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指标》
北京市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指标》
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医院后勤管理质控中心昨天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413-2017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6月29日发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ICS 27.010,F 01,备案号:56035-2017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范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霞、张玉梅、刘力、佟立志、徐淼、晋文、谢琳娜、唐泊洋、闫硕、李舟、王圣典、冉霞、张然、刘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建筑采暖耗热量、电力消耗、生活用气量及综合能耗指标的现行值和民用建筑采暖耗热量、电力消耗及生活用气量的目标值。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民用建筑能评阶段的能耗指标。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2标准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民用建筑能耗energy consumption for civil buildings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使用过程中由外部输入的能源,包括维持建筑环境的用能(如供暖、制冷、通风、空调和照明等)和各类建筑内活动(如办公、炊事等)的用能。
 3.2 采暖耗热量heat consumption for space heating
      采暖耗热量指为建筑空间提供热量(包括加湿),以达到适宜的室内温湿度环境而消耗的热量。
 3.3 电力消耗power consumption
      维持建筑物运行所消耗的电能和室内设备所消耗的电能,包括制冷设备、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电梯、给排水设备及室内设备等的电能消耗。本标准将电力消耗分为照明耗电量、空调耗电量和其他用能设备耗电量,其中,其他用能设备是指民用建筑内除空调系统和照明
外的所有用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通风、给排水系统和维持室内基本功能的设备等。
 3.4 生活用气量gas consumption for cooking and water heating
      炊事及生活热水所消耗的天然气量。
空调用电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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