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固化,权威有效、方便快捷
-------深圳市版权协会电子证据固化实务介绍
为维护广大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互联网上对各类作品的侵权行为,深圳市版权协会与国家授时中心时间戳服务中心共同建立了TSA电子证据固化平台,已向广大权利人提供快捷有效的电子证据固化服务。
深圳市版权协会根据权利人提交的电子证据固化申请和相关证据,对涉案的相关网页截图、录像或复制保存,并在TSA电子证据固化系统中进行电子证据固化,同时出具电子证据固化报告及附带证据光盘,在诉讼和维权活动中采用电子证据固化报告及附带光盘内的证据原始文件包和固化后生成的时间戳文件(tsa)、证明固化主体身份信息的电子签名文件(p7s)等三个文件在《TSA电子证据固化系统》中进行验证通过后,法院和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采信固化主体的身份信息、固化时间的准确性与内容的完整性,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的未被修改过的可靠的电子文件的要求,具有原件和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书面形式和原件要求的规定:
第四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网页截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电子证据”并不是证据类型,而是证据的介质,对应的概念是“纸质证据”,通过固化解决的问题是给数据电文(电子文件)赋予纸质书面证据和原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办理电子证据固化业务应向深圳市版权协会提交如下材料:
• 电子证据固化申请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
• 授权委托书
• 涉嫌侵权事项相关权利凭证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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