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在取名上的特别之处是什么
编辑:伊顿法律事务所
每个公司在注册的时候都需要先选择好名义,如果在国内注册公司,在给公司起名字的时候需要根据一些法律规定进行选择,会有诸多限制。一旦选择不好也会导致公司注册不成功,需要更改名字才可以进行注册,带来更多的麻烦。而选择注册香港公司的时候,在给公司取名,则不需要考虑那么多。因为香港公司在取名上是非常自由的,限制非常少。因此,也可以用香港公司的名义取名之后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就可以拉升企业的形象了。
注册香港公司取名的特别之处:
1.香港公司取名是非常自由的,除了“银行”,“地产”,“皇家”,“英皇”,“信托”等等敏感的字眼需要经过政府的许可之外,没有特别的限制。
2.名称需要含有“有限公司”或者“limited,ltd”,以表示该公司股东只对债务负有限责任。
3.香港公司名称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还可以中英并用。
4.香港公司名称不能含有"银行"、"保险"、"再保险",除非另行申请牌照.公司名称也不可含有可能令人误会该公司与政府有任何关系的字眼。
例如:××有限公司 ××企业有限公司
××国际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工业有限公司
××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有限公司 ××贸易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有限公司
××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科贸有限公司
另外可以以地区为首,以有限公司为结尾的中文名字,如以下:
香港XXX有限公司 法国XX有限公司
深圳XXX有限公司 英国XX有限公司
日本XXX有限公司 德国XX有限公司
深圳XXX有限公司 大陆XX有限公司
注册香港公司分公司(分行)可以拥有协会,研究院结尾,如以下:贸易公司取名大全
香港XXX研究院 香港XXX协会
香港XXX研究所 香港XXX马会
香港XXX研究中心 香港XXX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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