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一审庭审流程
民事案件一审庭审流程
汉办
民事案件的过程,有宣读法律纪律、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诉、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几个阶段。
宣读法庭纪律
开庭前,首先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一般如下: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指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下一句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
word不能复制粘贴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询问是否回避
读完法律纪律后,审判员(即法官)会讲一段开场白,例如:某某法院今天就原告赵某与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张某某独自审判,书记员陆某某担任记录。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开场白后,法官会问原被告,是否申请回避,所谓回避,意思是,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利益,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的,例如法官是对方当事人的爸爸或者舅舅等,如果申请回避,可以回答:“申请或不申请。”
询问材料是否收到
法官会问双方当事人,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是否收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法庭调查阶段
(一)原告陈述
单招和高考有什么区别首先法官会让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而原告一般只要把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部分读一下就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庭时又有新的诉讼请求要补充,可以在读完起诉书后,进行补充。如果原告要改变诉讼请求,例如原告要求子女和原告生活,后来要求判决子女和被告生活,可以读起诉书前,直接说:“原告请求变更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子女和被告生活。”
阿房宫赋原文
(二)被告答辩
当原告说完后,法官会对被告说:“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而被告一般答辩的内容就是不同意原告的要求,并陈述理由,例如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反对,并提出双方感情非常好,一个月前还去度蜜月。
(三)原告举证
法庭答辩后,法官会要求原告针对刚刚讲的话进行举证,即提供证据。
这时候,原告要读出证据的名字,并说明该证据打算用来证明说明事实,例如原告有3个证据,第一个为结婚证,第二个为出轨证据,第三个为房产证。原告一般要说:“原告的第一组证据为原告和被告的结婚证用来证明原告、被告系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这个一般在准备起诉状的时候就准备一份证据目录,将证据明细列好,第一组证据的名称,证明内容,页数,页码等标好。
销售员应具备的素质
(四)被告质证
法官看完后,会对被告说:“被告进行质证。”所谓“质证”,一般是从三个方面入手,即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合法性是指,证据是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不是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如果证据是通过进入对方当事人家中安装等侵害隐私的方式取得的,此类证据就是不合法的证据,就不能在法庭上使用。
真实性是指,证据是真的,不是伪造的。例如,原告提出一个借条是由被告签字的,被告质证的时候可以说:“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该借条中的签字不是被告所签,而是原告自己签的。”
关联性是指,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其打算证明的事实是否存在关系。例如在借款纠纷中,原告只有拿出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才能证明相关事实,但是原告却拿出被告借张三钱的借条用来证明被告也借了原告的钱,但是从逻辑上讲,被告借了张三的钱,不代表也会向原告借。
作为被告,可以对某一个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有异议,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对真实性有异议,也不需要对合法性、关联性提出异议,因为证据不是真的了,就不需要讨论是否合法。
当被告对原告的第一组证据质证结束后,法官会让原告出示下一组证据。当原告证据都出示后,并且被告都进行质证过后,法官会让被告提供证据,再由原告进行质证,其程序也是同上。当被告的证据出示完后,法官会问:“双方当事人对事实、证据还有无补充?”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