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实践问题 | |
办 学 模 式 | 农科教统筹办学模式(农村教育) | ||||
星火计划 | |||||
丰收计划 | |||||
燎原计划 | |||||
特学校办学模式 | 学生个性 | ||||
校长办学理念 | |||||
教师自主、自由 | |||||
教育教学独特的组合形式 | |||||
综合中学办学模式 | |||||
一校两制式 | |||||
学生进学就分为普通班与职业班 | 综合高中有一是兼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预备教育双重任务一是属于普通教育范畴,是基础教育,它强调为每个学生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较高的设备、师资配备教材如何将两类教育结合到一起,在一所学校中实施,带来很大的困难。 | ||||
分流式 | |||||
学习两年文化基础后,再分职业班与普通班 | |||||
3+1;3+2式 | |||||
学习完3年课程后没有升入高级学校的再集中一年或两年的职业学习 | |||||
交叉融合式 | |||||
平时的授课中就将普通课与职业课融入 | |||||
分 流什么是公办学校 模 式 | |||||
三年一贯制普通高中 | |||||
三年一贯,三课并举,逐步分科,有效实现素质教育的办学模式(3+短) | |||||
班级分流模式 | |||||
一入学就分普通班、职业班 | |||||
课程分流 | |||||
除了修基础课外,学生选修一些职业课 | |||||
阶段分流 | |||||
1+2 | 一年基础,两年职业 | ||||
2+1 | (二一分段高三分流) | ||||
3+短 | 3年基础,升学失败后再职业训练 | ||||
3+1 | 升学失败后1年的职业训练 | ||||
“2.5+1”与职业教育挂钩 | |||||
校企结合“双元”办学模式(职业教育模式) | |||||
重点中学高中办学模式 | 英才教育 | 课程结构改革 | |||
三个板块(必修【压缩】、选修【增加】、活动课) | |||||
文理 | |||||
两个课堂 | |||||
两种教材(统编与自编) | |||||
学制结构改革(同上) | |||||
“真人”加特殊才能办学模式 | |||||
科学的头脑 | |||||
扎实知识和技能 | |||||
个性和创造力 | |||||
领域 | 类型 | 投资主体 | 实践或问题 | |
个人办学 | “自然人”出面办学,还聘请校长和教师,承担学校管理工作 | |||
正规与不正规之分,易出现家族管理现象,特别是举办者与校长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办学风险大 | ||||
企业办学 | 企业作为法人组织举办学校,企业经营活动与学校无直接关系,纯粹以资金投入举办学校 | |||
小的私营企业办学和个人办学有相似之处;大的企业办学,学校相对宽松,风险较小 | ||||
股份制办学 | 两个或以上的出资人根据出资协议以资金或者其他生产要素投入学校的建设中,参照经济领域里的股份制企业;同时还可以向社会筹集资金入股 | |||
实际上是一种管理模式,是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参与举办学校,有董事会支配资金,股东共同承担风险但不可分红。但资金运作有隐患,办学风险依然存在 | ||||
教育集团办学 | ||||
办学为主要经营活动的企业举办学校,两所或以上的学校 | ||||
教育集团和下属学校的孰为主体的问题 | ||||
转制学校(公办中小 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 | ||||
只改变运行机制而非举办者 | ||||
薄弱学校转制或新建学校转制,是假民办教育,对民办教育教育不公,但实际上公办学校试图走出一条办学体制改革道路的尝试 | ||||
公办名校办民校 | 公办学校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 | |||
问题很多,是国有教育资源的流失,亦会导致不公平的竞争,造成教育市场秩序的混乱 | ||||
中外合作办学 | 是中外合作而非“举办”是在中方原有机构的基础上吸引外方的课程、师资、教育设备及教学管理等 | |||
实际上很少,不允许举办义务教育等政治、军事教育,因此主要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如浙江的万里学院、英国的诺丁汉大学; | ||||
流动人口子女学校 | ||||
流入地举办的方便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简便学校 | 是否民办教育性质问题受到质疑; | |||
办学体制是一个国家对设置其教育机构的主要制度安排,规定教育机构可以由哪些组织或个人来举办。办学体制多元化意味着办学主体多元化、投资体制多元化、经费来源多渠道。
目前高中办学体制类型:公办高中、民办高中、国有民办高中、公民联办高中、有从城内迁到郊区新建的办学条件一流的寄宿制高中,也有办学模式多样的综合高中、特高中、分流教育高中,民办公助高中 。
投资者的利益与学校的利益是两个相对的主体,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开,确立校长作为学校法人的财产权。
国家规定:公办高中而言,可以依法独立支配学校财产;
对于民办高中而言,就是明确投资主体,政府和监督机构不得直接支配学校法人财产,不得直接参与学校具体运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取注入学校的资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校收取费用,杜绝“关联交易”。
体制类型 | 办学(投资) 主体 | 投资体制(资金来源) | 出资动机 分析 | 实践中 的问题 |
公办高中 | 国家(政府) | 国家财政 收费 | 统得过死,包得过多;择校;校级间资源配置差异大 | |
民办高中 | 企业或者个人 | 投资者和社会捐赠以及政府投入 | 国家政策限制;增加社会捐赠 | |
国有民办高中 (国有转制高中) | “国有”指学校性质属于公办,政府办学,学校上级单位是教育局,校产、土地属于国家。 “民办”指主要指资金来源,政府不负责学校正常运转所需资金,包括办公金费、教师工资等,由学校自筹资金,可以吸收社会资金作为学校运转的资金来源。再有就是教师、职工聘用制,与企业差不多。学费相对纯公办学校要高一些。 | 社会承办,自己筹资 | 1.改变投资体制,普高经费一元到多元 2.完善办学体制,办学权由被动到主动 3.普高教育资源配置相对改善 A.弱化了基础教育的国有性 B.加剧了校际间发展不平衡 C.打击了民办高中 | |
公民联办高中 | (没有资料) | |||
民办公助高中 | 企业家 | 民间资本 | 民间资本是主体,政府提供的是优惠措施,政府完成规划、征地、拆迁,学校有投资者建设和经营,教师待遇身份和公办学校一样 | |
新建公办收费入学高中 | ||||
公办普通高中名校办学校 | ||||
综合高中 | ||||
特高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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