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事实与理由
第一章 法律文书
  一、教学要求
  了解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注意事项,掌握法律文书的主要种类、起诉状和答辩状的一般写法。
  二、内容要点
  (一)了解法律文书的涵义、种类、特点,作用。
  (二)几类常用法律文书的写法。
 1.民事诉讼文书。掌握民事诉讼文书的涵义、作用及分类。掌握民事起诉状和民事答辩状的结构和内容以写作要求。
  2.刑事诉讼文书。掌握刑事诉讼文书的涵义、作用及分类。掌握刑事自诉状和刑事答辩状的结构和内容以写作要求。
  3.行政诉讼文书。掌握民事诉讼文书的涵义、作用及分类。掌握行政起诉状和行政答辩状的结构和内容以写作要求。
  三、重点难点
  几种法律文书的涵义及写作要求。
  四、教学方法
  结合实例,分析法律文书的结构和内容,并根据实例撰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一、概述
 法律文书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和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大致法律文书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国家司法机关为处理诉讼案件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二是国家授权的法律
机构或组织制作的办理或裁决非诉讼案件的公正文书和仲裁文书。三是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出具或代书的名用法律文书。
 
  二、民事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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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事诉讼文书的涵义、作用及分类
  1、涵义
  民事诉讼文书是指司法机关为处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以及当事人、律师为解决诉讼纠纷和处理非诉讼问题,依法制作或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1、 作用
  民事诉讼文书是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适用民事法律、法规,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解决民事案件的工具,也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凭借。
  3、分类
  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司法机关为处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而制作的文书,二是当事人、律师为解决诉讼纠纷或处理非诉讼问题而制作使用或代书的文书。前者称为民事司法文书,后者则属于民事法律文书。
  (二)民事起诉状
 1、民事起诉状的涵义和用途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其他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依据,也是原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工具。
 2、民事起诉状的结构和内容
 从结构上看,民事起诉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A、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B、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A、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B、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内容。
 事实是提起诉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也是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第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第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
 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法伦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第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第二,依法伦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C、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第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第二,不仅要写
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第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3)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A、结尾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法院名称;二是落款也即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
 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起诉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B、附项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起诉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
 起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三)民事答辩状
 1、民事答辩状的概念和用途
 民事答辩状是指民事诉讼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起诉状或民事上诉状的内容,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
 通过答辩状可以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与主张,从而使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作出公正裁决。
 2、 民事答辩状的结构和内容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
  (1)标题
  标题应由表明文书名称也"民事答辩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要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答辩人如无诉讼行为能力,应在其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其名称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案由
  要写明答辩状是就何人起诉或上诉的何案提出答辩的,表述方式通常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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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正文
  正文是答辩状的核心部分,使具体法陈述答辩理由的部分。陈述理由是指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驳。一般来说,答辩理由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阐述:一是针对所写事实不实进行反驳;二是针对实用法律不当进行反驳。在阐述答辩理由的基础时,还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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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结尾部分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二是落款即答辨人签署和文书制作的年月日。
  2)附项
  主要写明答辩状副本的份数和有关证据的情况。
 
  三、刑事诉讼文书
  (一)刑事诉讼文书的涵义、用途及分类
  1、涵义
  刑事诉讼文书,是指司法机关为处理各类刑事诉讼案件以及当事人、律师为解决刑事纠纷,依法制作或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2、用途
兰花种植  刑事诉讼文书既是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适用刑事法律规范,区分合法与违法行为和事实,制裁刑事犯罪,保证无罪者不受追究的工具,也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
  3、种类
  (1)按制作主体分:一是司法机关为处理各类刑事诉讼案件而制作的文书,称为刑事诉讼文书。二是当事人、律师为解决刑事纠纷而制作使用或代书的文书,称为民用刑事诉讼文书。
  (2)按写作形式划分,可以将刑事文书分为叙述式、填空式、笔录式、表格式刑事诉讼文书。
  (二)刑事自诉状
  1、刑事自诉状的涵义和用途
  1)涵义
  刑事自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2)用途
  刑事自诉状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具,也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追究被告人刑
事责任的主要依据。
  2、刑事自诉状的结构和内容
  根据制定的《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规定,刑事自诉状应由首部、正文和尾部几个部分组成。好孩子自行车怎么样
  (1)首部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A、标题
  标题要表明文书名称也即"刑事自诉状"。
  B、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在此要依次写明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先写自诉人,后写被告人,前后顺序不能被颠倒。自诉人和被告人为两人以上的,自诉人应按受伤的轻重程度排列,被告人应按罪行轻重排列,重者在前,轻者在后。
  (2)正文
  正文是文书的主体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案由和诉讼请求
  正文的第一个部分是"案由"和"诉讼请求"部分,要写明所控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请求。
  叙写案由和诉讼请求,应当注意两点:第一,罪名应当依法确定,并准确表述,不得随意编造;第二,请求应当明确具体。同一案件有两个以上案由的,可以一一列出;有两个以上被告人的,应逐项写明。
  B、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是刑事自诉状的核心内容。在事实部分,要写明被告人犯罪的具体事实;在理由部分,应以案件事实为及基础,依有关法律为准绳,说明起诉理由。案情特别简单的,事实与理由可以写成一个部分,但行文上仍要有界限,要采取现陈述事实后说明理由的写法。
  陈述事实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情况;第二,要依据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切忌将非罪材料列入犯罪事实;第三,犯罪事实要具体,应将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和危害结果等一一写明;第四,要做到详略得当,关键情节应重点陈述,非关键情节可以简要陈述,无关紧要的情节不必陈述。
  阐述理由则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依据事实,说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第二,要能完整、准确地引用有关法律条款;第三,要向人民法院重申自己的诉讼请求。
  C、证人姓名和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应以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这一规定说明,证据的列举是刑事自诉状中十分重要的内容,直接关系到自诉的成败。只有能够提供确定、充分的证据,才能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自诉案件被受理,也才有胜诉的可能。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证据要与犯罪事实有客观联系;第二,证据的名称要规范;第三,证据的来源、名称、件数要清楚,证人的姓名要准确,住址要详细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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