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省级特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2.10
∙【字 号】教高〔2020〕492号
∙【施行日期】2020.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三本院校有哪些∙【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子信息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省级特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特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的通知》(教高〔2020〕346号)要求,经高校申报、学校答辩、专家评审、入校考察和网上公示,决定立项建设郑州大学等18所高校的软件学院为首批省级特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高校要充分认识特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在推动软件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对接国家软件产业人才需求,主动聚焦我省软件产业发展重点,大胆探索具有中原特的软件人才产教融合培养路径,为实现我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的有力支撑。
二、建设高校要以软件产业需求为导向,聚焦建设领域,充分发挥办学特长,在基于产业目标的课程体系建设、资源更新迭代、教育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积极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在优秀国产软件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实训,毕业生流入特领域比例等方面制定明确的目标,大力产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要加强高水平人才引进,畅通校企教师互通互聘渠道,打造校企兼备、专兼具备的师资队伍;要推进校企深度合作,结合建设领域提升软件创新能力,助推我省相关行业转型升级。
三、建设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积极协调人事、财务、招生等相关政策,统筹利用教育教学改革等各类资源支持学院建设,从2021年起,每年12月份需提交建设成效报告。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对特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给予政策支持,组织专家定期对软件学院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对未按照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的,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立项建设。
附件:河南省首批省级特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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