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的参与者
 第二章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市场主体,即真正的买者和卖者;一类是金融市场媒体,又称金融市场庄家。
★ 第一节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之一——企业、政府、家庭、机构投资者、外国投资者
  不管是企业、政府、家庭、机构投资者,还是外国投资者,都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的资金供给者或资金需求者,因而是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
一、 企业
 (一)企业与金融市场
  企业因从事商品生产而和金融市场紧紧联系在一起。公司资本来源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意味着企业成为金融市场上证券发行的主体,成为决定初级市场规模的主要因素。
(二)企业在金融市场上的活动领域与方式
  企业通常作为最大的资金需求者参与金融市场活动。
  企业在金融市场筹资主要出于两个目的:一是筹集资金用于自身发展。二是改善企业内部的财务结构。
二、 政府
 (一)政府与金融市场
  政府部门是一国金融市场上主要的资金需求者。
  公债市场是金融市场中最早形成的市场。
 (二)政府在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活动
  政府在货币市场上和资本市场上都是债券的发行主体。
  政府除了是金融市场上最大的资金需求者和交易的主体之外,还是重要的监管者和调节者,因而在金融市场上的身份是双重的。
三、 家庭
 (一)家庭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与作用
  家庭部门有时又称个人部门,在世界各国,家庭部门都是金融市场上重要的资金供给者,或者说是金融工具的主要认购或投资者
家庭部门因其收入的多元化和分散特点而在金融市场上成为传统的投资者和资金供给者。家庭部门正是因为投资的分散性和多样性特征,才使金融市场具有了广泛的参与性和聚集长期资金的功能。
 (二)家庭在金融市场中的活动领域与方式
  家庭部门的活动领域遍及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但主要活动领域还是资本市场。
四、 机构投资者
 (一)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活动的范围与方式
  机构投资者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主要买卖公司和政府债券,同时也买卖股票。
  机构投资者持有证券余额的增长,意味着家庭部门持有证券比例的减少。机构投资者具有以下特点:投资管理专业化、投资结构组合化、投资行为规范化。
二)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主要是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和养老金基金。
  1.保险公司
  不管是什么样
的保险公司,其业务都不外是出售保险单,收入保险费,然后购入(投资)收益稳定的不同类型的有价证券,以追求收入最大化,来准备偿付赔款。
  2.信托投资公司或投资基金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向小额投资者出售自己的股份或发行债券,以所得资金买入多种证券。对小额投资者来说,最大的困难是不能购得多样化的证券以减少投资风险,通过购买投资公司股份或债权,将资金集中起来由投资公司代为投资,既可使证券投资实行多样化组合,又分散了投资风险,这是通过直接投资而难以实现的。
  3.养老金基金
  养老金基金是一种契约性金融机构。这种基金的参加者多为私人企业的职工,资金来源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劳资双方的积聚,即雇主和雇员各缴纳一部分;二是基金运用的收益。
五、外国投资者
  (一)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方式与范围
  外国投资者是指 合格的机构投资者、跨国公司、国外金融机构、战略投资家、外国居民等以自有资金购买他国金融工具的外国法人和自然人。
  (二)外国投资者的作用
 外国投资者的参与首先给主权国家的金融市场活动注入了活力,对国际资本流入和充分利用外资提供了有利条件;其次是将市场竞争扩大到国际领域,有利于平均同类金融工具的价格水平;再次,对提高国际资本的使用效率有促进作用。从消极的方面看,首先会对一国主权和金融安全造成冲击;其次,当外国投资者集中 抽离 资本时,容易诱发主权国家的金融危机,从而会扰乱主权国家既有的金融秩序。
第二节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之二——商业银行
一、商业银行及其主要业务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贷款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各项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定期存款等,此外,还有非存款性借款、银行资本金和利润积累。商业银行在投资过程当中,多将安全性放在首位,而将盈利性放在其次。
  最近几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出现了两大明显趋势:一是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金融工具的组合管理,通过投资组合来获得盈利。二是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如贷款业务也在证券化。即将银行业务也划分为若干等分,通过出售这些等分了的证券来降低银行传统业务风险并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二、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活动范围
  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既是资金供给者,又是资金需求者;既是金融市场的主体,又是金融市场的媒体;既在货币市场上活动,也在资本市场上投资,已成为在金融市场每一个方面都参与活动的金
融机构。
(一)参与票据市场活动
  商业银行除了开展贴现业务,还以已贴现的票据向中央银行再贴现。
 (二)同业拆借市场的主体
  商业银行调剂临时性资金余缺,一般都是通过拆借市场进行。
 (三) 参与证券市场的活动
  商业银行能否参加以及如何参加证券市场的活动,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
  第三节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之三——经纪人
一、经纪人及其主要业务
  经纪人就是居间撮合买卖双方成交并收取佣金的商人或商号。
  金融市场作为一个市场体系,各个市场都有自己的经纪人。有以下四类:货币经纪人、证券经纪人、证券承销人和外汇经纪人。
二、货币经纪人
 (一)货币经纪人的定义与种类
  货币经纪人又称货币市场经纪人,即在货币市场上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中间商人。货币市场工具由于具有短期性特点,因而其交易并不局限于某一具体场所,确切地说,货币市场是一个超越柜
台的、通过经纪人的市场。货币市场的交易工具主要是货币头寸、各种票据和短期证券,因而货币市场经纪人具体包括货币中间商、票据经纪人和短期证券经纪人
(二)货币经纪人的获利途径及其功能作用
  货币经纪人获利的途径有两条:其一是收取佣金,其二是赚取差价。
  货币经纪人的存在使货币市场交易效率提高,成本降低,也使资金的运作更加安全,提供的服务更加多样化。
三、证券经纪人
 (一)证券经纪人的定义与种类
  证券经纪人是指在证券交易中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佣金的中间商人。经纪人可以是个人经纪人或自由经纪人,也可以是法人经纪人。
  在证券交易中,经纪人同客户之间形成下列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信任关系;买卖关系。
 (二)证券经纪人的类型
  证券经纪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佣金经纪人;居间经纪人;专家经纪人;证券自营商;零股经纪人。
四、证券承销人
 (一)证券承销人及其资格确定
  证券承销人是指以包销或代销方式帮助发行人发行证券的商号或机构。
 (二)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承销人对政府或企业新发行的证券,按一定价格全部或部分买入,然后予以推销的行为。
五、外汇经纪人
 (一)外汇经纪人的定义
  外汇经纪人是指在外汇市场上为了促成外汇买卖双方的交易的中介人。 外汇经纪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中介组织,如外汇经纪行或外汇经纪人公司。
 (二)外汇经纪人存在的必要性及其活动方式
  外汇经纪人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外汇汇率的
频繁波动。 随着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和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衍生金融工具经纪人和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也在日益增强。
 第四节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之四——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商人银行
一、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商人银行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各种有价证券经营及其相关业务的金融企业。
  投资银行起源于美国,最初是指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从专营政府债券开始,逐渐过渡到买卖股票,之后成为独立证券承销人。
  商人银行是指专门经营代理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证券公司的职能 
 (一)充当证券市场中介人
 (二)充当证券市场重要的投资人
 (三)提高证券市场运行效率
三、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可分为四类,即承销业务、代理买卖业务、自营买卖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
(一)承销业务
  承销业务又称代理证券发行业务,即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发行人的有价证券。
 (二)代理买卖业务
  代理买卖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客户的代理人,或受客户的委托,代行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
 (三)自营买卖业务
  自营买卖业务是指为了谋取利润,证券公司作为投资者自己买卖有价证券、并自担风险的业务。
 (四)投资咨询业务
  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充当客户的投资顾问,并向客户提供各种证券交易的情况、市场信息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等方面的服务,对客户提出具体的投资建议。
四、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及管理规则
  各国对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和营业范围的规定均有不同且各有特点,最具代表性的则是美国的登记制、日本的特许制和欧洲的混合制。
 (一) 美国的登记制
  历史上,美国一直采取自由登记制度,即证券经营机构只要在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即可,并未对经营历史和开业资本作出限定。 1964 年,美国修改证券法以后,才增加了关于证券经营者资历和资本金额的要求,但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能获得联邦证券管理委员会的允准。
 (二)日本的特许制
  日本对证券公司一直采取特许制,即证券公司开业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外,还必须要得到大藏省的业务特许。
什么是金融业 (三)欧洲的混合制
  欧洲许多国家对证券经营机构采取混合制。
 (四)我国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及审批制度
  我国证券公司的设立和审批制度。
第五节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之五——保险公司
一、保险公司的性质与职能
  保险公司即经营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保险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互助性。
  保险公司由于
积累了巨额保险资金,成为把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重要力量。但保险公司的基本职能是分担风险,即一个人遭受的损失由可能遭受同等损失的整个体来分担,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并体现人类的终极关怀。
二、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按保障范围可分为四大类:即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简称财险,即以财产及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证保险是指由保险人承保在信用借贷或销售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违约而造成经济损失而进行的保险。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健康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还有一种保险机构之间的保险业务,称之为再保险,具体是指保险人通过订立合约,将自己已经承担的风险,转移给另一个或另几个保险人,以降低自己风险的保险行为。
★ 第六节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之六——其他金融市场中介机构
  (一)主要的其他金融中介机构
  金融市场上的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中介机构,一类是较纯粹的中介机构。包括专业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咨询公司;证券评级机构。
  (二)其他金融机构的特殊地位与作用
  在金融市场上,其他金融市场中介机构的作用极其特殊。首先,它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中介机构,并同金融市场共同作用,成为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媒介者和导向者。
其次,一些金融机构还是金融市场上资金的需求者或供给者。
  再次,其他金融市场中介机构为金融市场交易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是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
  总之,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中的特殊地位,使其在金融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既发行与创造金融工具,也在市场上购买各类金融工具;既是金融市场的中介人,也是金融市场的投资者、货币政策的传承者。
 本章小结
  1.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成分复杂,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市场主体,即真正的买者和卖者;一类是金融市场媒体,其本质是作为第三方并向买卖双方提供信息促进交易快速完成。金融市场主体与媒体的功能与作用不同,故不能混为一谈。
  2.主要的金融市场主体为企业、政府、家庭、机构投资者、外国投资者。主要的金融市场媒体为经纪人和各类金融中介机构。
  3.企业是金融市场上最大的资金需求者,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成为资本市场的最重要的筹资者。
  4.政府部门在金融市场上具有双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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