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的个税处理分析
高温津贴一般计税规定
员工取得的高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一般是需要并入到“工资薪金所得”正常计算缴纳个税的。
注意与防温降暑费的区别!
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发放形式也不相同。
高温津贴,是为在高温下工作的人提供的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只能以现金发放,不得借故以实物如饮料等发放。
防暑降温费是福利的一种,目的是“防暑降温”,对工作环境是否高温没有特别要求,可以以现金发放,也可以以实物如饮料等发放。
防暑降温费的个税又如何处理?
如果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如果是以实物形式发放的防暑降温品,例如:饮料和防暑的药品等,需要分情况处理:
情况一:如因工作需要,比如高温作业等,属于企业的劳动保护费支出,不涉及个税;
情况二:如非工作需要,向员工发放的防暑降温物品,属于福利性质支出。若能单独分到每个人头上,需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若无法分摊到每个人头上,不涉及个税。
除了高温津贴,各种节假日福利计税问题也是财务人员纠结的地方!比如端午节快到了,很多公司会安排不同形式的节日福利,发放粽子礼盒、购物卡、现金、组织包粽子的活动等等,那么对于各种形式的福利费到底该如何计税呢?
福利费一般计税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公司直接发放给个人的现金福利、购物卡或者礼盒等,个税处理较简单,直接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即可;但是对于集体享受的比如聚餐、组织活动等大部分情况下无法明确受益个人,则无需缴纳个税。
注意!集体福利也有缴税情形!
集体享受的福利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分摊到个人的,比如自助餐每个人的标准可以量化,但是桌餐无法分摊到个人等等,因此这方面的判别也是决定是否需要缴纳个税的关键。
福利费也有免税范围!
防暑降温费个人所得税法免征个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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