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职制度细讲 | |||
1 | 中书 舍人 | “舍人”本为国君、太子亲近属官,魏晋时于中书省内置中书通事舍人,掌传宣诏命。至梁(南朝)称中书舍人,任起草诏令之职,参与机密,权力日重。隋唐时,中书舍人在中书省掌制诰。隋炀帝时曾改称内书舍人,武则天时称凤阁舍人。简称舍人。宋初亦设此官,实不任职,另置知制诰及直舍人院起草诏令。元丰改制后,始仍掌其事。明清时于内阁中的中书科,亦设有中书舍人,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非前代可比。 (中书舍人,相当于今天国务院办公厅副主任) | |
2 | 宰相 | 宰相是中国古代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宰”的意思是主宰,商朝时为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实已为官的通称。相,本为相礼之人,字义有辅佐之意。通常和丞相是一个概念。(宰相相当于今天的国务院总理) | |
3 | 结衔 | “结衔”指旧时官吏编制罗列官衔。诰册奏表等官司行文及墓志、神道碑等庄重严肃文体提及相关人等身份时多用。 | 案例:司马光: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充集贤院修撰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上柱国河内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三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 |
4 | 致仕 | 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古人还常用致事、致政、休致等名称,盖指官员辞职归家。一般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有疾患则提前。官员以何官称致仕,致仕后的俸禄数目及是否朝见等待遇,与其原官品、功绩及皇帝的恩宠程度有关。也称“休致”。 | |
5 | 枢密使 | 枢密使一职始置于唐后期,为枢密院主官,以宦官充任,五代时改由士人充任,后又逐渐被武臣所掌握,办事机构也日益完善。为适应连年战争的局面,枢密使把军政大权握于一己之手以便宜从事,枢密使的职掌范围扩大到了极限,枢密使的地位迅速上升。到了宋代,枢密使由五代时的武将逐渐转为以文官担任,职权范围逐步缩小。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枢密使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部长一职) | |
6 | 三衙 | 宋代掌管禁军的机构。有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合称三衙。唐后期,习惯称藩镇的亲兵为牙(衙)兵,五代至宋的皇帝多半是由藩镇而夺得帝位,故相沿称为三衙。三衙的长官分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三帅。宋徽宗时,三衙的长官是高俅。 | |
7 | 刺史 | 又称刺使。“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汉初省,旋复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唐代改郡为州,改刺史为太守。至玄宗时,复州为郡,复太守为刺史。肃宗再复唐初旧制。宋代以朝臣出知州(或府)事,所任即隋、唐刺史之职。欧阳修撰《丰乐亭记》,自称刺史;撰《醉翁亭记》,又自称太守,盖刺史与太守早无区别。宋官制另有刺史,作为虚衔,任者并不赴任。元代以后,刺史一职名废。至清代则于知州的别称。 (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 |
8 | 节度使 | 唐初沿北周及隋朝旧制,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旋改称都督,惟朔方仍称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有屯田州置营田使。唐代开始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因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节是当时一种全权印信,受有此全权印信者,便可全权调度,故称节度使。 宋建立后, 杯酒释兵权,解除了时任侍卫亲军都指挥使的节度使石守信对禁军的控制。并派遣文臣知军州事,限制了节度使节制郡县的权力;又以转运使接管了节度使的财政权利;将地方上强壮的士兵编入禁军。凡此种种,节度使徒坐空城而已。(节度使相当于现在的军区书记和司令职位。) | |
9 | 都指挥使 | 都指挥使,五代始用作统兵将领之称。唐末有行在都指挥处置使,为临时差使。五代称诸将统帅为都指挥使。宋殿前司、侍卫亲军步军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与各军皆以都指挥使为长官。辽南面官与北面官、金殿前司、京城武卫军与诸总管府皆有都指挥使。 元置各军都指挥使与兵马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官。明置卫所于各地,以都指挥使司为常设统率机构,简称都司,长官都指挥使为地方最高军事长官,属朝廷五军都督府。明京卫与外卫并置指挥使司,有指挥使等官。(都指挥使相当于旅长一级别) | |
10 | 知府 | 也称太守,州府最高行政长官。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史”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元朝废府设路,路一级的地方长官为达鲁花赤,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是达鲁花赤的属官之一。明朝大致恢复宋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 | |
11 | 同知 | 明清时期的官名。同知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同知负责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同知办事衙署称“厅”。 “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地市级,府的首长就是知府,副职就是同知,相当于副市长。 | |
12 | 县令 | 战国时三晋(魏、赵、韩)和秦已称县的行政长官为令。秦商鞅变法,并诸小乡为县,置令及职责。县令本直隶于国君,战国末年,郡县两级制形成,县属于郡,县令成为郡守的下属。唐县令,京县、畿县正五品上有与正六品上,余自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下,宋县令只存虚名,以京朝官任其职,称知某县事,因而有知县的名称。元为县尹。明、清以知县为正式官名。(县令一般也是该县的中共县委副书记。) | |
13 | 提督 | 提督为武职官名,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官阶从一品,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 明时有提督京营戎政诸职,多以勋戚大臣及太监充任。清时于重要省份设提督,职掌军政,统辖诸镇,为地方武职最高长官。亦用于武职以外官员。 | |
14 | 巡抚 |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 (巡抚,官职等级相当於现今的省长或省委书记。) | |
15 | 太子少师 | 中国古代官名。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简称“三师”、“三少”,原是天子或太子左右最亲近的人。“师”是传授其知识的,“傅”是监督其行动的,“保”是照管其身体的,即分别是负责君主智育、德育、体育的人。 太子少师,官名。与太子少保、少傅,合称太子三少或东宫三少。隋、唐沿置,隋为正三品,唐为从二品。宋太子三少,至仁宗为太子时始置,常以大臣兼职。后常以三少为前执政加官,亦不常置。 | |
16 | 京兆尹 | 京兆尹是中国汉代官名,为三辅(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主管今西安即其附近地区,在西汉时期相当于今日首都的市长。所谓京,是极大的意思,兆则表示数量众多。定名京兆,显示出一个大国之都的气派与规模。京兆在汉时被形容为辇毂,意思是在天子的车轮之下。治理这一块地方相当不易。官职为正四品上。满清即划其京都及附近30余县为一特别行政区,称顺天府,长官称顺天府尹。(京兆尹相当于首都的市长。) | |
17 | 丁忧 | “丁”是遭逢、遇到的意思。古代的"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遭逢居丧"时,儿女们会忧伤,会居丧,会遵循一定的民俗和规定"守制",这显然比单纯"人丁忧伤"包含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丁忧",体现了古人对文字运用的炉火纯青。丁忧期限三年,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 |
18 | 夺情 | 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夺情少见,但常常发生在战场将士身上,丁忧制度不应用在战场上面,古人称之"墨绖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百善孝为先 金革之事不避 舍孝尽忠'。 | |
19 | 孝廉 | 根据儒家的思想,强调为人立身以孝为本,任官从政以廉为方,因此,察举孝廉被确定为选拔人才的最重要的科目,成为汉代察举制度最有代表性的典型科目。汉代举孝廉定为岁举,即各郡每年按规定人数举荐人才,送至朝廷,成为汉代选拔官吏和任用升迁的清流正途。自汉武帝之后,至于东汉,从地方官吏到朝廷的名公巨卿,有不少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通过举孝廉,在社会上造成 在家为孝子,出仕做廉吏的舆论和风尚,起了化元元,移风俗的社会教育作用。 孝廉是汉武帝时设立的察举考试,以任用官员的一种科目,孝廉是"孝顺亲长、廉能正直"的意思。后代,"孝廉"这个称呼,也变成明朝、清朝对举人 的雅称。举人是指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 |
20 | 秀才 | 秀才汉时开始与孝廉并为举士的科名,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改称"茂才"。至晋末,各路诸侯纷纷入主中原,你争我夺政权像走马灯似的变幻莫测,但打天下的军阀们也知道,若使国家长治久安还得靠专业人才,因此,南北朝时期最重视优秀人才的策举唐初曾与明经、进士并设为举士科目,旋停废。后,唐宋间凡应举者皆称秀才,明清则称入府州县学生员为秀才。 《水浒传》有白衣秀才王伦。什么是「白衣秀才」呢?难道他常穿白衣?其实,「白衣秀才」是指「不第秀才」。「不第秀才」之称,始用於宋代。明、清时,秀才是经过院试,得到入学资格的「生员」的俗称。得到秀才资格,是进入士大夫阶层的最低门坎。成为秀才即代表有了「功名」在身,在地方上受到一定的尊重,亦有各种特权。例如免除差徭,见知县时不用下跪、知县不可随意对其用刑、遇公事可禀见知县等等。秀才中部分人是贫穷家庭出身,但是得到秀才功名不一定可以带来财富。只有生员资格的秀才并没有俸禄,若果未能通过之后的乡试中举,亦不足以为官。很多秀才在功名上未能更进一步,只能回乡以教书等方法为生。这些在经济上并不富裕,但在社会上地位稍高于平民的读书人被称为「穷秀才」。 | |
21 | 教谕 | 明清时代县设"县儒学",是一县之最高教育机关,内设教谕一人,另设训导数人。训导是指辅助教谕的助手,而嘱托则是约聘教员。府学教谕多为进士出身,由朝廷直接任命。府学训导以及县学教谕、训导、嘱托,多为举人、贡生出身,由藩司指派。学官与诉讼无关,以"奉薄俭常足,官卑廉自尊"自命。 | |
22 | 监生古代官员等级 | 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国子监是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照规定必须贡生或荫生才有资格入监读书,所谓荫生即依靠父祖的官位而取得入监的官僚子弟,此种荫生亦称荫监。监生也可以用钱捐到的,这种监生,通称例监,亦称捐监。 如岁贡是由地方的府、州、县学把秀才依次排队,按规定时间循序推荐到国子监,俗称挨贡。由于岁贡须计较年资,及至入监时多已年力衰惫,所以明清两朝的中后期又在岁贡之外,另行选拔年富力强、学行兼优的秀才入国子监,这种选拔不计较资历,明朝称为选贡,清朝称为优贡。此外明清两朝又都有例贡,这是指秀才通过捐纳钱粟取得贡生身份的人。例贡不算是正途,因此不被人所看重。 | |
23 | 荫生 | 因先世荫庇而入国子监读书的称为荫生。 明代荫子入监有两种:凡按品级取得的称为官生,不按品级而由皇帝特给的称为恩生。清代亦分两种:凡现任大官遇庆典给予的称为恩荫,由于先代殉职而给予的称为难荫。 《红楼梦》第十四回:" 贾珍 道:'犬妇之丧,累蒙郡驾下临,荫生辈何以克当。' | |
24 | 解元 | 唐制,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后世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如世称明代唐寅为唐解元。对读书人的通称或尊称。明清科举制度正式科举考试分为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乡试为省一级考试,考试合格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会试是举人在京城参加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进士考试,分三甲第一甲三人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赐进士及第。 第二甲人数若干第一名称传胪,赐进士出身。第三甲人数最多赐同进士出身。亦称"解首"。 | |
25 | 春闱 | 在春天的会试叫"春试",又叫"春闱",九天,农历二月九日、十二日、十五日,三场,每场三天。在古代,乡试每三年一次。在秋天,故叫"秋试"又叫"秋闱",为九天,农历八月九日、十二日、十五日,三场,每场三天。全国的会试科考也是每三年一次,在春天,故叫"春试",又叫"春闱",也为九天,农历二月九日、十二日、十五日,三场,每场三天。 唐试定在春夏之间。宋诸路州军科场并限八月引试,而礼部试士,常在次年的二月,殿试则在四月;于是有春试﹑秋贡之名。元代于八月乡试,二月会试,明清相沿。故也称会试为春试。会试由礼部主持,因而又称礼闱,考试的地点在京城的礼部贡院。由于会试是在乡试的次年,故会试又称"春试"、"春闱"、"春榜"、"杏榜"等。会试的时间为二月初九、十二日、十五日三天。 | |
26 | 秋闱 | 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秋闱:对科举制度中乡试的叫法. 闱:考场。 就是明清时期科举三级考试中最低级别的考试。每三年的秋季,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考试,即乡试。因为在秋天举行,故名"秋试"、"秋闱"。 考中的称为"举人",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 会试,又叫做"春闱","春试"、"礼部试"。考中者称"贡士",取得参加殿试的资格。 | |
27 | 乡试 | 乡试,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之一。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金代以县试为乡试,由县令为试官,取中者方能应府试。元代在行省举行,但腹里则分别在河东、山东二宣慰司和真定、东平、大都、上都四路举行,共17处。考试分两榜,蒙古、目人榜只试两场,汉人、南人榜试三场。 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中式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式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 |
28 | 院试 | 院试是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又称提督学院,故名。清初沿明制,各省提学官称提学道,亦沿称"道试"。凡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均可参加, 其报名、填写履历、廪生作保等手续与府试、县试略同。学政于驻在地考试就近各府应试童生,其余各府则依次分期亲临考场主持。考试分正试、复试二场。试八股文与试帖诗,并默写《圣谕广训》百数十字。揭晓名为出案, 录取者为生员(俗称"秀才"),札发入府、县学学习称"入学",也叫"入泮",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此为童生试的最高阶段考试。 评卷由五百里外较远的书院山长或幕友当任。第一场录取人数,为当取秀才名额之一倍,用圆圈揭晓,写坐号,不写姓名,称之「草案」。第二场覆试后,拆弥封,写姓名,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 |
29 | 殿试 | 殿试,为唐、宋(金)、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又称"御试"、廷试"、"廷对"。殿试由内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唐高宗创制,但尚未成定制,宋代始为常制。殿试第一名称为状元。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从唐朝唐高宗时期起创立的(由于武则天进行发展多数人认为是其创立),在宋代成为常制。 | |
30 | 童子试 | 童子试亦称童试,即科举时代参加科考的资格考试,在唐、宋时称州县试,明、清称郡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县试一般由知县主持,本县童生要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并且有本县廪生作保,才能参加考试。试期多在二月,考四到五场,内容有八股文、诗赋、策论等,考试合格后才可应府试。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考试内容和场次与县试相同,试期多在四月。府试合格方可参加院试。院试又叫道试,由主管一省诸儒生事务的学政主持。院试合格后称秀才,方可进入官学和正式参加科举考试。《促织》中言"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即未取得秀才资格,没有功名,还算不得读书人。 | |
31 | 小黄门 | 汉有小黄门,秩六百石,由宦者任职,掌侍皇帝左右,受尚书事,上在内宫,为关通中外及中宫已下众事。诸公主及王太妃有病时,使问之。 | |
32 | 仆射 | 仆射,仆是"主管"的意思,古代重武,主射者掌事,故诸官之长称仆射。仆射起源较早,秦律中有仆射称谓。汉代仆射是个广泛的官号,自侍中、尚书、博士、谒者、郎以至于军屯吏、驺、宰、水巷宫人皆有仆射。隋三省六部制、魏晋南北朝至宋尚书省的长官称仆射,后来只有尚书仆射相承不改,至于宋代。其他仆射的名称大都废除。故魏晋南北朝至宋的仆射,专指尚书仆射而言。(唐朝以左为尊,右仆射作为尚书省的副职,同为宰相级人物,应相当于现在的副总理。) | |
33 | 谥号 | 古代在受中华文化影响的国家和地区,评价一个人物的是非功过,往往不是只言片语就能叙述清楚,古人为了方便对历史人物盖棺定论,选择用谥号来进行概括。总的来说,古代历史上的皇帝、皇后以及诸侯大臣等社会地位相对较高人物,在其去世之后朝廷会依据其生前所作所为,从而给出一个具有评价意义的称号,这就是通常意义的谥号,用来高度概括一个历史人物的生平。 | |
34 | 乞骸骨 | 自请退职,意为请求使骸骨归葬故乡,回老家安度晚年。西汉时期,太子太傅疏广年事已高就上书皇帝请求与侄儿一起退休,好让一把老骨头能葬在故乡。他们的请求得到批准,离京时,公卿大夫在城外为他们饯行,因他们知足不辱,功成身退,被人们尊为"贤大夫"。 | |
35 | 侍郎 | 汉代郎官的一种,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尚书的属官,初任称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自唐以后,中书、门下二省及尚书省所属各部均以侍郎为长官之副,官位渐高。相当于现在的部长、副部长级别。 | |
36 | 六部 | 古代的六部是国家管理各方面事务的机构。六部初建于隋朝,正式定制于唐初。吏部:主管全国文职官吏的挑选、考查、任免、升降、调动、封勋,大体相当于现代的组织部的职能。户部:主管国家户籍、田亩、货币、各种赋税、官员俸禄,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农业部、财政部。礼部:主管朝廷重要典礼(如祭天地、祭祖先等)、科举考试、接待外国来宾,类似于现代的教育部和外交部礼宾司。兵部:主管全国武职官员、练兵、武器、弹站,相当于现代的国防部。刑部:主管国家司法、行政,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司法部。工部:主管兴修水利、主要的土木建筑工程,大体相当于现代的水利部和建设部。 各个部有一个尚书,两个侍郎,左侍郎和右侍郎。各部的最高长官是"尚书",相当于现代的部长;副长官称"侍郎",相当于副部长。 | |
37 | 员外郎 | 员外郎,中国古代官职之一,原指设于正额以外的郎官。隋朝于尚书省二十四司各置员外郎一人,为各司之次官,相当于副司长,郎中是正司长。在唐朝贞观时期之前,吏部考功员外郎是科举考试的主考官。在唐开元年间后,因当时的皇帝李隆基觉得此官职过低,而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科举考试,并一直延续下来。在清朝,此官职配置于朝廷或地方之辅助部门,品等为从五品。该官职一般为闲职,明朝以降常有商贾仕绅捐钱获得此官职。至此,员外成为富有地主的另一种称呼。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 |
38 | 通判 | 为了防止州郡官尾大不掉,又在州郡设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通判还有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到了南宋,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又见通判的兼有监察官性质。 | |
39 | 县尉 | 秦、汉制度,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一般大县二人,小县一人。西汉长安与东汉洛阳,各有四尉。魏、晋、南北朝沿设。西晋洛阳与东晋南朝建康各有六部尉。隋改尉为正,后又置尉,分户曹、法曹。唐初再改为正,旋复为尉,县二或一人,掌分判诸司之事。宋县尉以阅羽弓手、禁止奸暴为职责。辽、金、元均沿设,明废。在当时是个很小的官。 | |
40 | 中书令 | 中书令,官名。汉武帝时以宦官担任中书,称中书令,置令与仆射为其长,掌传宣诏命等。中书令、尚书令在西汉并置,与谒庭令、内者令等都是由宦官士人担当。中书令是帮助皇帝在宫廷处理政务的官员,中书令负责直接向皇帝上奏的密奏"封事",责任重要。西汉年间中书,乃归属于内廷宦官机构,负责在皇帝书房整理宫内文库档案,与皇帝有频繁接触的机会,其主官称中书令。司马迁中年以后,掌天官学识过人等原因,以太史公的身份担任中书令,朝位在丞相之上,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中书令。 | |
41 | 长史 | 其执掌事务不一,但多为幕僚性质的官员。长史最早设于秦代,当时丞相和将军幕府皆设有长史官,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或幕僚长,将军下的长史亦可领军作战,称作将兵长史,(著名的班超即是将兵长史),除此之外,边地的郡亦设长史,为太守的佐官。其后魏晋南北朝时州郡官员底下多设长史。唐代州刺史下亦设立长史官,名为刺史佐官,却无实职。但大都督府的长史则地位非常高,相当于上州刺史,甚至会充任节度使。明清时代的长史设于亲王、公主等府中,执管府中之政令。 | |
42 | 侍中 | 秦汉之时,侍中为少府属下宫官中直接供皇帝指派的散职;西汉时又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文武大臣加上侍中之类名号可入禁中受事。西汉武帝以后,地位渐高,等级直超过侍郎。魏晋以后,侍中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唐宋该职得以沿置以至元。元以后废止。 | |
43 | 州司 | 犹州官。 晋 李密 《陈情表》:"郡县逼迫,催臣上道;州司临门,急於星火。" 宋 苏轼 《论高丽第一状》:"臣欲於此僧状后判云:'州司不奉朝旨,本国又无来文,难议投进。执状归国。照会。'" | |
44 | 太仆 | 始置于春秋。秦、汉沿袭,为九卿之一,掌皇帝的舆马和马政。另外也是旧时对绿林好汉的尊称。太仆是秦汉时主管皇帝车辆、马匹之官,后逐渐转为专管官府畜牧事务。车府主管皇帝乘坐的车辆,其余皆为主管马厩之官。太仆更重要的职掌是兼管官府的畜牧业。太仆更重要的职掌是兼管官府的畜牧业。西汉时,武威、陇西、天水、、北地、上郡、西河七郡设牧师官,养马三十万匹,还有供祭祀用的大量牛羊。 | |
45 | 宗正 | 中国秦至东晋朝廷掌管皇帝亲族或外戚勋贵等有关事务之官。秦置,掌皇室亲属。西汉沿置,为九卿之一。汉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改名宗伯。新莽时并入秩宗。东汉时复称宗正。宗正其职务是掌握皇族的名籍簿,分别他们的嫡庶身份或与皇 帝在血 缘上 的亲疏关系,每年排出同姓诸侯王世谱。按汉代八议制的规定,宗室亲贵有罪要先请,即先向宗正申述,宗正再上报皇帝,而后便可得到从轻处置。 | |
46 | 执金吾 | 执金吾(yù),西汉末年时率禁兵保卫京城和宫城的官员。本名中尉。其所属兵卒也称为北军。地位较高,光武帝在民间时,曾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原因就在此。 | |
47 | 两千石 | 汉官秩以万石为最高,中二千石次之,真二千石再次,后一级有比二千石。 州刺史和郡太守为真两千石,牧是中两千石。汉武帝时州刺史仅为六百石,当时的州只是设立的监察区,没有实际的权力。后升为真二千石。东汉后期刺史升格为牧,牧是一州最高行政长官,为中二千石。刺史是两千石(或者叫"真两千石"--太守也是两千石)。牧是中两千石,比两千石高一级。比两千石低一级的叫"比两千石"。中二千石月钱九千,米七十二斛。 真二千石月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 比二千石月钱五千,米三十四斛。 中郎秩比六百石(月60斛),,侍郎比四百石(月45斛),,郎中比三百石(月37斛)。 | |
48 | 卫尉 | 始于秦,为九卿之一,汉朝沿袭,为统率卫士守卫宫禁之官,隋以后改掌军器、仪仗等事。始皇时有卫尉竭。汉景帝时一度改名中大夫令,后又恢复旧名。新莽时改为大卫,东汉时仍称卫尉。 卫尉即卫将军。 | |
49 | 参知政事 | 原是临时差遣名目,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十一月,以刘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始正式作为宰相官名。到宋代,设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此后参知政事则演变成一个常设官职,作为副宰相,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削弱相权,增大皇权。 | |
50 | 庙号 | 庙号是东亚地区皇帝于庙中被供奉时所称呼的名号,起源于重视祭祀与敬拜的商朝。有的君主死后,会有多个庙号,庙号并不唯一,这是追尊、改谥等原因造成的。皇帝死后,在太庙立室奉祀时特起的名号,如:太祖、高祖、世祖、圣祖、太宗、高宗、显宗、肃宗等。 | |
51 | 大鸿胪 | 古代朝廷掌管诸侯及藩属国事务。秦及汉初本名典客﹐西汉沿设,为九卿之一。汉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改名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名大鸿胪。成帝时,将典属国所辖职务并入。属官有行人、译官及郡邸长丞等。因所辖诸王入朝、郡国上计、封拜诸侯及属国首领等,多与礼仪有关,后遂变为赞襄礼乐之官,王莽改为典乐。东汉官名称大鸿胪卿。 | |
52 | 司马 | 马在中国古代的战争中占据重要地位,春秋以前的职业化军队主要由贵族出身的子弟组成,战争方式主要是战车的列阵对阵冲锋,而古代的战车是由马拉的,所以马的地位极其重要。形容哪个国家军力强盛,就称呼它为什么千乘之国、万乘之国之类,由于这层关系,司马其实是专门负责管马匹的官,是非常重要的军职。殷商时代始置,位列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徒、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掌军政和军赋;春秋、战国沿置;汉武帝时置大司马,作为大将军的加号;后亦加于骠骑将军;后汉单独设置,皆开府;隋唐以后,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 |
53 | 司空 | 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寇、司士、司徒并称五官,掌水利、营建之事,金文皆作司工。春秋、战国时沿置。是周代掌管当时代表最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工部的手工业制造官员。汉朝本无此官,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但职掌与周代的司空不同。司空亦为中国姓氏之一。 | |
54 | 九品中正制 | 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产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大、小中正产生后,由中央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在该表中将人才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将各地流亡人士无论是否出仕皆登记其上,表内详记年藉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小中正襄助大中正审核后将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此项制度使得当时的官吏选拔有了一客观标准,此标准其实依然是采取地方众舆论和公共意见,保留了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九品中正制的实行一方面解决了选拔官吏无标准的问题,使当时一时间吏治澄清。另一方面缓解了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紧张关系,促成魏晋实现全国的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
55 | 察举制 |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也叫「选举」。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察举制」先河。惠帝、吕后(二人执政时间为公元前194年-前180年)诏举「孝弟力田」,察举开始有了科目。汉代察举制度,严格地说是从文帝(公元前179年-前157年在位)开始,他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随着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到隋唐以后更发展成「科举制度」,这一制度实行了1300年之久,成为中国重要的选官制度。 | |
56 | 征辟 | 征/徵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徵,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所谓"征/徵辟",就是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皇帝征召称"征",官府征召称"辟"。征辟是中国汉代擢用人才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皇帝征聘和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又称"辟除"。征/徵是指皇帝下诏聘召,有时也称为特诏或特征,皇帝下诏指名征聘。辟是指公卿或州郡征调某人为掾属,汉时人也称为辟召、辟除。辟召制在东汉尤为盛行,公卿以能招致贤才为高,而俊才名士也以有所依凭为重。在汉代的选官制度中,征辟作为一种自上而下选任官吏的制度,地位仅次于察举。 | |
57 | 推官 | 官名。唐朝始置,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采访处置使下皆设一员,位次于判官、掌书记,掌推勾狱讼之事。五代沿袭唐制。宋朝时三司下各部每部设一员,主管各案公事;开封府所属设左、右厅,每厅推官各一员,分日轮流审判案件;临安府设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员;诸州幕职中亦有节度、观察推官。金朝时推官始为地方正式职官,品秩为从六品或正七品。 元朝各路总管府及各府亦沿置,掌治刑狱。明朝为各府的佐贰官,属顺天府、应天府的推官为从六品,其它府的推官为正七品,掌理刑名、赞计典。 唐朝、金、元时的推官相当于现在地方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明和清初还兼有审计局长的职能。宋时比较麻烦,隶属三司下六部的推官没法比较,大概只相当于办公室主任,就是那种高级的秘书人员;属开封、临安二府的推官也是相当于法院院长;属地方的推官有点幕僚的意思,多少有些挂职而没有多少实权的意味了。 | |
58 | 太仆 | 太仆是秦汉时主管皇帝车辆、马匹之官,后逐渐转为专管官府畜牧事务。车府主管皇帝乘坐的车辆,其余皆为主管马厩之官。太仆更重要的职掌是兼管官府的畜牧业。东汉时太仆之下保留车府、未央以主管皇帝车马,其余诸厩和西北六郡的牧师官皆省去。西汉时少府所属的考工,东汉时移归太仆,其职务是制作刀甲等兵器,还主织绶及诸杂工。魏晋以后,太仆之官除金代不设外,长期沿袭。但职掌渐转为专管官府畜牧事务,原来皇帝车辆、马匹之事,则移于他官,如清代归内务府上驷院、銮仪卫掌管。太仆秩为中二千石,有两丞。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车府、路?、骑马、骏马四令、丞;龙马、闲驹、橐泉、?駼、承华五监长、丞。车府主管皇帝乘坐的车辆,其余皆为主管马厩之官。明《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诰》:“五任太仆寺少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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