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核心理念 和合
          中国外交核心理念: 和合
摘要】本文尝试通过观念在外交政策中的作用,来分析中国外交体现鲜明的时代性和贯穿其中的中国外交政策的和平性质。外交的和平性质来至中国自古以来的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但是,所处背景环境的不同使体现和平观念的对外交往和外交政策又具有被动性和主动性的特点。同时,本文试图按着基欧汉所坚持的观念作用于外交政策的途径寻求对中国和平性质外交一种新的解释方法。
关键词】和合    观念  和平性 
一  观念在行动中的作用
观念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 ①思想意识,例如被打破的传统观念;②客观事物在人的大脑中留下的概括性的印象(有时指表象)。[1]在这里没有包含在社会科学背景下的观念更具体更深刻更具专门性的含义。本文所使用的观念,是指对行为体的行为所产生具有指导性、协调性和固定化的信念。在这种界定背景下,其与具有独特性的 文化一词涵义接近。在观念是否是行为的动因以及观念是怎样影响行为等问题上在西方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存在着重大分歧.
涂尔干认为,一切社会的观念都具有强制力,人类大多数的意向不是个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社会观念的引导、熏陶和压迫下形成的。一个社会的知识分子能够通过建构忠诚和身份认同影响社会。[2]这一观点后来被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帕森斯所继承。他在<<社会行动结构>>一书中对观念如何影响社会生活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其中强调社会共识在建构社会现实中的特殊作用,结构功能主义把规范一体化看作社会的基石,认为共享的意义使社会世界运转起来。[3]为此,帕森斯曾经采取四个具体步骤来说明观念在人类行动的作用。[4]而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则认为:并不是观念,而是物质的和理想中的利益直接支配着人们的行为.然而常常是由观念所形成的‘世界镜像’像扳道工一样决定着受利益驱动力驱动的行动运行的轨迹。[5]韦伯认为,利益是人类行动之因,而观念只不过起着一种辅助性的作用,只起着 扳道工的作用. 这一观点受到拥护胡涂尔干思想的人的批判,认为知识分子不应该是社会的扳道工,而应该像 铺路工那样发挥建造者的作用。国际关系学科自诞生以来,一直处于借鉴和模仿的状态,正是这种借鉴和模仿使得国际关系学科才不断发展进步.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就是承继马克斯·韦伯关于观念作用理论之大统,认为国家对外交往和推行外交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和扩大自身的利益与权力,通常假定国际关系行为体的偏好与因果信念是先验的、亘古不变的,而常常忽视观念在外交政策和行为的作用。作为反思主义的主要代表,建
构主义对此进行了批判.建构主义对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所主张的物质主义、理性主义和国际体系无政府特征的永恒性进行了尖锐而又激烈的批判.建构主义认为:国际社会的基本结构不是物质性的,而更多的是建立在观念基础上的社会性建构。物质因素本身并没有意义,只有通过行为体行为实践和互动赋予物质结构的一定意义,从而使权力和物质结构具有实际的影响力。建构主义认为一个国家的身份和利益不是先验的,而是共有观念构建的,认为国际政治的权力政治的本质,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与国家身份和利益的不变性的建设是错误的,违背具体的历史实践的。其实所有这些特征都是可变的,因为互动既建构了国际体系,使国际体系有不断进化的趋势,尽管在某些特殊的历史时期会出现“返祖”现象,同时互动又建构了身份,身份决定利益,从而决国家行为体的对外交往和外交政策。总之,无论是涂尔干关于观念在行动中的作用的观点还是韦伯的地观点,无论是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还是建构主义的国际政治观都有一定程度的偏颇性,我们不能过分的强调两者中任何一个,因为现实世界与观念世界是紧密相连的,相辅相成的,利益的刺激必然引起观念的反应,而观念的建构反过来会指导着现实中的世界,从而有利于行为体利益和需求的实现。
二 中国外交政策的本性: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
在观念与外交政策的关系研究中,朱迪斯·戈尔茨坦和罗伯特·基欧汉在<<观念和外交政策>>一文中就观念对外交政策产生的影响以及观念如何影响外交政策作了深刻的具体而微的研究。他们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将观念具体分为世界观、原则化信念和因果信念三种表现形态;二,论证了观念影响外交政策的三种途径:在对自己的利益不明确时,观念起着路线图的作用;当存在着多种选择或存在着多种观念的竞争时,占主流的观念能够起到聚焦与粘合的作用,使持不同选择倾向的各方形成合作共识和联盟;观念可以深嵌入制度之中,形成长久性的影响。[6]但是,虽然他们一再强调其所指之观念是指近代以来所产生的近代性观念如人权、自由等等,但是,他们有时忽略了观念和信念的连续性和持久性的影响,所以本文在讨论观念对中国外交政策的影响时,对他们所使用的观念这一分析核心,有所借鉴,但又有所扩大和延伸。中国[7]的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自春秋战国在各种观念竞相迸发纷繁争鸣逐渐脱颖而出,并最终在秦汉时期的确定下来.。很早以来,中国人就已经有这样的看法了,宇宙是相互关联的整体,“天”、“地”、“人”之间有一种深刻而神秘的互动关系,不仅天文学意义上的“天”和地理学意义上的“地”及生理学意义上的“人”乃至政治学意义上的“国”可以相互影响,而且“天”、“地”、“人”在精神上也相互贯通,在现象上互相彰显,在事实上彼此感应。具有中国特的礼物[8]中国人的和合观念源自 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9]的宇宙对称而和谐的整体观念。<<吕氏春秋>>说:
地和合,生之大经也。<<淮南子>>曰: 阴阳和合而万物生。之后,将这一思想推及家庭、人与社会、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管子曰: 畜之以道,养之以德。 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习,习故能偕,偕习以悉,莫之能伤也。中国人的和合观念,其运用于外交政策来说,经历了一个范围逐渐扩大的过程,一个逐渐外向化的过程。同时,这种和合的观念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大学>>中所说的:“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修身,修身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种和合的和平观念,在中国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或者随着中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的变化而波动。按着基欧汉的解释,观念在外交政策中发挥作用的三种途径,在每一个历史阶段,对于处于不同国际体系地位的中国来说,和平观念在外交政策中的作用形式,有时会是一种方式占主导地位,有时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方式同时存在,相互竞争。而且中国的这种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在不同的历史情境和历史发展阶段,对中国外交政策的影响,反映在中国外交政策的主要类型和特点上的时代性和连续性。从事物是发展的变化的辩证观点来看,中国的这种和平观念,在面对外来价值和信仰体系的外来冲击时,有时会表现惊慌或排斥,但最后往往会立于不败之地,其原因在于这种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具有中国整个文明体系的特点。这个文明特点之一就是 “中国能够不断融化其征服者,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中国文化比征服者高,而在
于中国文化本是与对立者可以相融合的文化,是人性所固有的文化,征服者作为人类的一部分,一样可以在中文化中得到人性的启发。”【10】中国文明具有的极大融合性特点,同样体现在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正如葛兆光在其代表著《中国思想史》中在评价春秋战国时期思想成就所说的:“一般的知识和观念却不会有突然的变异,它只是在缓缓地绵延,特别是中国古代思想,有人已经看到,中国文明突破的历史是循序渐进的,平和的,即使是轴心时代,‘礼崩乐坏’虽然说的是春秋战国的思想和制度的巨变,但它不是轰然一声的坍塌而是一点一滴地瓦解,传统的残存是如此强烈的粘合剂,而历史的象征是如此坚固的砖头石块,要在一时就掀翻它是不那么容易的。”【11】
三 和平观念在中国外交政策演变中的历史轨迹
  在春秋战国时期,尽管出现 “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思想和学派竞相争流的局面,但是汉武帝采取了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使春秋以来的思想繁荣局面寿终正寝了,使以和与仁为核心的儒家学派成为了中国整个封建社会时期主导的思想意识形态。这种思想意识和观念是在集权统治者压力和儒家思想独具特的思想价值体系最终在思想的竞争中,取得了胜利,“使持不同选择倾向的各方取得了共识”,在中国社会中发挥着聚焦和粘合剂的
作用。这种以和合为核心的观念反映在中国的对外交往和实行的对外政策中在绝大部分历史时期没有出现扩张性与侵略性。对这种和平观念的主要体现就是朝贡体制和睦邻周边的被动性外交政策。朝贡体制就是以中国周边的藩属国定期向中国供奉礼物和特产为象征的一种外交制度。这种制度自秦汉开始形成,到明清时期达到巅峰状态。这种朝贡体制严格规定了藩属国进贡的时间路线和朝贡礼物的数量,不同的藩属国朝贡的等级和规模也有限定。虽然藩属国名义上要接受中国政府的领导,中国与藩属国之间具有形式上的不平等性,但是,在中国与藩属国关系的绝大部分历史时期,中国不干涉他们的内政,双方交往具有很大程度的和平性与互利性。实际上,中国政府对于藩属国的敬献礼物往往是以多于礼物价值的封赏加以奉还。而且,对于中国来说,朝贡体制的建立往往是在出现以下情况下:由于周边少数民族或小国的入侵,中国为了羁縻怀柔对方而采取朝贡外交,或者是周边少数民族或小国为了获得中国的帮助与支持主动要求实行朝贡外交。这种朝贡体制与西方殖民者在全世界的扩张而建立起来的殖民体系是迥然不同的。因为后者的建立在强大的武力廉价的如潮般的商品文化侵略和强制无情的掠夺的基础上,二者之间是侵略与被侵略的关系,具有侵略性与不平等性特点。另外,睦邻周边的对外交往和对外政策主要体现在和亲政策上。据统计,汉代的和亲有近10例,汉代以后的五胡十六国对外和亲达到33例,隋代有11例,南北朝时期
仅北朝就有46例。【12】唐代也有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和亲吐蕃的历史事实。或许有人对这种以金钱美女为代价换取和平的交往政策,大为不满,认为中国的外交政策太缺乏如日耳曼民族那样的进攻性和主动性的特点。这种指责实际上是忽略了其产生的大背景: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以及集权统治者在具有封闭性的农业经济的背景下寻求政权统治的需要,也就是说外交政策是以国内政治为基础的,并为国内政治服务。
  有学者认为中国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以及反映这一观念的和平性的外交政策在中国近代史期间遭到中断,因为民族危机日益加重,极权统治日益与帝国主义相互勾结,使得在这一时期革命性和反抗性外交政策成为中国政府实行对外政策的主流。【13】在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遭遇西方文明的重大冲击以及民族危亡迫在眉睫之时,中国政府和主要精英人物在继承中国传统外交思想和作为的基础上,利用以夷制夷的被动性外交政策来拯救自己和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展现了外交的和平性质。“韦伯坚持说,是观念与背景环境之间的一种‘选择亲和’在发挥作用。”[14]以夷制夷的思想和做法渊源甚早,早在汉代时期已经使用,以后为各朝代所继承,但以夷制夷在清代前期以前从来没有作为指导国家对外交往的战略来看。直到晚清,面临着民族危机的加重,清政府无力维持早已支离破碎的朝贡体制,放弃了
对少数周边民族的羁縻政策,在借鉴西方均势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发挥了以夷制夷思想,并将其作为国家纵横捭阖,在列强之间进行借重和制衡的重要的战略思想。但是,其忘记了根本性的一点:实力是外交的基础,没有实力,就没有真正的外交。弱国无外交。以后的孙中山创建的革命政府,蒋介石国民党政府更是在美英苏日等国之间相互借重制衡。甚至新中国成立以来,20世纪50年代的 “一边倒”政策和7080年代中期借美抗苏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以夷制夷的思想的运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20世纪70---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高,尤其是中国第二代领导核心对国际形势的判断,使中国重新恢复了对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的信心,坚定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决心。在中国与其他国家以及与国际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中国逐渐放弃了带有非理性特征的革命性外交,采取了融入国际体系的国家战略,主动参与国际交往和国际机制的建构,使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得以重新确立和践行。这一时期体现了这一变化和转型的外交政策和对外战略越来越多,越来越成熟理性。对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1953年12月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虽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适用的对象和范围有一个逐渐扩大的过程,但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中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而且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应
用于国家间关系当中。21世纪初,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正在成为一个崛起中的大国。面对中国崛起是否会侵略以及中国崛起是否会重蹈西方话语背景下的大国更替必然发动世界战争的覆辙,中国政府以鲜明的态度,把和平发展作为实现崛起的方式,作为发展战略和对外战略。在与国际社会的互动中,把以和合为核心的和平观念深嵌入国家正式的制度中。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明确写入党的章程。同时,不仅在国内构建和谐社会,而且也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的理念。在实际的交往和参与国际机制和地区机制的建设中,中国倡导并推动的关于朝核问题六方会谈以及正在使其机制化、定期化。中国参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创建和深化以及中国对东盟 10﹢3”机制的积极参与等等。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463页
(2)(3) 朱迪斯·戈尔茨坦和罗伯特·基欧汉:《观念和外交政策》,刘东国 ﹑于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导言第1011页。
(4)高宣扬:《当代社会理论》(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547页。
(5)同(2)(3)引自正文第12页。
(6)同(2)(3)导言第8页。
(7)本文所指中国是广泛意义上的中国。
(8)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第74页。
(9)同(8)第77页。
(10)李少军:《国际政治学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第527页。
(11)同(8),第78页。
(12)陈洁华:《21世纪中国外交大战略》,时事出版社。2001年版,第90-92页。
(13)同(10),第530页。
(14)朱迪斯·戈尔茨坦和罗伯特·基欧汉:<<观念和外交政策>>,刘东国 ﹑于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正文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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