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温费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2021年⾼温费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每年6-8⽉,室外露天作业⼈员⾼温津贴每⼈每⽉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作场所作业的⼈员.⾼温津贴每⼈每⽉不低于120元。
根据全球⽓候变暖的现象,国家对各地的发放标准也相继更新,为了保障在户外⾼温环境下劳动⼈员的劳动权益,发放⼀定的⾼温补贴作为炎热⼯作环境下的劳动津贴,那么⾼温费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来了解⼀下。
⼀、⾼温费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防暑降温费亦可称为⾼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温天⽓下(⽇最⾼⽓温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付的⾼温补贴。
【防暑降温费标准】:⽤⼈单位每年6⽉⾄8⽉安排劳动者在⾼温天⽓下露天⼯作,按每⼈每⽉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每⽉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温⼯作岗位包括建筑⼯、⽆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
【发放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
到33℃以下的;
【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制定。例如省每年6、7、8⽉3个⽉向发放防暑降温费;例如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9⽉。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温馨提⽰】:⾼温补贴并⾮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温天⽓下露天⼯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温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情况存在差异,⾼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发放时间并未统⼀,均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发放标准,但⾼温费基本上分⽉补、⽇补两种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不能⽤绿⾖汤凉茶等代替
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是中的⼀部分。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温津贴,或者⽤绿⾖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温津贴,都属于违法⾏为。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应当为⾼温作业、⾼温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够的、符合卫⽣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温补贴。⾼温补贴应以现⾦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因此,企业以现⾦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个⼈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于征收⽐例则归⼊⼯资总额计算。
三、防暑降温费不计⼊
按照国家《》规定,最低⼯资标准不包含防暑降温费(下称⾼温津贴)。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温季节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付⾼温津贴。同时,⽤⼈单位以形式⽤⼯的,也要依照规定⽀付⾼温津贴。由于⾮全⽇制⽤⼯的劳动者可以在⼀个以上的⽤⼈单位就业,因此其⾼温津贴应按⼩时折算⽀付。此外,凡是⼯作时间在⼯作地点因⼯作原因引起的⾼温中暑,都属于,经认定后,应享受。如果⽤⼈单位没有参加,由⽤⼈单位按照《》中的规定⽀付费⽤。
四、部分省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及标准⼀览(仅供参考)
1、天津:2017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职⼯上年⽇平均⼯资的12%;
2、:5⽉~9⽉,当⽇最⾼⽓温在37~39.9℃时,⾼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最⾼⽓温在40℃(含40℃)以上时,⾼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3、:企业每年6⽉⾄9⽉安排劳动者在⾼温天⽓下露天⼯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200元。
4、:如果企业安排职⼯在6⽉、7⽉、8⽉、9⽉这四个⽉安排职⼯在33度以上⾼温天⽓(环境)⼯作的,要向劳动者⽀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每⽉200元。
5、:劳动者在⽇最⾼⽓温达35℃以上的天⽓下露天⼯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每⼯作⽇10元的⾼温津贴。
6、:⾼温作业⼈员160元/⽉;⾮⾼温作业⼯⼈130元/⽉;⼀般⼯作⼈员110元/⽉。发放时间为6⽉-9⽉共4个⽉。
7、:室外作业和⾼温作业⼈员120元/⽉;⾮⾼温作业⼈员100元/⽉;⾏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员80元/⽉。
防暑降温费8、:发放时间:5-9⽉。发放标准:每⼈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9、:发放时间:6⽉、7⽉、8⽉、9⽉。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温作业⼈员每⼈每⽉120元,⾮⾼温作业⼈员每⼈每⽉80元。
10、辽宁:2017辽宁省⾼温补贴发放标准为200元/⽉。
室外温度⾼于35℃的劳动者单位按照每⼈每⽉不低于60元的标准补贴,⽽在室内⼯作不能将温度降到33℃以下的每⼈每⽉不低于45元的标准补贴,⾼温发放时间根据当地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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