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高温补贴的规定是什么
2021天津⾼温补贴的规定是什么
防暑降温费
天津⾼温补贴发放标准新规定:1、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平均⼯资÷21、75天×12%。2、发放标准:5265÷21、75天×12%=29元。⽤⼈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
夏季是⼀年当中最热的⼀个季节,到了夏季,⼤家⼀不注意就会中暑,上班的时候,也是需要做好防暑降温的,与此同时,夏季到了以后,⼤家最关⼼的就是⾼温补助了。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平不⼀样,所以,发的具体数额也不⼀样。下⾯,⼩编就详细为⼤家介绍的规定是什么?
2017天津⾼温补贴的规定是什么?
⼀、发放标准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共4个⽉。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平均的3%确定。2016年度本市职⼯⽉平均⼯资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防暑降温费的⽉标准约为158元,四个⽉合计约为632元,⽐去年增加了近40元。
⼆、计算⽅法
⾼温津贴以市⼈⼒⾏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平均⼯资为基数,⽇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平均⼯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保留到元。⾼温津贴⽇标准计算⽰例:5265÷21.75×12%=29元(仅供参考,以政府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注】发放⽅式为按⽇计算、按⽉发放,并纳⼊⼯资总额。⾼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三、相关规定
针对户外劳动者,天津市2013年发布的《关于试⾏企业⾼温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当⽓温超过35℃,⽤⼈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都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按天发放⾼温津贴。具体每天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的职⼯⽉平均⼯资除以职⼯⽉平均⼯作天数21.75天,再乘以12%。市⼈社局处主任科员钟健表⽰,⾼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不同,⼆者不能相互代替。同时,法律规定⾼温津贴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职⼯。
⼀共4个⽉。对于各位劳动者来说,这是⾃⼰的合法权益,⼀定要及时关注。⾼温补助的问题是涉及到民⽣的⼤问题,我国政府要求各⽤⼈单位必须遵守这⼀规定。不过,各地的⾼温补贴也不是⼀层不变的,都会随时的进⾏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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