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本市困难众基本生活保障工 ...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本市困难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2.07.19
【字 号】沪民救发〔2022〕9号
【施行日期】2022.07.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
正文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本市困难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市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民发〔2022〕32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本市困难众基本生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加大低保、特困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落实力度,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困难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调整提高低保等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做好粮油帮困工作。应对疫情影响,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家庭和因本轮疫情导致失业、面临生活困难的人员等困难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强救助与就业联动,实施好收入豁免和救助渐退政策,鼓励救助对象自立自助、务工就业。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二、加大困难众临时救助力度
  做好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工作。对在本市工作,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持有本市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参照本市低保标准,按规定向其本人发放1至3个月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度过生活难关。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
  加强对因疫情防控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临时救助。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的低保对象等困难众、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收入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因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其他临时遇困人员,由急难发生地及时核实情况并实施临时救助。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救助管理机构要及时救助。
  三、强化走访排查、主动发现机制
  以主动人、精准助人、服务到人为目标,推进“政策人”。依托“社区救助顾问”为主的基层队伍“做实线下”。要在街镇、居村设立“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点,配备“社区救助顾问”,发动救助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村居干部、楼组长、专业社工及志愿者等力量,为困难众
申请救助提供就近便利的政策宣传和支持引导服务。要通过走访调研、入户调查、邻里发现等方式,强化走访排查,主动发现困难众。依托大数据的集成分析“用好线上”。以数据整合为基础,汇集多部门数据,标注年龄、身体状况、就业状况、残疾状况、家庭状况等民生体征标签,实时共享动态信息,强化场景应用,搭建预警分析模型,及时发现救助线索。做到线上线下联动,实现政策人。
  四、提高救助工作可及性、时效性
  加强低保、特困人员、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对象的综合救助服务。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和“救急难”工作机制作用,统筹整合各类救助资源,确保困难众基本生活。积极宣传引导使用“一网通办”平台,通过“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申请办理,减少人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提高办理效率。疫情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困难家庭,可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的原则,初步审核后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对已经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视情延长定期核查周期,并加强动态管理。
  简化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的申请和审核确认程序。各区要高度重视“12345”工单并及时处理;要公布救助,确保困难众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申请社会救助。疫情防控
期间,在个人承诺前提下,要做到当日申请、48小时内审核确认。可简化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相关材料和程序疫情后补齐。临时救助可实行“先行救助”,根据实际需求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实物;若无法使用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发放救助金,可发放现金,保障困难众资金及时到位,并在条件允许后,尽快做好业务系统补充录入工作。存在重大困难的,可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给予临时救助。疫情严重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由居(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五、优化救助服务方式
  各区要针对困难众实际需要实施分类化、差异化救助,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疫情防控期间,要重点关注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困难众的日常照料服务,帮助其配备必须的防疫物资。充分发挥包户组、邻里等照料服务人作用,要通过上门及电话、等方式,每日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状况,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照料服务人如有感染的,要及时落实相应人员,确保特困人员的生活照料服务不受影响。
  各区要加强开展困难众需求综合评估试点工作。按照困难对象“需求统一评估、对象统一
认定、结果多方应用、救助综合实施”,完善困难众需求评估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和分类服务,在夯实物质救助基础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广“桥计划”,发展社区基金会“暖心”专项基金,为困难众提供物资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护理等多样化服务,不断探索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相结合相补充的工作模式,面向困难众提供更精准、更优质、更有温度的救助帮扶服务。
  六、强化监督检查
  各区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用好评价结果,认真对照整改。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和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相关规定,强化资金监管、严格发放制度,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救助资金、物资。全面整改困难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救助资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堵塞资金监管漏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疫情补助金怎么申请  各区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困难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困难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及时发放救助金。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政策衔接和资源统筹,形成救助合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9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