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 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第四条 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宿舍管理规定第六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七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7.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8.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9.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2. 禁止将食堂饭菜带入宿舍就餐(经确认病休员工除外),一经发现 20元;严禁在宿舍聚餐或做饭,一经发现,没收所用炊具并100元。
12.对水、电的使用,应列遵照下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淋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13. 对空调使的使用. 应列遵照下规定:
( 1 ) 在室内温度高于30度时才能开使用空调.
( 2 ) 严禁寝室无人时使用空调,一经发现,对该寝室所有员工20元.
第八条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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