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发〔2011〕66号
中共XX乡委员会
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创业带富创先争优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乡直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搭建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先进性的平台,打造农村党员带头创业和带领众共同致富的载体,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中共毕节地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党员创业带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建发[2010]6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创业带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赫党建发[2010]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村党员创业带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一年先行试点,二年全面推开,三年见到成效”的目标,到2013年底时,我乡建设1个以上党员创业带富示范点;每个村建设1个以上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服务基地;在每个村民组分别培育1户以上党员创业带富典型;8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党员都熟练掌握1-2门致富技能或具备一项以上发展经营的特长,经营种植、养殖等1个以上致富项目,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致富能手;采取“1+1”的模式,每个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户结对帮扶5户左右农户,带领众共同致富。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一人一专长”党员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农村党员带头创业和带领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坚持党性教育与技能培训并重的方针,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员会主任和党员致富能手进行轮训。通过轮训,引导广大党员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并掌握1-2门种植、养殖、加工等致富技能,依托远程教育站(点)、党校、劳动就业和职业技术学校等各类培训资源,确保到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强“双龙村立体养殖场”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服务基地创建活动,助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
采取逐步推进的办法,今年在雉街村、大河村、凉山村三个试点村作为创业带富示范服务基地,试验、示范种植、养殖1项(个)以上新技术、新品种。
(三)扎实开展“一组一典型”党员创业带富典型培育活动,示范带动众增收致富
在各村每个村民组推选1个以上创业带富典型培育对象(6月8日前报乡党政办),通过领导联系、政策优惠、项目引导、科技扶持、产销服务、资金扶持等手段,培育一批有代表性、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创业带富典型。
(四)扎实开展“党共富”联创活动,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党员与众结对帮扶。组织党员致富能手、创业积极分子每户采取“1+1”的模式,分别与5户左右农户结成帮扶对子,帮助结对众转变思想观念,掌握致富技能,准致富门路,获取致富信息,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结对帮扶的农户从2011年起达到人均纯收入年增加300元的目标。
2、支持和鼓励能人党员领办、创办农村专业协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社。双龙村和雉街村“两委”分别筹建1个农村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村党员发挥主导作用,为会员提供各类服务,推行“支部+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带领其他会员农户共闯市场,提高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
农业致富项目 3、组建党共富联合体、互助会,开展带创共富活动。按照行业趋同、居住邻近的原则,每个村动员和组织党员与其他农户,组成1个以上以“学习互助、技术互帮、劳力互补、资金共筹、信息共享、土地连片”为目标的党共富联合体、互助会,指导建立互助运行机制,坚持经常性的互助活动,切实解决农户间劳动力不平衡、资金不足、技术缺乏、信息不畅等问题,使党员和众在平时的学习、生产和生活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助双赢,拓宽党员服务众的渠道。
三、工作步骤
总体工作从2010年6月启动实施,计划到2013年底完成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动员部署(2010年6月)。各要认真组织对本村党员素质情况、行业
特点及地方产业结构特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层层制订切实可行的党员创业带富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乡村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服务基地(示范点)项目建设规划,制订党员、致富能手培训计划,排出拟培育党员创业带富名单,明确党员联系农户帮扶对象,并分别建档管理。要通过支部党员会议对每个农村党员现有的经济状况、计划新上致富项目、定期致富目标等进行认真讨论确定,帮助理思路、定目标,落实扶持措施。各村要在6月底前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启动农村党员创业带富创先争优活动。
第二阶段:先行试点,试验示范(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
选择雉街、大河、凉山3个村先行开展试点,以党员为主体,在3个试点村分别建设1个以上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服务基地,在试点村村民组分别培育1户以上党员创业带富典型;由试点村采取“1+1”的模式,每个党员创业带富典型示范户结对帮扶5户左右农户。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全面推开(2011年7月至2013年10月)
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7月在全乡全面推开。各村要积极配合,把党员创业带富创先争优活动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力争到2013年10月全面完成总体工作目标。
第四阶段:完善总结(2013年11月至12月)
乡党委将按照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农村党员创业带富创先争优活动建设标准,对各村逐级逐类进行考核和验收,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农村党员创业带富长效机制,并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四、帮扶措施
(一)资金帮扶。一是对缺乏资金的示范服务基地项目及对于有项目、无资金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要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帮助解决。经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项目人向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的,由信用社根据项目人的借款条件给予相应的贷款支持,贷款事宜按照有关金融规定办理。二是对已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双龙村、雉街村),信用社要按照《中共赫章县委 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赫县党发[2010]25号)文件要求,加大融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毕地银发[2010]27号)文件要求,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妇联组织申报推荐争取贴息小额信贷资金,以解决创业带富项目的资金短缺问题。
(二)政策优惠帮扶。在各村党员或创业积极分子创办企业或各类经济实体的土地征用、手续办理、费用征收、税费减免等方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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