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余华小说中的疯傻人物形象
略论余华小说中的疯傻人物形象
潘龚凌子 
[摘 要]:在中外文学史上,内容涉及到疯癫现象的文本比比皆是。在中国当代文学中,余华的小说中存在着大量的疯傻人物形象,并形成了其独有的风格。本文将从精神意义上的疯癫、由健全人变成疯癫、浪漫化的疯癫三个角度来解读余华小说中疯傻人物形象。在人物形象的选择上,余华对于疯癫人物形象的把握来自于他曾经作为医生的敏感。在他的笔下疯子和傻子也都突破了原有的传统形象,呈现给读者的是极度残忍的现实以及来自一个敏感胸腔里不停歇的呐喊。
[关键词]:余华小说;疯子形象;傻子形象;先天疯;后天疯;偏执疯;现实意义;
 
  引言
“疯”和“傻”是两个具有多重意义的词,我们对疯子的理解有以下三种∶一是精神病,患者神经错
乱,精神失常;二是行为古怪的人,可能做出疯狂或放肆行为的人;三是做事严重不合常理的人。傻子的意思就是头脑愚笨,不谙事理,缺乏想象力的人。一般是指无法进行正常思维的人(比如痴呆)。或用来讥笑不按生活常识待人处事、且失败的人。而“疯”和“傻”在某种意义上是联系在一起的,它们的外在形态表现为疯癫。疯癫的含义有两种:其一是insane,即显示精神不健全或精神错乱,由癫狂所影响,其二是mad,即由于精神错乱而产生的或像精神错乱般表现的(情况反常)。
丰富多腔是什么意思在中外文学史上,内容涉及到疯癫现象的文本比比皆是。从中国古代文学开始我们熟悉的文本有《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西游记》中的猪八戒,《金瓶梅》中的武大郎等一些具有浪漫彩的疯癫人物形象到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鲁迅先生笔下以《狂人日记》为代表的一系列疯癫性质的人物形象,在西方文学作品中有《喧哗与骚动》班吉,《傻瓜吉姆佩尔》中的吉姆佩尔,《堂吉诃德》中的堂吉诃德等众多疯癫人物形象。而在现在中国的文坛上,也出现了将疯癫现象演绎的很好的《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爸爸爸》中的丙崽以及余华的《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事件》《河边的错误》等一系列小说主人公。疯癫作为一种吸引人的现象在中外文学史上一直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法国福柯在他的著作《疯癫与文明》中明确地表明他对疯癫的看法:“疯狂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
成疯狂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狂的历史。”[1]而余华的小说中存在着大量的以疯傻人物形象为主的文本,只有对他文本中的疯傻人物形象做更细致的解读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余华的思想。在我的论文中,我将从三个具体角度出发逐步解读余华小说中疯傻人物形象。
二  神经意义上的疯癫人物形象:先天疯
来发和疯子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的叙述视角是一个傻子。本文的主人公“我”是一个生来就不明事理的傻子,“我”的本名叫做来发,除了“我”爹和陈先生没有其他人知道“我”的名字,村里没有一个人把“我”当做人对待。以许阿三为首的一人以欺辱“我”为乐。他们每次碰见“我”都给我起个不一样的名字。“可是我一上街,我的名字比谁都多,他们想叫我什么,我就是什么。他们遇到我时正在打喷嚏,就会叫我喷嚏;他们刚从厕所里出来,就会叫屁股纸;他们向我招手的时候,就叫我过来;向我挥手时,就叫我……还有老狗、瘦猎什么的。他们怎么叫我,我都答应,因为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他们只要凑近我,看着我,向我叫起来,我马上就会答应。我想起来了,他们叫我叫得最多的是:喂!”

除了给来发起各种各样侮辱性的名字, 许阿三等人还争着让“我”做他们的儿子,认他们做爹。除此之外他们还了一条狗做“我”的媳妇,随心所欲的殴打“我”。而且这些对来发人格身心上的侮辱不知道会持续多久,反正不会在许阿三死后就停止,也许要等到来发死去的时候才可能正式的有一个终结吧。
《河边的错误》看上去更像是一个侦探办案的悬疑故事,其中的疯子自从在出现就是疯的,是一种自身本来就带有的疯癫,在这篇文章中他一共杀了三个人,首先他在河边杀死了好心收留他的么四婆婆,然后他又杀了一个和他生活一点不相关的男人,最后杀的是在河边发现么四婆婆人头的那个小孩。我们从文章的字里行间完全不出疯子杀人的动机,么四婆婆是唯一真心对他的人,给他吃的穿的,可他为什么会杀她还要砍下她的头?在这之后被杀的那个男人根本不是疯子生活范围中的人,他为什么要杀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关的无辜的人?还有那个可怜的小孩,疯子真的是疯子,不分青红皂白的发狂,连一个小孩都不放过。为什么他杀人的欲望这么疯狂?甚至有一种想要摧毁一切的爆发力。后来警察马哲进入到这个案件的调查中,案件毫无头绪的的进行着,在调查期间牵扯出很多无关紧要的人,但是接受调查却
给这些被调查人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其中的一个嫌疑人也成为疯子自己自杀了。最后他们发现真正的杀人凶手其实是疯子后,马哲开杀掉了游离于法律掌控之外的疯子,自己却成为精神病院的准病人。
先天疯的现实意义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的来发虽说是个傻子,但是他还是傻一些比较幸福,要个名字有什么作用呢?就是因为他本来的名字,来发失去了唯一和他相互依靠的大黄狗。不要名字了,就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人,那样就没有东西可以失去了。其实在有些时候所谓的胜利不属于上帝,也不属于撒旦,更不属于那些心怀恶意的反面人物,而是属于疯癫。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来发是个绝对的傻子,他的傻是生来就有的,他生活的世界是和正常人不一样的,在他的世界里面什么都有最单纯的定义,简单且直接。疯癫成为他的负担。他的傻为他带来了各方面的侮辱和难堪,他的傻使围绕在他周围的人都幻化出了人性中邪恶的一面,用各种可憎的嘴脸侮辱来发。除去对他稍有关心的陈先生和那条和他相依为命的狗以外,那些人都是自身欲望的奴隶。他们才是正儿八经的疯癫,他们身上的疯癫并不是体现在精神疾病上,是在内心里面,畸形的变态的嘲讽意义上的疯癫。来发他作为一个个体只是单纯的傻,可是那疯
癫的人将自己畸形的感官强加在他的身上,迫使来发将黄狗为女人,将所有人当做爹。使他分不清数现实与虚幻从而成为一个他们所独有的专属傻子供他们消遣。
在福柯《疯癫与文明》认为:“疯癫确实具有吸引力,但它并不蛊惑人。”[2]《河边的错误》中疯子杀人确实让人很震撼,可是我相信他自有他的道理,但是那是我们没有办法接触得到的东西,它只存在在他的脑袋里面。它是神秘不可知的存在。然而,“疯癫是最纯粹、最完整的错觉(张冠李戴、指鹿为马)形式。它视谬误为真理,视死亡为生存,视男人为女人,视情人为复仇女神,视殉难者为米诺斯。但是,它也是戏剧安排中最必要的错觉形式。因为无需任何外部因素便可获得某种真正的解决,而只须将其错觉推至真理。”[3]

我们无法用法律制裁他,他的疯癫是在病理学上的。他的疯癫在外在表现形式上是兽性的,而这种兽性放在他身上确实是无辜的。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去理解疯子的所作所为,他在他自己的那个独有的疯癫的世界里生活着,只能仅仅靠自己的推测,因为他是个疯子,他没有办法掌控自己的行为。他分不清黑白是非,分不清生死,他只是一个疯子而已。
  心理向生理转变意义上的疯癫人物形象:后天疯
中学历史老师、即将满18岁的少年、徐亮、马哲警官
《一九八六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中学历史教师,他是一个热衷于研究古代酷刑的文化人,而的到来使他原有的生活不再平静。他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准备写交代材料时,他消失了,失踪了。当那场浩劫过去一切都成为过眼云烟,主人公在十余年后重新回到小镇,这时的他不再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师而是一个令人厌恶的疯子。随着时间的进行,主人公的神智一直沉浸在某种氛围中,首先是在他的想象中用对周围的人实施中国古代的各种酷刑,然后他又用烧红的烙铁、钢锯、石头、菜刀在自己的身体上依次施行了墨、劓、剕、宫、凌迟等酷刑直至生命的尽头。如此血腥令人作呕的场面让人无法接受,他却在对自己施行酷刑的过程中感到异常满足、兴奋。而他的妻子,应该说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对于他的出现是极度恐慌的,她的精神高度紧张,内心极其害怕。对她精神上造成的创伤是无法愈合的。妻子已经重新拥有了自己宁静的生活,疯子的出现对于她而言不是惊喜而是惊吓,疯子的出现使她不断的回想起那段她不愿意去面对的历史,她不想再次失去现有的平静生活。当她知晓疯子死了之后,久违的微笑出现在她的脸上,她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又开始自己往日的所谓的平静的生活了。
《四月三日事件》的主人公是一个神经兮兮的迫害妄想症患者,全文都是围绕着他的心里变化进行的。他是一个即将满18岁的少年,他喜欢幻想,经常想象一些未曾发生的情节。而某些情节真的发生在他的生活当中,与现实中发生的一样。随即他相信了他所有幻想出来的内容,他相信他的父母和朋友都是自己的敌人。于是他开始怀疑一切,他怀疑他的父母和朋友在密谋杀他,他怀疑梧桐树下的男子和他们是一伙的,他怀疑四月三日就是他们密谋杀他的日子。他的怀疑让他不得不把自己隔离出去,他在四月三日之前离开了自己原来的生活环境,他认为他已经完全脱离了危险,再没有什么能够伤害他了。可是他不知道的是他生病了,他的生理和精神其实是出现了严重的幻象,他走入了自己给自己制造的极端,心灵严重扭曲。到文章的最后我们才知道了事件的前因后果,他小时候的邻居在18岁的时候生病死了,口琴的声音也没有了。在这之后他才慢慢发展成为一个疯癫患者。这篇小说让我们不由得想到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不管从哪个方面入手这两篇小说都有着惊人的相似。《狂人日记》中的青年是一个迫害症患者,他认为所有的人都想要迫害他,想要联合起来吃掉他,而在这些人当中,他认为最想要吃掉他的人就是他的大哥。他的脑海里面全部是关于人吃人的场景,并且这种人吃人的事情还发生在亲人之间,属于亲兄弟之间的互相残杀。
后天疯的现实意义
在《一九八六年》这部小说中作者多次写到疯子在自虐过程中的享受和快感。酷刑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是多种多样的,但其实质却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意志。疯子对自己施行酷刑的含义是什么?我认为他仅仅是想做自己生活的统治者,掌控自己的生活,主宰自己的生活,他在用酷刑来表达他内心的呐喊和对原有的正常生活的渴望。借用《疯癫与文明》的观点来说:“就一般情况而言,疯癫不是与现实世界及其各种隐秘形式相联系,而是与人、与人的弱点、梦幻和错觉相联系。”[4]

中学历史老师的疯癫并不是没有根源的,那就是对他们那一代人的迫害导致的一系列精神问题,他身上的疯癫是和他自身的缺点,他的精神压力,他的错觉以及幻想联系在一起的。疯癫本身就是一种巨大不安的象征,他作为一个行为失控者所以能够更直接地表现出压抑在心里的毁灭意识。他的疯癫表现更是一种不安的表现,任何事物都能引起他的不安,任何事物微小的变化看在他的眼里就被无限的放大。唯一能让他集中注意力的就是红蝴蝶结的辫子,这个意象对他而言是家的象征,是他对温暖的,贴心的爱的渴望。我们能够体会得到他所遭遇的一切是残酷可怕的,他的理性不知为何被隐藏了,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所想要表
达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愤怒,他厌恶自己,厌恶那个不正常的自己。厌恶到想要自我毁灭的程度,死前的瞬间清醒带给他的只是更多的伤害和难堪。他无疑是一个悲剧性彩浓厚的人物形象。尼采在《悲剧诞生》中说:“疯狂也许未必是蜕变,衰败,没落的文化征兆吧?也许是一种健康的精神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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