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v1.7
中国数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专业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
一、编制背景
时至今日,理论界、产业界对于“数字城市”的概念还尚未形成一个公认的、完整的界定;对于数字城市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也不多,且焦点往往仅集中在技术层面,追求城市空间的三维表现和3S技术的应用,缺少整体把握。
随着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和技术的发展,单纯的技术革新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我国数字城市的发展需要。数字城市这个巨系统,需要综合考虑科技、资金与人才,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运用信息科学、城市科学和系统科学的理论方法来研究和评价,进而推
动数字城市建设和运营从目前侧重技术、偏向应用的模式,逐步转化到面向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全面公共服务上来。以下是我国数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数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相对滞后
数字城市建设与运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城市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近年来,数字城市建设的热潮在我国兴起,但与火热的建设形势相比,数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还严重滞后。现有的评价指标体系共同特点是对评估对象全面性考虑不足,从现有的城市信息化评估指标体系来看,其评估体系的导向性主要集中在网络、资源等要素的规模扩张,而对于数字城市建设整体绩效的评估内容严重缺乏。长期以往,数字城市建设很难全面、深入推广。
2.数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势在必行
数字城市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需要一个权威、系统、连续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客观反映我国数字城市发展的真实状况,以保证数字城市的发展不偏离科学发展的主题、关注民生的方向;以促进数字城市的产业环境不断优化和信息技术手段持续创新;以推动数字城市的“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公众实践”建设运营模式,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通过量化分析,实现对中国数字城市的发展状况的深入研究,在数字城市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评价指标体系,以引导我国数字城市的发展方向。该评价指标体系首先能客观、科学地评价中国数字城市的总体状况,观察和对比各数字城市的建设、运营能力,探索提高数字城市的建设、运营水平的方法与手段;为各级政府、相关企业制定宏观和微观的数字城市发展规划提供量化的参考依据;将有助于公众深入了解中国数字城市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同时,该体系力求理论依据充分,设计目标明确,功能定位恰当,语言简洁朴素、实际使用有效,成为具有创新性、针对性、操作性和应用性的数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同时,该评价指标体系在提出后将不断发展完善,将接纳每位从事和热衷于数字城市研究的管理者、专家、学者、一线技术人员的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数字城市及其评价指标体系发展,使评估指标、权重、评估方法日臻完善。
二、学科基础
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必须有学科基础作为支撑。数字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以及产业化等工作,是一项牵扯部门、多行业、多学科的社会实践,涉及到城市竞争力、社
数字代表的含义
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数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具有高度的学科交叉性和综合性,包括地理信息学、城市管理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生态学、城市规划学及信息经济学等。
基于数字城市的理论体系和评价方法的研究,对数字城市的相关概念和内涵、体系框架和要素间关系等方面进行分析,再结合国内外相关评价指标体系的发展,提出适合我国数字城市的指标评价指标体系,并综合运用了定性讨论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使该体系更加客观和科学。
三、指导思想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拉动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结合城镇化发展的目标——构建“宜居、安全、便捷”的健康城市,即构成我国数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指导思想。
将城镇化发展的内涵和外延,通过具体的和可操作的指标、系统表现出来;同时将数字城市建设运营情况进行数据化,依据公开发表的权威数据和调查结果,采用定量分析为主,定性
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把数字城市建设运营的实践和效果,通过数据评价,最终以指数的形式反映出来。按城镇化科学发展目标,分别建立数字城市技术、应用、产业化和保障体系,形成一个层次分明、有机结合的数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四、释义
1. 科学发展:源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及其内涵和外延。科学发展观体现了中国特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模式和基本特征,体现了中国处于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体现了中国国情,代表着中国发展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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