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文明县城称号,是我国评价县级城市“三个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水平 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是推动 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 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力手段;是把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 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 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使广大人民众积 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更是荔波建设小 康社会的需要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额敏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概况
县委、县政府从2009年7月开始决定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并按照《全 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以创建“康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 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为内容,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 创建全州、全省文明县城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的决定》 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
创建文明县城动员 大会,分解布置了各乡镇和单位部门在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中的任务,明确提出了 创建全省文明县城、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先进县的目标。创建工作表现在:一是县 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创建工作,下发通知文件、 安排部署工作、抽调工作人员、安排创建经费、创造办公条件,使创建工作紧张 有序的进行。二是以打扦灭战的精神,广泛收集信息,规范创建资料。启动各个 单位部门的力量,广泛收集整理创建资料,积极作好省、州测评组的考核检查准 备。三是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开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公民道德、职 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四是以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 基础,大力开展创建活动。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携手共建” 的思路,启动城乡文明联动创建活动。在城乡大力开展以“文明县城”、“文明单 位”、“文明家庭”、“文明乡镇”、“文明村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等为 载体的城乡文明联动、互动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和社会服务部门,广泛开 展创“四优”(优美环境、优雅言行、优质服务、优良秩序)活动,改善服务质量, 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窗口形象,带头创造良好的诚信环境、文明环境、服务环境 和人文环境,从而树立起大家的创建意识。
二、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在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中虽然有国家卫生县城的良好基础,有了一个很好 的起步,也取得了创建全州文明城市的佳绩,但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 标准和要求还相差甚远,在创建工作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困难和问题
1、城市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我县在创建全国卫生县城中,加强了城 市环境卫生治理,使城市环境卫生和管理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要清醒 认识到,我县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在创建文明县城中还仅仅是初步的、最基础的、 是不系统和完善的,许多深层次的矛盾还亟待解决。一是少数职能部门在城市管 理中责权不统一,长效机制较差,偏重于突出性工作。二是在城市综合监管执法 工作中,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和乡镇及社区之间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划分不够 科学,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够清晰,存在管理分散、不到位和“不作为”现象。
三是在社区的民主政治建设中,社区居委会民主自治功能较弱,社区服务发育不 够,功能不强,基础设施薄弱,市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够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 极性还没有充分发挥起来,城管工作与社区工作在衔接上缺乏规范化制度和长效 稳定机制。
2、缺乏创建意识。一是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县委、县政府开展创建文明县城 决定的重要性在
思想上认识不足,采取应付式开展创建工作,没有把创建的标准 和要求与本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很好的结合起来,出现了“讲起来重要,干起来 次要,忙起来忘掉”的现象,创建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二是少数单位部门没有 很好的抓自身创建,对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持消极态度,认为是多事、无利可图, 增加额外工作负担。三是缺少持之以恒的精神。一些单位部门在抓创建工作中重 在应付检查,遇到检查时突击一阵,过后又松懈下来,存在抓抓停停、时松时紧 的现象,四是没有形成全体动员、全民参与、人人创建的氛围。
3、交通秩序和市容卫生状况不够理想。一是城市的交通秩序规范程度不高, 基础设施缺乏,警示标志少。冲红灯、乱占道、乱调头、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行 为依然存在。二是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流浪乞讨等影响市容秩序的现象和破坏 公共绿地、乱踏草坪、破坏公共设施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街道次干道、街村结 合部道路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清扫保洁机制,部分市场卫生较差,城市依然存在卫 生死角,尤其是背街小港、建设区和城乡结合部较为严重。
4、社会还存在不稳定因素,治安问题依然突出。因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农村山林水事纠纷等情况,常引发众上访事件。明抢暗盗、 暴力犯罪、涉恶势力、黄赌毒等危害社会的安全问题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
5、市民文明素质不高。城市管理向思想道德领域和科学文化领域拓展的力 度不大,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市民的公德意识、环境卫生意识还普遍比较淡薄, 部分人还未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不良行为还依然存在。
6、常态化的市民素质教育机制有待完善。抓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合力不足。 很多单位只注重教育职工做好“单位人”,而忽视了八小时之外的教育,形成了 单位教育与社会教育脱节。社区教育覆盖面不够广泛,教育的渠道、内容、师资、 教材资料远不能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外来人口还没有完全纳入教育的范 围。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仍然是创建工作的“短项”,居民对社区缺乏归属感。
7、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社区建设、 文化建设、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发展还不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众“上学难”、“就医难”、“就业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8、区域化文明创建体系尚未形成。有些行业仍然习惯于垂直管理,对当地 的创建工作不够配合、不够支持,乡镇、街道和社区对这些单位缺乏制约的办法。 个体、民营、股份制等新型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对滞后,在动员机制、 组织机制、推进机制、考核机制等方
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相对于日益繁重的属 地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各单位部门、行业窗口的文明办、以及街道、社区精神 文明建设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加快推进创建文明县城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创建文明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联系领域宽,涉及范围广,包含内容多,标 准要求高,实际工作量大。各单位部门、行业窗口、乡镇社区都要按照县委、县 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立足当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前,着眼长远,充分调动全部的力量和资源, 构建起高效有序的创建工作体系,用《测评体系》指导创建,用科学管理强化创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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