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融资市场的发展
中小板的门槛仍然较高,不利于更多的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板股票的发行要求虽然低于主板市场,但是,3年连续盈利、5000万总股本、无形资产出资不超过注册资本20%等规定显然将很多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挡在资本市场门外。
创业板市场(Growth Enterprise Market),又称“二板市场”(the SecondBoard),其作为对证券市场特定创新形式和组成部分的称谓,是一个与主板市场(the Main Board)相对的概念,而且都是在主板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和达到相当成熟度之后才出现的。17对于创业板市场,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尽一致的称谓,如另类投资市场(AIM)、新市场(NM)、技术股市场(Techmark)等,但它们的内涵是基本一致的,泛指那些上市标准低于传统交易所市场(主板市场),主要以处于初创期、规模小,但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证券市场。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有以下特点:
1.服务于高成长企业。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创造一个让从事创新性、有市场潜力行业的中小
企业能够得到金融帮助的环境,这类高成长性公司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在主板市场上很难上市。创业板将为创业基金提供良好资金“出口”,促使这些基金更愿意投资于高成长性的中小型公司。
2.较低的上市要求。首先没有关于盈利状况的要求,其次没有对于净资产额的要求(或者要求较低)。一方面是因为创业板市场面向的是中小企业,看重的是企业的增长潜力,而不是现时的财务基础;另一方面是知识经济形态的出现使对企业的衡量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评价一个企业的最重要指标开始倾向于其拥有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成果等,这些指标是现代投资者判断企业是否值得投资时的重要决策基础。
3﹒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为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较低,许多经营状况不尽如人意的中小企业很可能与优质企业资源并存,而且对高科技企业的评价相比传统产业而言更为繁难。因此,充分披露发行人的信息资源,有利于投资者对企业作出客观的判断,有效化解投资风险。严格的信息披露也将成为创业板监管的核心。
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初是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的起步时期。1971年月8日美国诞生了从柜台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创业板市场——纳斯达克市场。纳斯达克市场成立以后发展
迅速,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一批高科技公司如微软、思科、英特尔的上市,大大提高了纳斯达克市场的知名度与上市公司的整体素质,吸引了全世界许多知名的企业来此上市,市场交易日趋活跃,成为了全球创业板市场成功的典范与各国竞相仿效的对象。在欧洲,创业板市场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伦敦证券交易所率先于1980年设立了未挂牌证券市场(Unlisted Securities Markets,英文缩写USM)。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几乎每一个欧洲的证券交易所都设立了针对中小企业的第二板市场,如荷兰的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设立了正式平行市场,意大利的米兰证券交易所设立了Mercato Ristretto,法国巴黎证券交易所设立了March Hors Cote。但是,这些市场中的大多数在经过短暂繁荣后,都遇到了信息不灵、价格不透明和流动性较差等问题。由于市场缺乏活力,对投资者和企业都无吸引力,这些二板市场沦为实际上的“二等市场”,不是惨淡经营就是被迫关闭。在亚洲,日本是最先尝试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创业板市场的国家。东京证券交易所早在1961年就设立了二部市场,1983年,日本证券监管机构放松了柜台市场的注册要求,允许公司在柜台市场上发行股票,自此以后,日本柜台交易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于1987年12月设立了面向中小企业的第二板市场西斯达克市场(Sesdaq)。马来西亚吉隆坡证券交易所于1988年设立了第二板市场,我国台湾也于同年设立了柜台买卖服务中心。
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代表民建中央在当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提出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该提案被列为政协一号提案,开始了我国创业板市场建立的历程。
2000年5月份,国务院原则同意建立创业板股票市场的方案,并授权中国证监会组织实施。深交所在2000年10月之后停止了主板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开募股))项目,筹建创业板。然而随着2001年初纳斯达克神话的破灭,香港创业板也从1200点跌到最低100多点,且国内股市丑闻频传,创业板的建立被搁置。
2002年8月,《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后,深交所在国内学术界、业界对创业板纷争不已的情况下,果断调整思路,选择了第三条路,将自己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服务。成思危也提出创业板“三步走”建议,中小板作为创业板的过渡。
2004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至此,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雏形——中小企业板块终于得以投入运作,这清楚地表明了我国政府对创业板市场的态度:创业板应该设立,但并不是一步成功,而是采取分步走的战略——先在主板上挂一个中小企业板,然后放低这个板块的门槛,增加其容量,最后再从主板上脱离出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
创业板。
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国务院批准。
2008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稿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已经筹划十年之久的创业板最快将在2008年年内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9年3月31什么是中小板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2009年7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者可在7月15日起办理创业板投资资格。
2009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将于9月17日召开首次创业板发审会,首批7家企业上会。这七家公司分别为: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拟融资总额约为22.48亿元。目前共有149家企业的创业板IPO申请已被受理,预计募集资金总量为336.0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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