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现役义务兵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和现役军人游览本溪风景区给予免费和门票优惠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本溪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6.07
∙【字 号】本政办发[2006]50号
∙【施行日期】2006.06.07
∙本溪旅游景点哪里好玩【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正文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现役义务兵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和现役军人游览本溪风景区给予免费和门票优惠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6]50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的军政军民关系,深入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军人抚恤条例》、《辽宁省拥军优属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对现役义务兵免费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和现役军人游览本溪风景区予以门票优惠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现役义务兵凭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二、现役军人游览本溪水洞风景区购买门票时,凭证实行半价优惠;游览关门山风景区、铁刹山森林公园、五女山风景区和市内其它旅游景点,凭证可免门票。
二○○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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