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年版适用于资格预审)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使用说明
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年版适用于资格预审)》(以下简称《标准预审招标文件》)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工程总承包电子招标项目。
采用非电子方式进行招标的,可参照《标准预审招标文件》作相应修改后使用。
二、《标准预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系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标准预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四、《标准预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综合评估法和评定分离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可行性研究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后、专业工程等四种方法。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具体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预审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
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六、《标准预审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清单”及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七、《标准预审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一至六章内容相衔接。
八、《标准预审招标文件》为2019年版,将根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
人对《标准预审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
(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江苏邮编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投标人须知 (1)
1 总则 (1)
1.1 项目概况 (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
1.6 保密 (1)
1.7 语言文字 (2)
1.8 计量单位 (2)
1.9 踏勘现场 (2)
1.10分包 (2)
1.11 偏离 (2)
1.12知识产权 (2)
1.13同义词语 (2)
2 招标文件 (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
2.4 最高投标限价 (3)
3 投标文件 (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4)
3.2 投标报价 (4)
3.3 投标有效期 (4)
3.4 投标保证金 (4)
3.5 备选投标方案 (5)
3.6 资格审查资料 (5)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5)
4 投标 (5)
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 (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
5 开标 (6)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6)
5.2 开标程序 (6)
5.3特殊情况处理 (6)
6 评标 (7)
6.1 评标委员会 (7)
6.2 评标原则 (7)
6.3 评标 (7)
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7)
7 合同授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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