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申请⼯伤鉴定单位不配合盖章怎么办
⼯伤鉴定是在申请⼯伤鉴定的职⼯被认定为⼯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对其⼯伤有关事宜进⾏鉴定的⾏为。那么个⼈申请⼯伤鉴定单位不配合盖章怎么办,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个⼈申请⼯伤鉴定单位不配合盖章怎么办
第⼀步、直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单位名称及注册情况、职⼯在单位⼯作的证明(⼯资条、出⼊证、考勤表、⼯服、证⼈证⾔等等),劳动仲裁不收取费⽤。
第⼆步、去劳动局⼯伤认定部门认定⼯伤,单位盖不盖章都可以,只要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关系裁决书就可以了。
第三部、⼯伤认定后再去做劳动能⼒鉴定,根据鉴定情况和个⼈⼯资及社会平均⼯资计算具体赔偿标准,如单位不给,可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伤赔偿,需要劳动能⼒鉴定书、⼯伤赔偿申请书就可以了。
⼯伤鉴定是在申请⼯伤鉴定的职⼯被认定为⼯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对其⼯伤有关事宜进⾏鉴定的⾏为。⼯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鉴定,停⼯留
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伤职⼯劳动能⼒鉴定管理办法》第⼋条申请劳动能⼒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伤职⼯的居民⾝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伤赔偿项⽬有哪些
(⼀)治(医)疗费。⼯伤所需费⽤必须符合⼯伤保险诊疗项⽬⽬录、⼯伤保险药品⽬录、⼯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补助费。职⼯住院⼯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伤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费。⼯伤职⼯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康复性的费⽤,符合⼯伤保险诊疗项⽬⽬录、⼯伤保险药品⽬录、⼯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伤保险基⾦⽀付。
(五)辅助器具费。⼯伤职⼯因⽇常⽣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伤保险基⾦⽀付。
(六)停⼯留薪期⼯资。职⼯因⼯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作接受⼯伤医疗的,在停⼯留薪期内,原⼯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付。
(七)⽣活护理费。⽣活不能⾃理的⼯伤职⼯在停⼯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伤职⼯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活护理的,从⼯伤保险基⾦按⽉⽀付⽣活护理费。⽣活护理费按照⽣活完全不能⾃理、⽣活⼤部分不能⾃理或者⽣活部分不能⾃理3个不同等级⽀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的50%、40%或者30%。
(⼋)⼀次性伤残补助⾦。⼀次性伤残补助⾦赔偿标准是根据⼯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级伤残为27个⽉的本⼈⼯资,⼆级伤残为25个⽉的本⼈⼯资,三级伤残为23个⽉的本⼈⼯资,四级伤残为21个⽉的本⼈⼯资,五级伤残为18个⽉的本⼈⼯资,六级伤残为16个⽉的本⼈⼯资,七级伤残为13个⽉的本⼈⼯资,⼋级伤残为11个⽉的本⼈⼯资,九级伤残为9个⽉的本⼈⼯资,⼗级伤残为7个⽉的本⼈⼯资。
(九)伤残津贴。职⼯被评定为⼀到四级伤残的,从⼯伤保险基⾦按⽉⽀付伤残津贴,标准为:⼀级伤残为本⼈⼯资的90%,⼆级伤残为本⼈⼯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伤职⼯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的,由⽤⼈单位和职⼯个⼈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若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适当⼯作。难以安排⼯作的,由⽤⼈单位按⽉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资的60%,并由⽤⼈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单位补⾜差额。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根据职⼯平均⼯资和⽣活费⽤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次性⼯伤医疗补助⾦。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伤职⼯本⼈提出,该职⼯可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由⽤⼈单位⽀付⼀次性⼯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七级⾄⼗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或者职⼯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单位⽀付⼀次性⼯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具体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丧葬补助⾦。职⼯因⼯死亡丧葬补助⾦为6个⽉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
(⼗⼆)供养亲属抚恤⾦。职⼯因⼯死亡供养亲属抚恤⾦按照职⼯本⼈⼯资的⼀定⽐例发给由因⼯死亡职⼯⽣前提供主要⽣活来源、⽆劳动能⼒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40%,其他亲属每⼈每⽉30%,孤寡⽼⼈或者孤⼉每⼈每⽉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之和不应⾼于因⼯死亡职⼯⽣前的⼯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
(⼗三)⼀次性⼯亡补助⾦。二级伤残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个⼈申请⼯伤鉴定单位不配合盖章怎么办”这⼀问题进⾏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
律还明确规定,申请劳动能⼒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即可。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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