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战争 | 条约名称 | 签订时间 | 签订国家 | 签订内容 | 条约影响 |
第一次战争 1840.6—1841.1&1841.1.27—1842.8 | 《南京条约》 | 1842.8.29 (道光帝二十二年) | 英国 | 1) 割占香港岛 2) 赔款2100万银元 3) 开放广夏福宁上 4) 协定关税 | (一) 破坏中国领土主权 (二) 中国开战赔款先例 (三) 外国侵略势力侵入中国东南沿海,贸易主权遭到破坏 (四) 破坏中国关税主权,便利西方列强商品输出 (五) 1943年民国政府废除 |
《五口通商章程》 《虎门条约》 | 1843.7 (道光帝二十三年) | 英国 | 1) 领事裁判权 2) 片面最惠国待遇 3) 通商口岸租赁房屋、永久居住权 | (一) 中国的独立司法权被破坏 (二) 英国的侵略权益不断扩大 (三) 租界成为“国中之国” (四) 是南京条约的附件 | |
《望厦条约》 | 1844.7.3 (道光帝二十四年) | 美国 | 1) 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中除了割地赔款以外的所有特权 2) 美国军舰可任意到中国通商口岸“巡查贸易” 3) 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 | (一) 签约后美国享有了与英国基本相等的侵略权益 (二) 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领海主权 (三) 便利了外国侵略者的侵略活动 | |
《黄埔条约》 | 1844.10 | 法国 | 1) 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 2) 法国天主教可以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墓,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 | (一) 法国享有了与英美基本相同的侵略权益 (二) 便利了外国侵略者在宗教文化方面侵略中国 | |
第二次战争 1856.10—1858&1859—1860 | 《天津条约》 | 1858.6 咸丰帝八年 | 英国 美国 法国 俄国 | 1) 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2) 增开牛庄、淡水、汉口、登州、台南、潮州、琼州、九江、南京、镇江等十处为通商口岸 3) 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再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4) 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5) 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 (一) 逐渐影响和操纵清政府内政外交 (二) 侵略势力扩展到沿海各省,并深入到内地 (三) 列强取得了中国内河航行权,便于外国商品向中国内地倾销 (四) 成了外国人到中国各地进行种种不法活动的护身符 (五) 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 |
《北京条约》 | 1860.9 咸丰帝十年 | 英国 法国 俄国 | 1) 《天津条约》继续有效 2) 增开天津为商埠(bú) 3) 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 准许华工出国 5) 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增加至800万两白银 6) 俄国割走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四十万平方公里土地 7) 俄国割走中国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土地。 | (一) 继承了《天津条约》中的一系列权益 (二) 天津成为外国经济势力在中国北方的重要活动基地,兵威胁北京的安全 (三) 使英国在香港地区的侵略势力扩大 (四) 掠卖中国人口,开发海外殖民地 (五) 进一步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 (六) 严重破坏了中国领土完整 (七) 于1860年焚毁世界建筑奇观的皇家园林——圆明园 | |
《瑷珲条约》 《勘分西北界约记》 《改订条约》及以后五个勘界议定书 | 1858 1864 1880-1890 | 俄国 | 1) 俄国割走中国东北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 2) 俄国割走中国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领土 3) 俄国割走中国西北部七万多平方公里 | (一) 严重破坏中国领土完整 (二) 是《北京条约》的附件 | |
中日甲午战争 1894.7—1894.9&1894.10—1895.4 | 《马关条约》 | 1895.4.17 光绪帝二十一年 | 日本 | 1) 割占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 赔偿日本军费白二亿两 3) 开放长江流域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岸 4) 允许日本仔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商品运销中国内地免受内地税 | (一) 日本成为继俄国之后割占中国领土最多的国家,助长了列强侵略中国的野心 (二) 使列强得以进一步从政治上和财政上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 (三) 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更加深入到内地 (四) 便利外国资本输出,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五)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性要求。 |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1900 | 《辛丑条约》 | 1901.9.7 光绪帝二十七年 | 英国 俄国 德国 法国 美国 日本 意大利 奥匈帝国 比利时 西班牙 荷兰 | 1) 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向中国白银4.5亿两,本息共计9.8亿两 2) 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允许各国派兵保护 3) 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4) 永远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运动 5) 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6) 修订商约 | (一) 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贫困和社会经济的凋敝 (二) 形成了“国中之国”,使“使馆区”成为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 (三) 使清政府统治的心脏地区完全置于帝国主义的军事控制之下,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国防安全 (四) 企图摧毁中国人民要求独立自由的民族民主运动,使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 (五) 便于清政府卖国媚外政策的推行 (六) 以便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七) 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完全确立,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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