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解 睿
摘 要:进入21世纪,我国金融服务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本文在分析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及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促进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金融业;金融服务;发展现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43-1027/F(2008)8-065-02
作 者:建设银行华兴支行蔡锷路分理处副行长;湖南,长沙, 410001
一、中国金融服务业发展及特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特别是作为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金融部门可以为借贷双方提供中介服务,为各市场主体
分散和管理风险提供市场环境和条件,为整体经济配置资本并为国内和国际的商业运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金融服务业已经得到长足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一个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服务为主体、其他相关金融服务为补充、相对比较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这样一个体系对于促进宏观经济的有效运行和提高微观经济活动的效率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根据1994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统计范围主要有这样一些机构:中央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各级分、支行)、商收银行(包括国有商收银行、股份制商收银行、城市商收银行等)、其他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等)、信用合作社(包括城市和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收(包括国际、国内信托投资活动)、证券经纪与交易业(包括证券经纪和交易活动,如证券公司等)、财务公司(包括办理企业集团内部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的活动)、融资租赁公司、典当业、其他类未包括的非银行金融业(包括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市场等)、保险业(包括各类保险公司的保险活动,不包括社会福利保险活动)等。在我国,由于作为金融服务业主要组成部分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发展不协调,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我国金融服务业作为一个整体的发展是不均衡的。
回顾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历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大致可以以1995年作为分界点,1995年之前是金融服务业恢复形成阶段,1995之后则进入逐渐完善和不断深化时期。上表从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和金融服务业就业两方面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变动情况。从增长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到1989年,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G DP的比重基本上呈上升趋势,到年金融服务
业对G D的贡献最高,达到了3%,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第3产业总增加值的比重也高达5%。这表明金融服务业这一新兴业在这一时期获得了高速增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对G DP的贡献基本保持在6%左右,金融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也基本上稳定在0.4%左右。这样一种状况(即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G DP的比重)虽然与发达国家的情况颇为相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己经接近发达国家。恰恰相反,我国金融服务业无论是在效率上还是在竞争力上都与发达国家有着巨大的差距。
具体而言,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金融服务体系在提供金融产品、金融技术和相关服务上都有长足的进步。如果从纵向力一面比较,完全有理由说,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很快,实力明显增强。有关资料显示,如果对服务各行业门类的法人单位数、年末实收资本、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单位实收资本、单位从业人员、单位收入7个指标进行综合排名,金融服务业的规模评分位居第三;但如果对服务业各行业门类的人均营业收入,人均资本、资金周转率和相对劳动生产率4个指标进行综合排名,那么金融服务业的综合评分位居第一。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与服务业其他行业相比,我国金融服务业还是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的。然而,尽管我国金融服务业在竞争力上有了不少的进步,但如果进行横向比较,特别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效率和竞争力都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中国金融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业发展滞后,造成金融服务业与其他服务业的藕合度低。
虽然我国近年来服务业产值增长迅速,但是与国外同等发展程度的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仍存在着增加值占G DP比重低、就业比重低、人均增加值低、传统服务业占优势但现代服务业不发达等诸多差距。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我国属于下中等收入国家,我国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低于下中等收人国家的平均水平,几乎居于同组别的最末位。现阶段对我国经济总量和效益贡献最大的仍是第二产业,银行业的主要服务领域是制造业就容易理解了。
(二)资本密集度不断上升,导致了劳动生产率的攀升。
我国银行服务业这种要素投人结构的迅速变化并不是市场条件下金融机构对要素价格对比而自主选择的结果,而是我国20世纪90年代后政府主导的金融体制改革条件下的作为金融机构主体的国有金融机构减员和进行机制转换所致。国有金融机构人员的减少,同时资本购置的规模加快,形式上直接带来了劳动效率的提高,但是我国金融机构的资本投人大幅度增长的同时,资本效率仍很低。所以,与国外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金融机构相比,我国金融服务机构的差距表现在粗放外延式发展,经营效率较低。
(三)金融服务业人力资本积累能力不足,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本积累欠缺。
金融业属于知识和人力资本密集型行业,员工素质在很大
56
金融管理/
1989P 7.
2.9
程度上决定了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经营方式。国外金融行业重视人员培训,人力资本投人占金融机构支出的比重较大,因此形成了较高的生产率和良好的内控系统。中国金融服务业与国外相比差距很大。一方面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业,为降低成本和压缩开支,为员工支付的报酬低于国内很多较高收益行业的水平,其占总支出的比重也大大低于国外同等发展程度的国家,对职工个人进行人力资本的投入自然也低;另一方面,较低的员工报酬和低人力资本投人使得内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收益率差别越来越大,从而大量的员工向外资金融机构流动,造成内资金融机构效率更低,更不愿意进行人力资本投人和大幅度提高员工报酬,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四)金融服务企业内部管理和机制改革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
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必须按照商业金融的公认原则进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不但是商业银行实现市场业绩的内在要求,也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微观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自我发展机制的根本要求。中国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仍然较为薄弱,与市场经济商业金融原则相适应的激励和约束相容的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
微观分析我国金融服务业,我们会发现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有如下几点:一是金融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均衡,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发展不均衡;二是金融服务业发育程度在地区上也有很大的差异,突出表现在农村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严重滞后,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改善的需要;三是微观主体———金融企业自身在经营手段,业务创新和治理结构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的缺陷,比如,银行业内部盈利能力不高、资本金缺乏、资产质量差和监督机制不完善;证券业经营机构资金规模偏低、业务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足;保险业内部产品缺乏、资金投资渠道不畅、保险范围狭窄;四是金融服务收总体规模偏小、整体水平不高。
三、改善金融服务业对策及建议
改善我国从事服务业,应从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入手:
(一)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坚持稳定的金融政策。
正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制定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并维持政策的连续性对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无论是为了经济发展还是为了给金融服务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维持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都是非常必要的。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政策不连续往往使微观经济主体无所适从,会严重影响居民消费预期和企业投资预期。因此,对于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句题,既要避免忽视问题,使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然后再进行调整的做法;也要避免调整力度过大,从而打击经济增长积极性的做法。经济政策调整的合
理方式是根据实体经济形势进行适度调整,避免经济政策的大起大落,以增强预期的稳定性,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建立健全金融服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金融服务业业务的运作、竞争的开展,以及监管的有效进行都必须在既定法律框架下进行。自5年我国以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商业银行体制和保险体制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中国金融体制的基本法律框架之后,近年来我国金融立法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但金融服务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仍存在许多空白,这不仅使现有市场行为缺乏必要的管理依据,而且还留下了很大的投机空间,不利于金融服务业的稳健发展。完善金融服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是中外资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准绳,因此必须继续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立法工作,填补各项法律空白,完善金融法律框架,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律体系。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种金融风险。
随着中国加入WT O,金融服务业发展面临的经济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从促进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和支持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的目的是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为此,首先要处理好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的关系,健全金融监管的专门机构和金融行业的
自律性组织。其次,要改进金融监管方式和方法,特别是要加强对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非现场检查和分析水平,探索建立和完善早期风险预警系统,开展重点监测和现场检查。再次,加强金融监管的内外部协调,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所在地政府的政策协助,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四)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服务体制。
在完善外部环境的同时,我国金融服务业必须加快自身的改革,使产权结构、技术创新、资产质量等各项指标合乎国际标准,按市场机制要求参与竞争,提高服务效率,做好金融服务产品的供给工作。鉴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业中的较大比重,商业银行改革将是金融机构改革的重点。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银行体系的问题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是使国有银行的产权明晰,从根本上解决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和激励机制的有效性问题;二是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同时注意解决其组织层次过多的问题;三是根据各家银行的具休情况,适当补充资本金,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率。四是调整结构,建立一个多层次的银行休系,从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证券业方面,应逐步完善证券发行制度、证券发行与定价技术、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证券的国际化与品种创新;尽快建立、完善与证券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多重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建立一个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保险业方面,首先要树立诚信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摒弃不讲信用和粗放经营的短期行为:其次是要大力开发新型保险产品,改革销售方式和扩
大销售渠道,为投保人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再次是按照市场要求和国际惯例,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和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业竞争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何德旭,关于金融服务业的一个比较分析[J]名家特稿,2004 (7):30-35
[2]姚战琪,现阶段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结构[J]效率及公共政策,2006
(2):51-56
[3]何德旭,关于金融服务业的一个比较分析[]名家特稿,
()335
(责任编辑帅时远)
6
6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8/8
199
什么是金融业J2004 7:0-
: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