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不动摇(最新)
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已经非常成熟,它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理论依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正确性通过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历史性成就得到了充分证明。党的十九大报告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一点都不为过。
自从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以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强调我国当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可见,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已经非常成熟,它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理论依据。
部分经济指标的变化不影响基本历史定位的判断
有人认为,既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人民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出现了一些经济指标变化,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我们人均GDP即将跨越1万美元,
当前较多行业已经出现了产能过剩,这就说明我们物质匮乏的时代已经过去。在这些人看来,我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体判断也应适时修正为“中级阶段”或“高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判断已经不能准确反映国情,需要提出新的理论框架来准确认识和定位我们的时代。这一看法是不能成立的。
实际上,仅仅从人均GDP或产能过剩等一两项指标来区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所谓的“社会主义中级阶段”,这种研究的偏颇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主要着眼点不是一两项经济指标,而是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改革开发的基本国策直接相关。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主要着眼点是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征程。改革开放实践先行,但理论不能滞后,到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虽然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已经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展开,但我们急切需要对这一伟大实践作出理论说明,在此背景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应运而生。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指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
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并且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本主张是,我国的社会主义依然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对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当然是第一要务。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需要进一步改革开放,引进外资,充分调动民间活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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