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项目光彩照明工程
招 标 技 术 要 求
一、工程概况
二、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为“XXXX”,本工程位于XXX。对项目概况做介绍(如:建筑面积约 XXX 万平米,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等等)
二、招标范围
1.XXX项目光彩照明工程包含且不限于该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
1.1灯具的样品提供、打样及确认;
1.2
1.3图纸深化及灯具供货安装、调试、维护;
1.4
3.相关配管、配线、配电箱采购及安装及配合装饰同步施工;
4.
5.光彩效果调试及把控。
6.
三、应遵循的国家规范和标准
1.设计、施工图纸;
2.
3.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
4.
5.建筑电气工程通用图籍92DQ1、92DQ3、92DQ4、92DQ6;
6.
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8.
9.《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施工及验收规范》
10.
11.《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电气DBJ 01-26-96
12.
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4.
1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DBJ01-611-2002)
16.
四、基本要求
1.本项目提供的灯具设计效果说明,仅表示该灯具应取得的“视觉效果”,光彩投标单位在回标时提供技术说明、材料说明、生产工艺说明、样本、样品设计说明、图纸设计供招标方考虑,并对此负责,同时供货安装单位应以他们的投标价,对最终完成的灯具效果负责;
2.光彩供货安装单位在签约前应提供必要的演示并与招标单位沟通每个灯具最终的视觉效果,而且需要在得到招标单位的认可后才可开始生产;
3.对于勾勒出的所有灯具特殊效果,光彩供货安装单位应提供其相关的经验;
4.对于图中设计的灯具的位置及最终效果,光彩供货安装单位应根据相关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按照招标方要求对光彩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并与招标单位商定,对整体光彩效果进行全面把控,同时尽可能减少对建筑外立面装饰效果的影响,直至符合招标方的要求;
5.光彩供货安装单位应根据扩初图要求的灯具视觉效果(照明主题、艺术构思、照明重点、照明方式等),对其进行优化设计和细化,该优化设计要得到招标方的批准;
6.光彩供货安装单位有义务提供样品,来满足扩初图的“设计意图”要求,并取得招标方的批准;
7.光彩供货安装单位必须遵守所有相关各项规范的要求;
8.光彩供货安装单位要与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工作和技术要求的协调。需协调的单位:总承包单位、园林施工单位、招标单位等;
9.光彩供货安装单位有义务按需要的次数测试所有灯具和效果,以满足招标单位对技术的要求和效果确认;
10.在移交招标单位前,光彩供货安装单位要提供操作手册、维护指南及进行相关人员培训;
11.光彩灯具品牌排行供货安装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在扩初图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优化设计(照明平面图、照明系统图、照明控制图、效果图、设备材料表);
12.凡招标图纸中出现与招标技术要求有矛盾之处,请参照招标技术要求;
13.专项工程承包商提供货、安装所有光彩工程(含水景装饰的水下灯具)、专用控制配电箱;
五、施工技术要求
1.灯具要求
2.
1.1 光彩工程方案的优化:要以人为本,紧贴总平景观扩初图的设计理念、主题及要体现的意境,做到灯饰与建筑的和谐辉映;注意整体光与的统一性与协调性;灯光不得射入室内或给居住者造成光污染;使用泛光灯照明时,灯具应隐蔽在观赏视线之外,投射光应避开观赏者的视线,防止产生眩光;雕塑的灯光设置应根据被照目标的位置与周围环境,以及从避免眩光的角度出发设置灯具,从下往上照明时,应避开在雕塑关键部位产生不协调阴影的投光方向;效果与实际相结合,综合考虑;
1.2 灯具安装应采用不锈钢螺丝和螺栓,焊接后须做防锈处理。灯具与基础固定可靠,地脚螺栓备帽齐全。灯具的接线盒或熔断器盒、盒盖的防水密封垫完整;
1.3 灯具、光源、电气设备及控制设备应保证其安全可靠性;
1.4 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Ω;
1.5 金属立柱及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接地线单设干线,干线沿灯布置位置形成环网状,且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线连接。由干线引出支线与金属灯柱及灯具的接地端子连接,且有标识;
1.6 灯具的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动作准确,每套灯具熔断器盒内熔丝齐全,规格与灯具适配;
1.7 供电电压宜为0.4/0.23K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供电半径不宜超过0.25Km,但应验算供电线路的电压降。并且应按国家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要求,校验被保护线路预期最小单相短路时低压断路器的灵敏度;
1.8 光源的选择应考虑光效、寿命、光、显性、尺寸、形状、安装方便及对所在环境的适应能力,采用节能光源。
1.9 室外灯具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
1.10 灯具外壳应有安装地线的螺栓;
1.11 LED灯具的供电标称电压应为220V,非标准供电电压的灯具应配备标准的供电电源;
1.12 LED灯具使用的电路印刷板、外壳和内部固定件应具有阻燃特性,符合抗老化、抗冲击、抗震动和防水、防潮的要求;
1.13 变的LED 灯具应根据亮度、度、纯度划分等级,以便满足不同的使用需求;
1.14 LED灯具在电参数上应标明使用电压范围、工作电流、功率等指标,同时还应标明外形尺寸,以便可相互替换;
1.15.灯具应有散热装置;
1.16 灯具宜自带补偿装置,以提高功率因数;
1.17 光彩投标单位在回标过程中需提供灯具样品(含水下灯具、灯具变压器)的实样供招标方确认。
3.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4.
2.1配线:
2.2
2.1.1铜芯导线的中间连接和分支连接应使用压接法或焊接;
2.1.2
2.1.3在剖开导线的绝缘层时,不应损伤线芯;
2.1.4
2.1.5采用压接法时多股铜芯线的线芯应先拧紧,连接管的接线端子压模的规格应与线芯截面相符;
2.1.6
2.1.7电缆和绝缘导线的分支接头,宜不断开干线,采用导电性能、防护性能良好的接线端子或线夹的连接方法,以减少发热,同时所有接头必须作好防水处理,提高可靠性;
2.1.8
2.1.9配线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中规定;
2.1.10
2.3配管:
2.4
2.2.1敷设于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当线管埋地敷设时管顶覆土至少保持60cm;
2.2.2
2.2.3塑料管在进入接线盒或配电箱时,应加以固定;
2.2.4
2.2.5硬塑料管的相互连接处应用胶合剂,接口必须牢固、密封,插入深度应为管内径的1.1~1.8倍;
2.2.6
2.2.7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的距离应均匀,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边缘的距离为150~500毫米,中间的管卡最大距离内径20毫米以下为1.0米,内径25~40毫米为1.5米,内径50毫米以下为2.0米;
2.2.8
2.2.9配管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中规定;
2.2.10
2.1
2.2
2.3管内穿线:
2.4
2.3.1光彩回路穿线时,严格按照不同回路不共管的原则,特别是景观园林照明光彩线路的敷设更应该注意,同时导线在管内的满槽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小于40%;
2.3.2
2.3.3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其接头应在等位或线盒内连接同时处理好绝缘和防水;
2.3.4
2.3.5管内穿线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中规定;
2.3.6
2.5灯具安装:
2.6
2.4.1固定灯具用的螺钉或螺栓应不少于两个;
2.4.2
2.4.3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
2.4.4
2.4.5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应有损伤和漏电;
2.4.6
2.4.7室外照明灯具自带电源线最小线芯截面为1.5平方毫米铜芯线;
2.4.8
2.7检测及工程验收:
2.8
2.5.1评估景观照明设计的技术指标应采用亮度分布,而不应采用照度分布;
2.5.2
2.5.3测试设备可用经定标的亮度计或具备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适当仪器;
2.5.4
2.5.5仪器的测试位置应放在主要的视点位置;
2.5.6
2.5.7测试内部应包括代表点的位置及亮度;
2.5.8
2.5.9测试应选择较晴朗的夜晚进行;
2.5.10
2.5.11对新安装的灯具及光源,测得的数据应用维护系数修正,前后的数据一并归档;
2.5.12
2.5.13工程项目竣工后,交接验收时应提交该工程的竣工图,安装技术记录及工程项目中所使用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2.5.14
2.9光彩供货安装单位中标后,必须向相关协作单位提供灯具基础相关的各项技术参数和所需金属预埋件;
2.10
2.11方案的深化及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
2.12
2.13主要材料必须提供样品且得到招标单位认可,进场材料要按规定进行报验,必须和样品一致,符合该产品相关规范、标准,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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