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的安规测试规范
灯具的安规测试规范(Luminaire Fixture Test)
美国UL标准 2010-01-15 21:05:37 阅读2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2.6.灯具的测试
2.6.1. 温度测试
2.6.2. 机械测试
2.6.2.1. 灯罩子强度测试
2.6.2.1.1. 必须以灯罩子装于灯具后的样品测试
2.6.2.1.2. 于灯罩上每6.45cm面积施以44.5N(10磅)力一分钟
2.6.2.1.3. 以上的测试不得有如下的如果:A.金属的灯罩子永久的变形。
                                      B.电气空间暂时或永久的减少。
                                      C.非金属灯罩子的破裂或断裂。
2.6.2.2. 压缩测试
2.6.2.2.1 灯具必须以如下的方式测试:将灯具置于水平的表面。用一直径25.4mm的圆棒对灯具的中心面施以111N(25磅)的力一分钟。
2.6.2.2.2. 测试的结果可接受,
如果:A.电气的距离符合UL条款3.11。
B.非绝缘的接触性符合UL条款3.13.2。
2.6.2.3. 冲击测试
2.6.2.3.1. 跟据UL16.21所述说的冲击测试仪器,将测试的灯具放好然后以7J(5呎/磅)的冲击力由1.29米高度垂直掉落于要测试的表面。
2.6.2.3.2. 测试的样品数测试程序的次序必须跟据UL13.2.3.1.
2.6.2.3.3. 测试结果如符合以下两点为可接受:A.电气的距离符合UL条款3.11。
B.非绝缘的接触性符合UL条款3.13.2。
2.6.2.4. 弯曲测试
2.6.2.4.1. 灯具必须直接吊于吊灯支撑点下最大25mm宽的木块
2.6.2.4.2. 对准灯具的顶端于两支撑最接近尾端的正中央于19毫米厚的三夹板上39cm³应用89N(20磅)的力。
2.6.2.4.3. 于负载的最大偏斜为6.4毫米。
2.6.2.5. 扭力测试
2.6.2.5.1. 测试的灯具和正确灯具样品必须固定于实心的水平面,并重叠于此面相同10%的样品总长度,灯具相对的两端必须以相同高度支撑,灯具中央的旋转的弯管必须允许可一此轴转动,用610毫米长的扭力管于正确角度连接至每一灯具的中央轴;如下图:
 
2.6.2.5.1. 于旋转管的一端施以4.4N(1磅)的力须落测试样品的中央轴放置旋转。
2.6.2.5.2. 于测试中或测试后,测试样品的变形必须等于或小于使用正常金属厚度样品的测试。
2.6.2.6. 悬臂测试
2.6.2.6.1. 测试的灯具和正确的灯具样品必须固定于实心的水平面,灯具相对的两端必须以灯具所提供的支撑悬吊。
2.6.2.6.2. 将11.3公斤的重量吊于悬吊的每一灯具一分钟。
2.6.2.6.3. 于测试中或测试后,测试样品的变形必须等于或小于使用正常金属厚度样品的测试。
2.6.2.7. 5英寸火焰测试
2.6.2.7.1. 必须使用UL条款16.24的测试仪器测试三只完整的灯具或封口中座样品。
2.6.2.7.2. 于23±2℃和50±5%有关的湿度环境下经过40小时灯具须放于一空气完全通风且温度比一般温度测试的温度高10℃但不得低于70℃的炉内7天。
2.6.2.7.3. 于上述所说的测试条件只于下列情形才须测试:
A.封口中座的材质显示由于长时间的热老化而减少防火的性能。
B.封口中座的材质厚度比长时间的热老化所须的最低温度。
2.6.2.7.4. 灯具必须测试时必须为预定使用的位置,于火焰测试点的300毫米下有一层的医疗外科用的棉花。
2.6.2.7.5. 燃烧器须位于测试样品垂直方向一段距离,后点火。燃烧器必须调整至能提供总高度125毫米的火焰其内部蓝火焰为38毫米。
2.6.2.7.6. 火焰的角度为于下列区域三组不同位置测试灯具的垂直20°。
a).依判断任何封口的会燃烧的内部(带电弧的零件,线圈和电线)。
b).卦口中座外表无卦闭的部份。
c). 火焰无法喷到的卦口中座外表
2.6.2.7.7. 火焰测试须5秒钟后移开5秒钟,此循环须于每一处连续5次。
2.6.2.7.8. 测试结果如符合下列情形则为可接受:
A.于第5次对不同地点测试,测试的材质不会连续燃烧1分钟。
B. 于测试样品下的医疗用的棉花无火花掉落或燃烧的余热会使棉花起火。
C. 卦口中座材质的完整不会因为火焰的测试而受损。
2.6.2.7.9. 如三只测试的任何一只样品不符合,则三只重测的新样品必须符合以同样方示测试,以便测试如果
能接受。
2.6.2.8. 模具的抗压力
2.6.2.8.1. 完全为热塑性材质的卦口中座样品放于一空气完全通风且温度比于一般温度测试
的温度高10℃但不得低于70℃的炉内7天。
2.6.2.8.2. 当样品冷却至一般室温,样品必须符合标准所适用的条款。
2.6.2.9. 雨水测试
2.6.2.9.1. 作雨水测试的灯具必须作一般的温度测试。或至少点亮30分钟。
2.6.2.9.2. 于温度测试后,铁环,灯架,和其它用于压迫垫圈和护套必须移开后再装上。
2.6.2.9.3. 雨水的测试仪器必须跟据UL条款16.17。
2.6.2.9.4. 灯具必须跟据工厂提供的说明书依据使用的情形安装好,只有外露的表面须雨水测试。
2.6.2.9.5. 灯具必须位于雨水测试仪器的喷头焦距区域,如此最大的水最可能会进入灯具的卦口中座。
2.6.2.9.6. 测试的次序必须跟据下表:
测试持续时间小时
测试的时段
灯泡
雨水
0-1.0
1.0
1.0-1.5
0.5
1.5-3.5
2.0
灯罩材质
3.5-4.0
0.5
 
 
 
 
 
 
2.6.2.9.7. 立刻于雨水测试之后,灯具必须:
A. 能通过耐压测试。
B. 雨水不能进入同时聚积的水不能干扰到灯具的操作或产生危险。
C. 除了灯泡或零件标示为户外灯用雨水不得接触电器零件。
2.6.2.10. 喷水测试
2.6.2.10.1. 作喷水测试的灯具必须作一般的温度测试,或至少点亮30分钟。
2.6.2.10.2. 于温度测试后,铁环,灯架,和其它用于压迫垫圈和护套必须移开后再装上。
2.6.2.10.3. 喷水的测试仪器必须跟据UL条款16.18。
2.6.2.10.4. 灯具必须跟据工厂提供的说明书依据使用的情形安装好,只有外露的表面须喷水测试。
2.6.2.10.5. 装于地上的灯具必须将可能调整的零件最容易受到喷水垂直的轴转动四次90°于2小时的测试中每次30分钟。
2.6.2.10.6. 吸项灯或壁灯必须装于灯具垂直轴的离喷嘴垂直面的910毫米,其灯具位置由喷嘴的中心线投射灯具的中心尺寸。
测试持续时间小时
测试的时段
灯泡
雨水
0-1.0
1.0
1.0-1.5
0.5
1.5-3.5
2.0
3.5-4.0
0.5
2.6.2.10.7. 测试的次序必须跟据下表:
2.6.2.10.8. 立刻于喷水测试之后,灯具必须:
A. 能通过耐压测试。
B. 雨水不能进入同时聚积的水不能干扰到灯具的操作或产生危险。
C. 雨水不得接触电器零件除了灯泡或零件标示为户外灯用。
2.6.2.11. 浸水测试
2.6.2.11.1. 灯具必须下表浸水测试操作顺序经过浸水测试,于测试时必须有或没有良好形式的辅助同时将灯具装于朝上,将螺丝跟据工厂推荐的数值附于表面扭力。
测试持续时间小时
测试的时段
灯泡
雨水
0-3.5
3.5
3.5-7.5
4.0
浸水
7.5-24
16.5
24-27.5
3.5
27.5-31.5
4.0
浸水
31.5-48
16.5
48-51.5
3.5
51.5-55.5
4.0
浸水
 
 
 
 
 
 
 
 
 
2.6.2.11.2. 灯具必须于干燥的场所于室温下点亮3.5小时。
2.6.2.11.3. 灯具必须切断电源后立即浸入水中至少300毫米深,灯具浸入水之前水的温度为低于5,灯具至少须浸入中4小时之后从水中移上来。
2.6.2.11.4. 上述两条款必须作3次,于作第二次和第三次之前,必须将灯具放于干燥的室内温度之处16.5小时。
2.6.2.11.5. 于第三次之后,灯具从水中移上来,立即作耐压测试,不得会漏电,同时水不得进入灯具。
2.6.2.12. 自攻螺丝扭力测试
2.6.2.12.1. 如螺丝受3.39N(30ib/in)的扭力而不会脱落,则自攻螺丝或金属板螺丝可以使用。同时由螺丝必须能支撑零件重量的四倍重一分钟,此重量测试是以螺丝承受重量的方向。
2.6.2.13. 负重测试
2.6.2.13.1. 用于支撑的零件必须能支撑等于所支撑零件四倍重量一小时,此重量测试是以实际承受重量的方向测试。
2.6.2.13.2. 如为超过一个支撑,负重测试则须以下列方式分配:
A. 如所支撑的零件重量不超过11.3公斤,则必须以11.3公斤测试每一支撑。
B. 如所支撑的零件重量超过11.3公斤,则须以实际所受的重量测试。
2.6.2.13.3. 于测试时或测试后不得有会影响电器空间或安全的扭曲,变形发生。
2.6.2.13.4. 吊链的负重测试其吊链的开口不能超过30℃的开张角度(以中轴线为基准)如图示:
 
 
 
2.6.2.14. 无线槽开口的铆接和组合件的拉力测试
2.6.2.14.1. 无至少一支螺丝或铆钉固定的无线槽开口或预冲孔的铆和组合件必须跟据工厂提供的说明书组装并跟据下面条款作测试。
2.6.2.14.2. 将44.5N(10lb)的力平均应用于使零件最容易变形的方向测试,一分钟。
2.6.2.14.3. 于上述测试之前或之后,灯具必须符合接地导通测试。
2.6.2.14.4. 零件于测试后必须附于灯具上而且灯具或零件的变形不得超过3.2毫米。
2.6.2.15. 附有线槽开口的铆接和组合件的拉力测试
2.6.2.15.1. 附有线槽开口或预冲孔的铆接和组合件而无额外的用一支螺丝或铆钉固定必须以下列方示测试:
A. 将一条线槽接到预测试零件的线槽开口,外露的线槽线长度为305毫米,零件装于灯具上。
B. 使用133N(30lb)的力于测试零件的直角面线槽的尾端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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