。主人前进酒,弹瑟为清商。投壶对弹棋。博弈且复行。
在赌风兴旺的魏晋南北朝,即使是僻处西南的益州(今四川)地区,人们“聚会宴饮”时也喜欢“意钱之戏”,饮酒赌博两不误。
降至明清,宴饮与赌博的联系愈加密切,各种婚丧庆吊,筵席之后多继以赌局,岁时节令,人们更是走一处,吃喝一处,再赌一场。清代淮扬、苏杭一带的盐商、巨贾之家,“每有宴会,
名士巨贾毕集,酒阑,辄于屋后花园作樗蒲戏。”(《清稗类钞》赌博类)时人称为“赌宴”。
饮酒风俗与赌博风俗如此密切地相联系,使社会上出现了不计其数的酒徒兼博徒。上至帝王贵戚,下至草莽寒门、芸芸众生,均多有此道中人。在娱乐生活单调、枯燥的下层社会,这类人更是比比皆是。
赌博和饮酒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占据了如此的地位,自然而然地招致了人们对它们的许多评论,而这些评论却很少不偏不颇地采取中肯的态度,绝大部分均非常鲜明地集中在两个极端。
一方面,强烈的娱乐性和刺激性,往往使人们在饮酒和赌博时表现得狂热和豪放,饮如长鲸吸百川,千金一掷随手尽,历来被人们视为豪放和潇洒的标志,在风气 开放的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尤其如此。阮籍、刘伶之类的嗜酒若命;袁彦道、桓温之流的“投马绝叫”、十万一掷,一直被后人津津乐道,视为所谓“魏晋风 度”。在气象恢宏的唐代,豪饮、纵博、挟剑横行,常常成为人们的自我特长和性格标志,并以此夸耀、标榜于人,也可以说是“盛唐气象”的组成部分。在唐人诗 文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量的此类豪言壮语。在最负盛名的李白和杜甫的诗篇中,我们既可以看到这两位酒徒兼博徒的自我标榜,又可以看到他们对豪饮纵博
的由衷赞 美。
李白是历史上最有名的“酒中仙”,关于饮酒的豪言壮语举不胜举。他自称“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饮三百杯”;对于酒徒的评价之 高,从古以来恐怕无过于此;“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将进酒》)杜甫嗜酒之名不及李白,但实际上毫不逊,著名的《饮中八仙歌》虽不是自 我咏叹,却可看出他对酒徒们的衷心赞美和悠然神往。从少壮之时到老病寻侵,他同李白一样,从未放下手中的酒杯。“嗜酒”、“痛饮”、“酣饮”、“纵饮”一 类的诗句,可以说贯穿于他的诗集始终。更有甚者,李、杜二人的死都直接与酒有关:传说李白月夜饮酒于船上,醉后赴水中捉月而溺死,而杜甫之死于牛肉白酒却 是千真万确的,不管那牛、酒有毒还是无毒。
李白与杜甫也一样地好赌。李白曾自称:“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又称“有时六博快壮心,绕床三匝呼一掷”。杜甫也曾有《今夕行》一首,全写自己与人纵博的情形和意气:
今夕何夕岁云徂,更长烛明不可孤。
咸阳客舍一事无,相与博塞为欢娱。
冯陵大叫呼五白,袒跣不肯成枭卢。
英雄有时亦如此,邂逅岂即非良图。
君莫笑,刘毅从来布衣愿,家无儋石输百万!
杜甫还有一首著名的七绝《赠李白》:
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可说是这两位酒徒兼博徒的生动写照。
酣饮、纵博的所谓“魏晋风度”和“盛唐气象”深刻地影响着后世的文人。中唐以下的韩愈、白居易、杜牧,宋代的陆放翁,元代的关汉卿,明代的祝枝山、唐伯虎,清代的龚定庵,等等,许多享盛名于世的人们的身上,都浓重地体现着这一种风度。
饮酒和赌博可以愉悦精神,使人逸兴湍飞,豪气干云。但同时更具有很大的消极作用,沉溺
于赌博、饮宴之中,不仅误事、破财,严重者使人消沉、堕落,乃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因此,人们在赞美豪赌与豪饮的同时,又常常把它看做重大的品行之亏。这里同样以唐人为例。
《新唐书》本传这样记下面几位名人:
隐太子李建成:“荒嗜酒,畋猎无度,所从皆博徒在正统人士的心目中,饮酒赌博就是无行”的标志,无怪乎励精图治的唐文宗每当外任官员陛辞,总要谆谆告 诫“勿饮酒,勿赌博”。由此也可以反映出在那个时代饮酒赌博在官员之中是何等地盛行。也无怪乎以斗鸡徒自诩的李白会将名将哥舒翰比做斗鸡徒,来加以讽刺、 贬抑,好像忘了自己曾以此自豪:
君不能狸膏金距学斗鸡,坐令鼻息吹虹霓。
君不能学哥舒横行青海夜带刀,西屠石堡取紫袍。
——《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
无论贬抑还是赞美,饮酒和赌博在古代人们的文化生活中仍然占据着不容替代的重要位置,数千年来,一直并行不衰。
长期并行不衰,使赌博和饮酒之间还产生出另一种文化娱乐,这就是酒令。
在众多的人们一起饮酒时,相互之间常常发生“赌酒”——游戏竞争,负者喝酒。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猜拳行令”。赌酒必须分出胜负,因此人们很容易借用博戏手段,以达到娱兴的目的。上面所引淳于髡所说“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就很像一个赌酒娱乐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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