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2004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4.04.14
∙【文 号】质监公字[2004]037号
∙【施行日期】2004.04.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工程师报名正文
交通部关于2004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
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质监公字[2004]037号)
各考试领导小组:
根据目前各地报考工作情况,经研究,现将2004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考者报名时因故未能提供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培训证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有效证明准予报名,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由本人负责。
二、已获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后任职满4年者可以报考。考取监理资格者待获得工程师职称后发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各地报名截止日期顺延4天,最迟可到4月19日,其它各项工作时间不变。
请各地交通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向应考者发布以上信息。
部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