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使用过程中所有权转移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融资租赁要比按揭更具有实用性,融资租赁可以在使用期间自由决定是到期拥有所有权,还是提前终止租赁。而按揭却比较麻烦,如果预期有变,企业需要终止项目或者退出经营,那么麻烦就来了,选择终止还款或者转按揭,都可能对公司或者企业生产经营以及信誉造成影响。当然利率还款上面,可能按揭比较有优势。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具有的基本特征是:第一,由承租人选定拟租赁投资物件,由出租人出资购买。第二,具有不可解约性,承租人无权单独提出以退还租赁物件为条件而提前终止合同。第三,中长期租赁。所有的融资租赁交易的绝对期限,在一年以上。第四,融资租赁是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即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货商,贸易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正成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机制,经过多年发展,已从最基本的直接购买融资租赁,发展成多种形式,如转融资租赁、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委托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租赁、销售式租赁等。
目前开展工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公司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厂商为主要股东的厂商类租赁公司,另一类是独立的投资人为主要股东的资本类租赁公司。前者因为对行业非常熟悉,属于专业租赁公司,在操作和运行上比较简单,是工程机械租赁的主力军。后者属于综合性租赁公司,对行业不太熟悉,,因此操作和运行过程相对复杂。
由于融资租赁对许多人来说是新名词,对其内涵不了解,被外表的华丽搞的不知所云。其实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非常简单。它就是一种信用销售的工具,实质上就是厂商在销售时提供金融服务,让资金不足的企业也能率先使用设备,然后用创造的利润以分期付款(每期支付租金)的方式购买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的概念很简单为什么难以沟通?就是因为这个新生事物被错误地理解了,以为融资租赁就是变相贷款。因此总是纠缠在利率方面,似乎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已经获得物件的所有权了。
不管什么租赁,本质上都是在约定的时间内,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使用他人资产。租赁物件必须由租赁公司购买后才能出租。融资租赁物件采购的选择权在承租企业。可是价格不是承租企业可以单独决定的,出租人有一票否决权。交易方每个人都应该知道我们做的是租赁,不
是贷款。
其次就是要了解租赁公司对潜在的承租企业有什么要求,这样企业才知道自己是否具备使用租赁物件的条件。首先要让租赁公司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法律的主体资格、经营状况;其次是工程的盈利性和资金回收的保障;三是承租企业的对租赁物件使用的担保实力。工程机械融资租赁的特点是:大部分承租人都是个体经营者,他们需要有足够的家产作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来确保租金的偿还;四是要有30%左右的租赁保证金,租赁公司不会为一分钱都没有的企业做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给企业带来的好处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号称开展工程机械融资租赁的企业不少,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厂商之间因为对融资租赁的理解偏差,很难沟通和运作。
到底是什么原因阻碍融资租赁在工程机械领域里的发展?因为有“融资”和“租赁”两个词,有人把它当贷款看,有人把它当租赁看。其实它是具有融资性质的租赁,既不是贷款,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租赁。
融资租赁中的误区主要表现在:
一、潜在的承租人和供货商上来和租赁公司谈利率。似乎租赁公司就是银行,就是提款机。第一忘记了自己从银行贷不到款才租赁公司融资;第二不知道租赁公司提供的是租赁物件,不是资金。承租人谈论利率不知道以什么为对象?物是不可能产生利息的。第三以为银行审查严,办事效率低,机会成本高。租赁公司审查松,办事效率高,机会成本低。其实租赁公司不是傻子,他们要求的条件一点不比银行低,只不过侧重的角度不同,给人以错觉。如果潜在的承租人没有认识到这点必然会碰钉子。
二、把租赁保证金混同于按揭贷款。为了控制风险,租赁公司已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承租人设备时需要承租人提供保证金。通常承租人以为这是按揭贷款的定金。其实在法律上有完全不同的意义。租赁保证金是偿还租金的一种保证,一旦承租人无力偿还租金,租赁公司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顶替应付到期租金,然后再向承租人追索,租赁后期抵后期租金。租赁结束前承租人始终不能获得物件的所有权。
按揭中的定金是购买设备事先支付的一部分货款,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已经获得物件的部分所有权。这就是“(汽)车贷(款)”的风险要比(融资)租赁的风险大的多的一个原因。这也是银行停止车贷后,人们都把眼光转向租赁的一个重要原因。正因为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件所
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征,才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这将是工程机械投融资领域中今后发展的主流方向。
三、既然融资租赁不是贷款,那么设备闲置时承租人就不必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把租赁物件先退给租赁公司不就行了吗?其实不然。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件是承租人选择,出租人为了租赁才购买的。出租人的目的并不是要主动地选择购买设备后租赁。因此融资租赁通常是不可撤消的。融资租赁更像是分期付款,只不过所有权是在全部租金支付完毕后才能转移给承租人。但这并不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和提取折旧。因此承租人不可以随时解约、随时续约。
四、通常以为融资租赁的费用比贷款高。因为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是从银行贷款,必然要增加一道融资环节的费用。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不可争辩的现实。但实际上不一定就是这样。第一,融资租赁在税收有缩短折旧期的功能,它能帮助企业减少所得税的支出;第二贷款的机会成本要比融资租赁高的多,一般人很容易忽略这个事实;三是按照目前的政策,银行贷款利率是上不封顶。企业从银行得到的实际利率不一定比租赁公司从银行得到的实际利率低。从综合成本上考虑,融资租赁的费用不一定比贷款高。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区别
五、融资租赁是为设备制造厂商的销售提供金融服务的。这话没有错,但租赁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主要原因是需要一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比较高的资金运作平台。那么厂商在寻求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服务时首先要考虑是否能满足租赁公司的基本要求。融资租赁的特点之一就是出租人既掌握应收租金的债权,又掌握租赁物件的物权。物权是债权的保障,租赁物件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回收后的在处置能力是租赁公司所关心的。而这些是租赁物件制造厂商才能提供的。如果你的设备没有这些功能,就被视为不适合开展融资租赁的设备类别。获得租赁公司服务的产品大都具备这样几各条件:一是控制租赁物件的运行,如:有些设备制造厂商为经常流动的工程机械设备安装了GPS,可以随时定位和停车;二是提供一部分帐期与租赁公司共担风险;三是提供物件的翻新和回购保障。
六、给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租赁风险太大。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因此承租企业永远也得不到钱,反而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样就控制的资金随意流动的风险。其次融资租赁要收取30%以上的保证金,同时保留100%的物权。一旦出现问题损失最大的是承租人。再有对于中小企业的租赁项目,出租人一般都要求承租人的法人代表用家庭的房产和车辆等贵重可随时变现的资产做连带责任的附带担保,一旦出现问题倾家荡产,杜绝了承租人的恶意拖欠行为。最后一点是贷款的资金是不能上保险的,而租赁物件却可以出租人为
收益人上财产险。一旦出现以外伤害,保险公司首先把赔款支付给租赁公司。对于出资人来说,在好项目竞争激烈的时候,融资租赁公司是一个很好的资金批发市场。
七、想要钱,银行走不通融资租赁公司。千万不要把融资租赁公司当作大老板,银行家。也不要把融资租赁公司当作空手套白狼的资金运作的二道贩子。融资租赁属于服务贸易,融资租赁公司更多的职能是整合社会资源的资产管理公司。不要看融资租赁公司的资本金有多大,他们用在租赁方面的资金一定要在资本市场上回。否则就不可能持续的发展。因此租赁公司对潜在的承租企业和供货厂商的要求更多地是为出资人考虑。如果没有这点,他们也就失去了资金来源,失去了为承租人和厂商提供服务的机会。
在融资租赁的洽谈中出租人关心潜在承租人的是什么?
融资租赁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他给一个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首先要看中这个企业合法的经营情况。尤其是正值的现金流是否充裕,是否能够覆盖未来可以偿还的租金。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只做“锦上添花”的项目,不做“雪中送炭”的项目。如果你能拿出保证金,租赁公司才考虑给你提供服务。还是同样原因,法人代表的家庭可变现大额资产是否具备,加上企业的资产是否足够含盖应付租金,以及你所提供资产的真实性。如果你是个还没有发财的小老板,那
么还需要努力后在租赁公司,否则也是谈了白谈。这就是经济学中的“马泰效应”让有钱的人更有钱,让没钱的人更没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资料也就是围绕上述内容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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