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员规章制度
宿舍管理员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住宿制度
1、员工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所提供的公共设施(如空调、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2、注意节加盟⒂玫纾啪っ鞯啤⒊ち魉壤朔严窒蟆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4、男员工要注意仪表形象,衣冠整齐,不得穿短裤出入公共住所。
5、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单身宿舍实行轮值制度。
6、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8、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9、保持卫生间的卫生,便后及时冲洗。
10、宿舍严禁吸烟。
11、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三)有以下行为的,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1.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及其他不良行为。
2.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3.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团结,屡教不改的。
4.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5.有偷窃行为的。
总部定期进行检查,若不遵守住宿制度,一经发现,给予警告,警告三次后,搬出宿舍。若因卫生等个人因素导致房东终止租房协议,公司将不再提供住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试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惠州迈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各部门负责人、工厂负责人协助人力行政部进行管理;
3、工厂办公室负责住宿人员的登记和钥匙管理。
第二章基本内容
第四条居住管理规定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申请表》,由公司人力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钥匙一套,其他物品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宿舍管理规定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超额部分及物业管理费由宿舍住宿人员平均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人力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申请单》。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工厂办公室随机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宿舍进行整改和处罚。
11、不得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以免误伤他人。
12、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14、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人力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5、公司人力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评分结果对外公布。
16、使用电视、收音机等设备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7、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18、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9、严禁在宿舍楼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20、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
21、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22、禁止养家畜及宠物,以确保宿舍的环境清洁卫生。
23、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指引、指示、标示。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
4、人离熄灯,断电源。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8、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第六条宿舍出入、来访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
2、进入宿舍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退离宿舍员工须持人力行政部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搬离宿舍。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3时前回宿舍。
5、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6、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配合管理员的询问。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第七条宿舍费用负担
1、每间宿舍用水定额10方,电20度,超出部分由室内员工分摊。
2、加强公司宿舍文明建设,保障宿舍管理秩序,公司将定期举办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并奖优罚劣。员工有义务充分配合并纠正各种不良行为,以形成良好的习惯。
3、凡是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在接到人事通知当日由宿舍长签字后搬离宿舍,辞职的员工必须
在结算薪资之前搬离宿舍,未住满半个月的,扣除当月水电费10元,超过半个月的,扣除水电费20元。每延误一天,扣住宿费50元,同时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
4、对于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的,对损坏物品要照原单价进行赔偿。
5、宿舍人员造成的房门换锁,厕所堵塞、水龙头更换、下水道问题一般由造成损坏的当事人承担更换、修缮费用;如若责任不明确的,则由所住宿舍人员平均分摊。
第八条其他
1、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或存在争议的地方,以人力行政部解释为准;
2、本制度与公司以前规定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职工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职工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4m的高度。
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入职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两路城区以外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重新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登记证,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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