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
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
【篇一: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
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and to that end: to take effective collective measures for the prevention and removal of threats to the peace, and for the suppression of acts of aggression or other breaches of the peace, and to bring about by peaceful means, and in conformity with the principles of justice and international law, adjustment or settlement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s or situations which might lead to a breach of the peace;
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一部分,可以看出,联合国宪章的依据就是国际法,所以不存在冲突问题
收起回复7楼2013-02-14 08:29|
【篇二: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
《联合国宪章》对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中,宪章所确立的七项原则处于核心地位.这七项原则是:会员国主权平等、善意履行宪章义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助、确保非会员国遵守宪章原则和不干涉内政.上述原则之所以构成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因为:
1、宪章是国际文件中第一次系统地规定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其确认、固定和发展了国际法基本原则,被认为是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起重要作用的文献.在此之前,虽然有一些国际公约如《国际联盟盟约》、《巴黎非战公约》、《关于美洲原则的宣言》等曾规定过一些原则,但均不如宪章规定得那样明确、具体和系统.所以在联合国成立之前,国际法基本原则仍处于零散的状态中.
2、宪章是迄今拥有缔约国最多的一个多边条约.联合国作为当今国
五项基本原则 际社会最大的普遍性的政治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目前已拥有190个成员国,几乎包括了世界上的所有国家.作为这一庞大国际组织的组织约章,《联合国宪章》可谓获得了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文献.
3、宪章是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体系趋于完善的重要标志 .宪章之后的各种国际文件,如《亚非会议最后公报》、《非洲统一组织宪章》、《国际法原则宣言》、《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以及大量的双边条约、协定等所队列的原则,虽然数目不多,内容不尽相同,措辞也不完全一样,但都是在宪章的基础上引申和发展的,都与宪章原则的精神是一致的,其中有的是进一步宣示、解释、强调或重申宪章的原则,有的则是对宪章原则的发展.
总之,虽然《联合国宪章》只是从组织法的角度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的原则,但由于其成员国的广泛代表性和宪章本身具有的造法性
,已使得这些原则具有最普遍的法律意义.特别是其中的主权平等、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不干涉内政等原则,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公认并接受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其实际效力已经大大超过了一个国际组织章程的效力范围.诚然,宪章中的个别原则只能专门适用于联合国组织及其会员国,但这丝毫不影响宪章所确立的七项原则作为一个整体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最高权威性.
【篇三: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
利、和平共处。几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而且是其忠诚的奉行者。在这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联合国宪章》作为联合国组织的总章程,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19章111条。它表达了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并且为防止战争、维持和平建立起一套完整、可行的运作机制。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 制止侵略行为 、 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 和 促成国际合作 等。宪章还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各会员国在它们的国际关系中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以及不得干涉各国内政等原则。
《宪章》规定,为实现上述宗旨,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下列原则:联合国组织基于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应忠实履行它们依宪章规定所承担的义务;各会员国应该以和平方法解决它们的国际争端;各会员国不得对别国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联合国对任何国家采取防止或强制性行动时,各国不得对该国提供协助;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联合国应
要求非会员国遵循上述原则;联合国除执行决议外,不得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项。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是基于这样这样一系列精神所提出的,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可以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对于《联合国宪章》的高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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