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4.05.14
∙【字 号】
∙【施行日期】2014.05.1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红案正文
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人社局,市总各产业工委(会),各基层工会:
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激发职工学技术、钻业务、练技能的热情,在我市产业发展中培养和储备高技能人才,积极发挥工人阶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力军作用,实现我市“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决定联合开展“2014年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形式
2014年成都百万职工技能大赛由市级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一类大赛)、行业和区(市)县技能比赛(以下简称二类大赛)、企事业单位技术比武赛(以下简称三类大赛)和技能提升赛四个层次组成。
(一)一类大赛
大赛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共同主办,以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行业中急需人才的工种项目和传统优势产业通用性工种项目作为比赛项目,大赛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
技能三级)以上标准举办比赛。
大赛以组队方式进行,参赛队一般应以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和市总产业工委(会)为单位组队,承办单位可独立组队参赛,参赛选手须从二类大赛中选拔产生。每支参赛队由4人组成,其中参赛选手3人,领队(技术指导)1人,参赛队原则上达10个以上。
大赛按理论考试和现场实作两部分进行,理论考试(闭卷)和现场实作的权重设定为3∶7。赛前,由主办单位下发一类大赛技术文件,并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选手进行理论和实作统一培训。赛事结束后,对获奖选手比赛成绩,由专家进行点评。
(二)二类大赛
大赛由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人社局、市总产业工委(会)或行业协会主办,根据一类大赛工种项目、所属地区(行业)产业发展特和优势设置比赛项目,报经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同意后,按中级技能(国家职业技能四级)以上标准举办比赛。
大赛原则上应以组队方式进行,参赛队一般应以各区域(行业)所属企事业单位组队,参赛选手应从基层企事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基础上产生,每支代表队由4人组成,其中参赛
选手3人,领队(技术指导)1人,参赛队原则上达7个以上。
大赛工种项目中凡是已列为一类大赛工种项目的,原则上要按照一类大赛技能标准举办比赛;未列入国家职业目录中的工种项目,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其比赛技术标准可自定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技术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中级技能标准。
大赛各工种项目比赛按理论考试和现场实作两部分进行,理论考试(闭卷)和现场实作的权重设定为3∶7。各工种项目比赛前,由各主办单位负责下发比赛技术文件,并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选手进行理论和实作的统一培训。赛事结束后,由专家针对比赛的结果向所有参赛选手进行点评。
(三)三类大赛
大赛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全市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在岗位练兵的基础上向所属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和产业工委(会)申报举办技术比武项目,比赛参照一、二类大赛设置的工种项目或本单位的通用工种、优势工种设置比赛项目,按初级技能(国家职业技能五级)以上标准举办比赛。
大赛各工种项目比赛以举办单位职工为主,参赛职工应从车间、科室、班组一定的岗位练兵基础上产生,比赛按理论考试和现场实作两部分进行。
大赛举办前,各举办单位须向所属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或市总产业工委(会)申报,报告工种的准确名称、比赛采用的技术标准和参赛人数(参赛人数不得少于10人),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举行比赛。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产业工委(会)应将此工种报市总工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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