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宿舍(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生宿舍(公寓)的安全与秩序管理,保障入住学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建立安全、文明、健康向上的宿舍(公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规和《**学院20XX学生手册》,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遵守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维护学生宿舍(公寓)公共安全是每个入住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学生宿舍(公寓)入住的学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二、严禁在接通交流电的情况下将台灯、接线板、随身听、充电器放置于被褥、蚊帐、纸箱等易燃物品上。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公寓)内使用或存放电炉、电水壶、电炊具等容易引发火灾火险的电器产品。
四、离开宿舍时应关闭电源并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
五、严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
六、严禁在宿舍(公寓)内存放和使用蜡烛。
七、严禁在宿舍(公寓)内焚烧物品。
八、严禁在宿舍(公寓)内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有毒、具有放射性的物品。
九、严禁损坏移动和擅自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灭火时除外)。
第六条:治安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公寓)必须佩戴校徽或持工作证,自觉地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
宿舍管理规定二、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学生无特殊情况均不得晚归和深夜外出,晚归或深夜外出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凭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情况。
三、学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不得在宿舍存放较多现金和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持大件物品须持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带出学生宿舍(公寓)。
四、学生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门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给他人,离校或调换寝室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公寓)管理部门。钥匙遗失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私自更换锁具和配制钥匙。
五、学生应当严格自律,不得有打架斗殴、盗窃、赌博、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