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员工在本酒店所在地距离较远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员工宿舍不提供仅需午修不需住宿的人员入住。申请入住需填写《员工宿舍申请表》,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综合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安排住宿。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第二条   酒店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酒店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办理离职手续当日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第三条  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移动拆卸,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第四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以下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照酒店《奖惩与考评手册》处罚:
1、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2、不准影响他(她)人休息,不准在宿舍楼内放高音音乐、大声喧哗、吵闹、严禁爬越阳台、打架斗殴、闹事、酗酒,严禁在宿舍内赌博。
3、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凡在宿舍内发现有个人吸烟的现象或宿舍存在烟灰、烟蒂且无人承认一律按《奖惩与考评手册》给予相关处罚。
4、注意防盗,出入宿舍应随手关门,入睡前根据本宿舍员工班次实际情况,锁好房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为避免发生偷盗等不安全因素,各宿舍应随时锁好房门,宿舍内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如发生丢失物品或现金等现象,综合办公室、保安部将协助调查,但不承诺对丢失物品负责。
5、保持宿舍、洗手间、洗漱池、及公共区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破坏卫生的行为。
6、窗帘不得随意摘下,男女员工严禁互相窜房,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带来不便,不得穿内衣、睡衣、拖鞋或赤膊在员工餐厅内用餐。
7、不得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刀具或危险玩具等安全隐患物品带入宿舍。安全用电,
未经综合办公室允许,不得私自接拉电线、插座、电脑、台灯、音响等用电物品。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饭煲,电扇、电炉等)。
8、节约能源,做到人走即关灯、关电源、节约用水。不准私自损坏、加、拆、更换床位、床号和其他寝具。
9、爱护酒店宿舍、洗手间、洗漱池等公共财产,如发现有破坏财物的行为(损坏电源开关,损坏厨柜、窗户等,私自拆解寝具、将寝具挪为他用、破坏冲水器、水龙头、墙上乱画、乱刻、乱钉,床具/床号故意刻划、损坏、丢失等),一律按《奖惩与考评手册》给予相应处罚。
10、离职住宿人员必须将酒店配发的钥匙交至综合办公室并登记确认后,方可再办理其它相关离职手续。因人为损坏,丢失寝具物品或因个人原因不能退还钥匙、寝具物品,按物品成本价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外出,休假及离宿人员如带包裹,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检查。休假人员在休假期间不在酒店宿舍入住,必须在休假前通知综合办公室。
11、个人储物柜、抽屉、保持使用状况良好。非使用时,关闭橱门,并自觉保持储物柜清洁。
12、未经综合办公室许可,不得带领外来人员留宿或在宿舍内及公共区域逗留。
13、住宿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当日不回宿舍入住,应提前一天或当天到综合办公室填写《住宿员工外出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不回宿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在外不回宿舍入住。所有住宿员工在酒店外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果由个人承担,酒店不负任何责任。
14、住宿员工晚23:00之前必须返回宿舍(当班人员、休假期间和取得外出申请批准者除外)。如因工作原因晚回,须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出具证明。无故超过三天不住宿的员工,自动取消住宿资格。
15、不得拿取酒店/客人物品及食品作私人用途在宿舍内使用、食用或存放。违犯者按《员工手册》、《奖惩与考评手册》给予相应处罚。员工私人物品与酒店用品相似,需通知综合办公室,否则一经发现均视为酒店物品并按《奖惩与考评手册》给予相应处罚。
16、各宿舍晚24:00统一熄灯。晚24:00分之后严禁在走廊公共区域逗留或串寝。
    17、综合办公室不负责对住宿员工的个人物品、寝具等进行保管。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8、酒店员工应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向窗外抛杂物、泼水、卫生间要经常洗刷、垃圾要倒在指定地方。同一宿舍员工应该自觉按照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
    第五条  员工宿舍指定人员为宿舍管理员,其工作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宿舍的管理工作,配合综合办公室安排员工住宿及宿舍公共区域的清扫卫生,检查保洁工作,维持秩序,管理水、电及门户安全。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宿舍管理规定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及时报告酒店综合办公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直至总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擅自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有外来侵扰时。
  (4)员工身体有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上级主管并送医院。
4、每周五安排一次对宿舍楼卫生进行全面保洁。
5、负责员工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维护夜间员工宿舍秩序,禁止非酒店工作人员进入或留宿。
7、每晚11点准时检查各宿舍人员情况,按时熄灯。
8、对违反酒店宿舍管理制度的个人和行为进行制止,对劝阻无效的可报告酒店保安部或酒店夜间值班经理妥善处理,将处理情况做详细记录,次日负责上报管理部门,依据《奖惩与考评手册》进行处罚。
9、负责保管所有住宿员工的档案,熟悉住宿员工的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应对,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值班经理联系。
10、服从综合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酒店质检及宿舍主管部门须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七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宿管员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内赌博斗殴或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第八条  全体员工应该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共同遵守员工守则及各项管理条例,保护酒店及个人安全。协助综合办公室切实做好宿舍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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