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十不准”规定
1.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宿舍管理规定2.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壶、电磁炉、电饭煲等)设备。
3.不准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热得快”等器具。
4.不准电瓶车在宿舍内充电。
5.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不准在床上吸烟和乱丢烟头。
7.不准长明灯、长流水或人员离开宿舍未拔掉电源插头。
8.不准堵塞宿舍疏散及消防通道。
9.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
10.不准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以上违反宿舍管理“十不准”规定的单位/个人,按50元/处进行违约处罚,同时个人及班组积分制基础分按1分/处扣除;如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做清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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