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逻辑学大师
中国古代逻辑学大师
  他是战国时期的辩论奇才,他的学说在后世千余年中屡遭非议,被认为是脱离实际的无用之谈,现在他却拥有哲学家、逻辑学家、语言学家、符号学家、术语学家及辩论家的多重头衔。
  说到公孙龙其人,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白马非马这个词语。相信大多数人都是在政治课本上第一次看到这个词语的,它作为一个割裂了事物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反例出现,意图证明古代时期人们思想的局限性。然而公孙龙的白马非马究竟是什么意思,反倒很少有人问津了。
  自我炒作
  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的故事我们都不陌生:有一天,公孙龙骑着一匹白马打算出城,但是这天恰好赶上官府下达禁令,只许人出城,不许马出城,因此公孙龙刚一走到城门口,就被一个守城士兵拦下了。士兵说今天所有的马都不允许出城!公孙龙微微一笑,不慌不忙地说道:我现在骑的是白马,白马和马不是一种东西啊!你看,白马拥有‘白’的颜和‘马’的外形,而马只拥有‘马’的外形而不具有‘白’的颜。拥有两种特性的白马怎么会和只拥有一种特性的马相等呢?所以说,
我骑的白马不是马,自然可以出城了!士兵听了无法反驳,只得放骑着白马的公孙龙出城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们不得不感叹,如果公孙龙活在现代社会,赵本山小品里的大忽悠也要对他甘拜下风。公孙龙的这段话,每一句分开看都是对的,让人无法反驳,但是由这些正确的话推导出的结论却违背了人们的一般认知,在不能承认却也无力辩驳之后,人们就给公孙龙安上了一个诡辩的头衔。
  那么公孙龙提出白马非马的理论是为什么呢?真的就是为了把人说晕吗?事实却不尽然。
  想了解公孙龙的思想,首先就要了解公孙龙生活的时代。当时天下大乱,礼坏乐崩,我们知道,礼讲求的是有序,有序就是所有人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各守其礼。而礼坏乐崩的情况下,人们就没了这种名副其实的概念,现实中名与实严重脱离。比如士大夫在宴请宾客时使用和天子同样的规格,妻子背叛丈夫与他人私通,孩子不守孝道虐待父母等等。这样的社会现状令当时的许多有识之士忧心忡忡。
  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最有名的思想家,首先提出了名这一术语,并提倡正名运动。此后,诸
子百家都开始加入到名辩的浪潮之中,儒、墨、道、法等学派纷纷发表自己有关名实的看法,不过他们大多是以政治的观点来看待名实关系。直至惠施、公孙龙,才开始真正将名实关系作为一个专门的逻辑问题加以研究,形成了名家学派,可以说公孙龙正是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创始人。
  公孙龙创立学说的目的也与其他学者一样是为了正名实和化天下,只不过公孙龙走的是一条另类的道路,那就是用类似今天炒作的手段让自己的学说闻名四方。他别出心裁地用白马非马这一明显有违常人认知的例子引出了自己的观点,果然其学说刚刚兴起就引来各家的高手来与自己质辩。一来二去,公孙龙也就随着白马非马的观点在学术界占有了一席之地。
  近乎完整的逻辑体系
  其实,公孙龙提出的白马非马理论只是他在课堂上给学生演示辩论之术的一个例子。他真正的希望是通过这种辩论,训练自己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辩论技巧。而他的逻辑基础和在此之上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则在《公孙龙子》一书中进行了完整的阐述,并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逻辑体系。
  在这本书《名实论》的篇章中,公孙龙开篇便提出并解释了物、实、位、正、名这几个蕴含逻辑哲学的术语,奠定了整篇论述的逻辑基础。公孙龙认为,物就是世间万物的总称,实是决定事物性质的本质属性,位是公孙龙独创的概念,是指名与实之间的一种对应关系,正是指名是否符实的标准,而名则是对事物的称谓。
  接下来的论证过程则与现代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相当吻合。
  首先是形式逻辑中的同一律,其公式为:a是a。在《名实论》中表现为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可。意思是,彼名专指彼实,此名专指此实,这是可以的。这说明概念和判断必须保持一致。举例来说就是猫是猫、狗是狗等等。
中国历史学家  其次是形式逻辑中的排中律,其公式为:或者是a,或者是非a。在《名实论》中表现为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意思是彼此不同的名称不能称呼同一个事物,举例来说就是狗是狗,猫不是狗。
  再接下来是形式逻辑中的矛盾律,公式为:a不是非a。在《名实论》中表现为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说明对同一事物两个相互对立的判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比如,我们不能既说这是狗,又说这不是狗。
  《名实论》是《公孙龙子》一书的纲领性篇章,其后的论证均是以此为基础的。整本《公孙龙子》构成了一个相当完美的逻辑体系,只不过这个逻辑体系在表述上过于晦涩,没有像西方逻辑学那样不断发展下去。这是为什么呢?
  被汉字所阻碍的古代逻辑学
  如果将中国古代逻辑学没能形成类似于西方逻辑学的完整体系,归因于哲学家与思想家的能力问题,那是不客观的。对比于希腊古代的哲学家们,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思想家在思辨上毫不逊,留下的富有逻辑的辩论故事也是比比皆是,只是这些逻辑辩论都停留在比较表面的层次上,未能上升到抽象的领域,这和我国独特的汉字系统是分不开的。
  从上面《名实篇》与形式逻辑公式的对比不难看出,明明讲的是同一个问题,在西方逻辑学中,人们可以用一个字母或符号来表示,比如a=a,清晰易懂,一目了然,而在《公孙龙子》的著作中,则要用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这样绕来绕去的文字表示相同的意思;汉字还经常出现一词多义的现象,比如彼彼止于彼,一句话中出现了三个彼字,每个彼字所代表的意思都不同,这种繁复的汉字系统也阻碍了抽象思维。
  相反,西方的文字在这方面就没有这个问题。虽然说book组合后会具有书本的意思,但是一个b本身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它也就可以被赋予各种不同的意义,作为一种抽象的符号存在。要知道,亚里士多德作为形式逻辑的奠基人,最富于革命性的贡献就是把符号、字母引入逻辑语言中。用字母表述逻辑中的问题,能够有效地避免内容的干扰,比如白马非马换成符号语言就是ab≠b,这样变换之后,白马非马问题还会有那么多的质疑声吗?
  由于缺乏一套与之相配合的符号系统而无法为大多数人所理解,因此公孙龙的逻辑思想长期以来在中国被认为是诡辩,一直处于被批驳的地位。中国古代的逻辑未能形成完整的体系流传下来,从而使中国人在理性思考与逻辑思维方面一直处于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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