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筹备《珠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的请示
珠海市民政局:
根据中央《十二五规划》政策要求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珠海市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衔接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的积极性日趋高涨,本着为了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摒弃原有的养老模式、关爱老人,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为宗旨,我们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2年8月23日向贵局申请成立《珠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旨在有助于构建政府、中介组织和养老机构三位一体的管理框架,不断深化养老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做好政府与养老事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协会管理服务作用,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具有开创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思路。机构养老
协会业务范围:
一、建立健全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组织专家、学者开展调查研究和学术研究,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养老保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引导社会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为重点, 联合工商企业、社会组织以及社会人士,倡办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开展孝文化活动。
三、充分挖掘养老资源,协调各会员单位,面向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为老人提供养老、护理康复、旅游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四、组织养老服务方面的学术交流、学习考察。总结交流学术成果和工作经验。对养老服务机构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五、贯彻社会养老法治化,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部署。配合开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行业标准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承接行业等级评级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六、推进养老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公平竞争,实行行业自律。
七、发挥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的作用。适时为会员单位和个人提供养老服务信息。开展相关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八、接受市民政局交给的其他任务,就加强我市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九、对老年特殊人进行救助,接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捐款捐物,欢迎有加入协会意愿的各企业单位、社团组织或从事养老服务的公办、民营、私营等单位以及乐于为老人服务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均可参与。
协会要求做好自身建设、加强法规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行业标准建设、增加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法制意识、协调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诚信意识。
发 起 人:
发起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乐百年护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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