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值班管理,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总务处
1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和值班时段进行安排;
2对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
2、宿舍值班人员
1负责学生宿舍内务、生活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保洁员做好宿舍环境卫生;
3及时报修宿舍各项维修项目;
4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学生,应及时向总务处、辅导员报告;
5做好学生宿舍外来人员、大件物品进出及晚归学生等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生进入公寓;
6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
8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宿舍大门;
9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作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10做好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备案;
二、工作程序
1、总务处在各节假日前,应根据学院颁布的节假日放假通知编制值班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在政教处、总务处形成备案;
2、值班人员应按总务处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生宿舍环境整洁、安全、正常的生活秩序;及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总务处应加强宿舍值班检查,及时处理常规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4、总务处定期对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进行审查,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宿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安全事务的管理;
2、对学生宿舍造成安全管理危害的各类因素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措施;
3、定时对宿舍内公共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形成记录报总务处登记备案;
4、配合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宣传和管理工作;
5、坚持安全巡查制度,发现火险、火情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宿舍安全禁止行为
1、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及私藏管制刀具;
3、禁止学生打架、斗殴、起哄等行为;
4、禁止乱丢、乱扔、乱倒、乱砸等行为;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6、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
三、学生宿舍安全注意事项
1、遵守国家治安管理相关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宿管人员的管理;
3、外来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
4、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公寓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5.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或校内安保人员报告;
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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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防火防盗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生公寓防火防盗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爱护消防器材;不得乱拆乱动设置在公寓内的消火栓、消防水龙头、消防水带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2.严禁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或存放各种大功率电器;一经查获,一律没收;
3.寝室内使用电脑、台灯等电器时,不得围绕床铺拉电源线;
4.使用电器应安全、规范;学生全部离开寝室时要断开电器的电源,即:将各种电器的电源插头从插座上拔掉,避免因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若发生火灾,灭火前应先切断电源;
5.公寓内严禁携带和使用煤油炉、汽化炉、酒精炉等,严禁在公寓内生火、点腊烛、焚烧废纸、烹煮食物;
6.在夏秋季节使用蚊香或灭蚊器时,应使其远离易燃物,不得直接放在桌、凳、床上或电视机等设备上;
7.严禁在床上吸烟以及乱丢烟头;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严禁在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
9.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寝室钥匙,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钥匙丢失应立即报告公寓管理服务人员,以便及时更换门锁,不得自配钥匙;
10.发现上门推销及散发宣传单者应立即报告公寓管理服务人员;
11.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不要将身份证与信用卡放在一起,现金应随身携带,不要放在寝室内;若发生失窃,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派出所或公寓值班室报案;
学生公寓公物报修管理办法
为减少和避免公物损坏,延长公物使用年限,维护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三、内容
一管理服务人员职责
1.联系和组织学生公寓公物损坏的鉴定事宜;
2.做好公物维修联系工作,填写学生公寓公物维修表;
3.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内公物的损坏和丢失情况进行检查、登记、索赔;
二公物报修程序
1.学生在使用公物过程中或有关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公物有损坏,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报告并登记在案;
2.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接到公物维修报告后,应核定公物损坏的原因,明确责任人,并提出维修方案,填写学生公寓公物维修表报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
3.属学生人为损坏的公物,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若责任人有异议,由后勤处联系有关鉴定部门对损坏原因、维修或赔偿费用进行鉴定;学生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者,可三日内向专业部门申请鉴定,其鉴定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2学生若自行维修,需提请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及物业管理中心验收,其维修效果应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4.公物损坏责任人应自觉到财务处缴纳公物损坏维修费或赔偿费,凭缴费单据到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处登记,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应立即按程序报修;
5.公物严重损坏需更换的,其相应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三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对损坏公物而拒付赔偿费用的学生进行清理登记,并报学生处或财务处处理;
学生公寓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学生公寓环境卫生管理,营造优美、舒适的公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三、内容
一保洁员
1.做好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2.及时处理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废弃物;
3.公寓公共厕所便槽应及时清洗;
4.定期清理阴阳沟、清洗垃圾筒,每天及时清除垃圾;
5.按计划做好除“四害”工作;
6.对学生因毕业、搬迁、调整后的腾空寝室要及时、全面地清洁;
二学生
1.各寝室室长负责安排人员值日,做好公寓内部的清洁卫生;
2.寝室内部生活垃圾由值日人员负责清理至公寓大门垃圾箱内;
二公寓管理服务人员
1.督促保洁员做好责任区域内的清洁卫生,督促和检查学生寝室清洁卫生;
2.制止和处理学生公寓区域的乱丢、乱扔、乱砸、乱摔东西的行为,必要时报辅导员或学生处处理;
3.做好值班室内外清洁保洁工作;
4.制止在学生公寓区域乱张贴、乱悬挂;
5.制止在学生公寓楼梯间、过道等公用区域堆放、搁置物品;因改造或修缮而临时堆放的施工材料,要督促施工方及时处理,保持环境清洁;
三工作规范
1.保洁员按规程每天对责任区域进行清洁保洁;
2.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学生寝室内务进行检查并作好记载与统计工作;
3.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每周星期五下午将检查统计数据交后勤处汇总内务检查成绩、名次,并填写后勤处寝室内务检查通报于次周星期一交学生处予以公布;
4.对不做寝室内务、不做清洁卫生或做得差、破坏环境卫生的学生,通知学生处及其所在系部进行处理;
5.学期末,汇总学生寝室内务检查成绩并填写公寓清洁卫生检查统计表报学生处及相关部门;
学生公寓内务检查评比实施办法
一、目的
为建设好文明寝室,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把学生寝室建设成整洁、舒适、高雅的学习与生活场所,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寝室建设评比及检查工作;
三、内容
一寝室清洁卫生及内务十条标准
1.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家具、电器表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宿舍管理规定3.门窗干净,玻璃明亮;
4.室内无蛛网,墙壁无涂污,无乱张贴、乱画、乱写、乱挂;
5.被子叠放整齐方正,摆放一致,床上物品摆放整齐;
6.床下地面干净,鞋子摆放整齐;
7.桶、水瓶、脸盆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8.瓷盅、肥皂盒、洗发水等日用品归类摆放规范;
9.其它物品摆放有序;
10.寝室整洁,注重文化建设,格调清新、高雅、整体效果好;
二学生寝室纪律、安全检查标准和评分方法
1.学生寝室纪律及安全检查标准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准时起床、就寝,按时上课;自习、午休和睡眠时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打牌、下棋、高声喧哗、吹拉弹唱,开放电脑音箱;不得晚归,严禁夜不归宿;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
2严禁在公寓内划拳、酗酒、赌博、起哄、使用体育器材和打架斗殴;
3男、女生不得进入异性寝室,特殊情况须经辅导员签字和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批准同意;
4严禁私接电源,改变电器设施及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传感器等大功率电器、私藏管制刀具;不得在床上和蚊帐内点蜡烛;严禁拆卸天然气管道设施;
5严禁在公寓内煮食和喂养各类动物;
6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敲打器物;
7不随地倒污水、往外泼水;不乱倒剩饭、菜;不随地抛杂物;
8严禁在公寓内经商;
2.学生公寓纪律及安全的检查评分方法
凡检查不符合纪律及安全检查标准规定,依据其情节,轻者每人次扣5分,重者加重扣分,情节特别严重者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三文明寝室的评选条件和评选方法
1.文明寝室的评选条件
1全室成员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关心时事政治,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2积极参加公寓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自觉遵守学校及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
4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有正义感,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讲卫生、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认真刻苦,全室成员的学习成绩优良;
6保持寝室整洁、美观、内务规范;
7尊重和配合公寓服务员的工作;
8全寝室在当学期无受学校处分的成员;
2.文明寝室的评选方法
每学年末,评选文明寝室和参与公寓管理的先进个人;
1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和参与公寓管理学生干部根据学生实际参与管理工作的情况、业绩及相关文字材料推荐先进个人;
2学生处审核文明寝室和先进个人;按每周检查寝室的清洁内务、纪律、安全情况,综合考评作为审核的主要依据该学期内寝室成员有受到学校处分的不予参评;
3经学生处初审的“文明寝室”名单报院领导进行全面审查确定后由学生处进行表彰;
学生公寓公共财产管理办法
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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