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专业建设计划第三批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三本院校有哪些
∙【公布日期】2017.11.08
∙【字 号】教职成〔2017〕949号
∙【施行日期】2017.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专业建设计划第三批建设项目的通知
教职成〔2017〕94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推进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打造一批具有河南特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品牌,现就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专业建设计划第三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专业建设计划,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建设项目(试点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5〕489号)确定的项目建设原则,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和特学校中建设76个示范、特专业,包括中德职业教育合作专业建设15个、技能大赛优势专业建设14个、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47个等3类专业(名单见附件1),作为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专业建设计划的第三批建设项目。
二、工作程序
(一)确定试点专业。各项目学校优先选择一个代表本校专业建设水平、具有办学传统及特的专业承担试点任务,以建设试点专业带动学校其他专业加快发展。医药卫生、教育、司法服务等三类国控专业及计算机应用专业暂不申报。汽车、数控、电子电器、会计、机电等五个门类的专业实行总量控制,学校在申报这五类专业时,须同时申报一个备选专业。
(二)编制《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各项目学校按照建设原则和建设任务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专业建设实际,编制《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提
出的建设目标要基于当前专业现状和发展预期,建设期满达到《河南省品牌示范和特专业建设项目基本验收标准》(附件3)要求。同时,《建设方案》(附件4)要能够科学规划该专业建设目标,根据目标提出逻辑清晰、具可操作性的实现步骤,学校申报的专业属于省品牌示范校或特校项目重点建设的骨干专业的,须明确提出显著高于原验收目标、具有创新性的建设任务与建设目标。《任务书》(附件5)要能够真实反映学校客观基础和能力,明确分年度任务目标,具备可考核性。
省教育厅将组织由教育教学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对申报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审核,视情况组织由项目学校校长、专业带头人等参加的项目研讨会,考察学校管理者和专业负责人对项目建设的认识,反馈对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修改意见。对《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不符合要求、修订后仍不能满足试点建设条件的,将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督促整改建议,暂时冻结项目启动资金,直至整改合格具备建设条件。
(三)实施项目建设。各项目学校按要求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并经审核通过后,各校按照拟定的方案开展建设。建设期为1至3年,至第二年8月为一个项目建设年,
每年进行建设进展情况的中期检查。建设期满,省教育厅将按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对项目学校进行验收,验收采取评审材料、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程序见附件6)。建设成效显著、特突出的项目学校,将对学校予以资金奖补,优先支持申请第二个品牌示范专业或特专业建设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学校,将进行通报并不再支持其它品牌示范专业和特专业的申报。
(四)开展交流协作。省教育厅依托省中职品牌示范校特校建设项目执行办公室开展试点项目建设的交流协作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开展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协助组织项目研讨会、中期考核、终期验收等活动。办公室将在试点学校自愿参加的基础上,组织部分学校按照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成立专业建设协作组,同时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开展专业建设研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设计、建设经验交流等工作。
四、建设保障
(一)加强统筹,落实规划。各地要依据本地区的《2015-2018年品牌示范专业和特专业建设规划》,加强专业建设统筹,促进专业布局调整,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
现代农业等相关专业,培育优势专业、减少重复建设、避免跟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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