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说明书 | ||
(10)申请公布号 CN 103594003 A (43)申请公布日 2014.02.19 | ||
(21)申请号 CN201310561906.6
(22)申请日 2013.11.13
(71)申请人 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230081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45号
(72)发明人 赵峰 姚叶春 喻海军 刘杰 郝诗海 邱佳杰 王志会 祁宝英 郭慧 陈琳
(74)专利代理机构 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汪贵艳
(51)Int.CI
G08G1/16
G08B21/02
G08G1/127
B60Q9/00
开车步骤 权利要求说明书 说明书 幅图 |
(54)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驾驶人的远程监控与异常预警的系统及方法 | |
(57)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驾驶人的远程监控与异常预警的系统,包括用于检测并判断驾驶人视线方向的视频检测机与用于检测机动车位置、行驶速度的GPS/北斗双模接收器,所述视频检测机与GPS/北斗双模接收器的输出端分别与用于处理数据并判断驾驶人注意力的处理器的输入端电连接;所述处理器的输出端与报警装置电连接。并且公开了远程监控与异常预警的方法,通过视频检测机采集检测驾驶人的视线方向、GPS/北斗双模接收器采集机动车的位置和行驶速度,由此实现对驾驶人注意力状态的判断和异常状态的检测,并针对不同异常状态给出不同的报警措施,实现驾驶人远程在途的实时监控与异常预警,从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 |
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公告日 | 法律状态信息 | 法律状态 |
权 利 要 求 说 明 书
1.一种用于驾驶人的远程监控与异常预警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检测并判断驾驶人视线方向的视频检测机与用于检测机动车位置、行驶速度的GPS/北斗双模接收器,所述视频检测机与GPS/北斗双模接收器的输出端分别与用于处理数据并判断驾驶人注意力的处理器的输入端电连接;所述处理器的输出端与报警装置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驾驶人的远程监控与异常预警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的输出端电连接有3G无线路由器,所述3G无线路由器与后台管控中心进行无线通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驾驶人的远程监控与异常预警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
频检测机包括摄像头与主机,所述摄像头的输出端与所述主机电连接,所述主机的输出端电连接有红外照明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驾驶人的远程监控与异常预警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包括提示灯、喇叭与机动车的双跳灯,所述处理器的输出端分别与所述提示灯、喇叭与双跳灯的控制开关进行电连接。
5.一种用于驾驶人的远程监控与异常预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骤:
(1)通过视频检测机中的摄像头拍摄驾驶人面部特征视频并将其传送给主机,主机根据面部特征法得出驾驶人视线的九个方向传输给处理器;
(2)通过GPS/北斗双模接收器采集机动车的位置坐标与速度数据,并将其传输给处理器;
(3)处理器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处理,根据驾驶人通过左、右、后视镜观察所驾驶车辆的左、右、后侧交通情况的间隔时间来判断驾驶人注意力状态;
(4)处理器根据判断的注意力状态来选择驱动报警装置进行相应的报警;
(5)处理器将驾驶人图片、注意力状态以及机动车位置坐标、速度数据通过3G无线路由器每秒一次向后台管控中心发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主机根据环境光线强度来驱动红外照明灯的打开补光或关闭。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面部特征法是主机根据输入的视频定位驾驶人的眼睛、鼻子,根据左、右瞳孔质心分别与鼻尖投影点之间的距离,以及左、右瞳孔质心连线的中心点与鼻尖的距离来判断得出驾驶人视线的九个方向;所述驾驶人视线的九个方向为前方、左方、右方、上方、左上方、右上方、下方、左下方和右下方。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驾驶人注意力状态分为注意力正常、注意力分散、注意力异常与注意力严重异常四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包括设于驾驶室的提示灯、喇叭与机动车双跳灯;当处理器判断驾驶人注意力分散时,处理器驱动喇叭发出低音与提示灯进行
慢闪;当处理器判断驾驶人注意力异常时,处理器驱动喇叭发出高音与提示灯进行快闪;当处理器判断驾驶人注意力严重异常时,处理器驱动喇叭发出高音、提示灯进行快闪,并打开双跳灯对周边行驶车辆进行警示。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5)中,若驾驶人注意力严重异常时,后台管控中心通过3G无线路由器通话提醒驾驶人。
说 明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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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机动车行驶主动安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驾驶人的远程监控与异常预警的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导致道路交通运输量激增,公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全球范围内日益严重的公共安全问题。统计资料表明,其中驾驶员的人为因素导致的公路交通事故率最高占到90%左右,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伤害。在导致这些公路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人为因素中,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精神分散驾驶是重要原因之一。据分析,驾驶员在3s时间内的注意力不集中造成了其中80%的交通事故,主要表现为车道偏离和追尾事故。
为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人们开发出基于视频图像智能处理技术的驾驶人疲劳状态检测仪以及基于酒精气味检测用于限制驾驶人酒后开车的“酒精锁”等技术和设备。这些技术和设备在使用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疲劳状态检测只针对部分驾驶人有效,无法对所有驾驶人进行准确的疲劳检测;驾驶室内的酒精气味检测在通风和不通风情况下有较大差异,无法准确判定驾驶人的饮酒与否。这些局限性限制了上述机动车行驶主动安全技术和装备的推广使用,不能彻底避免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为预防事故发生,利用全球卫星定位技术、现代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而开发出车辆的远程监控系统,可以实时获得机动车的位置和驾驶人的视频等信息,但无
法实时获得驾驶人的注意力状态,也就不能在驾驶人注意力出现异常时给出预警提示和实施处警措施,只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事故原因分析材料使用,发挥不出预防事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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